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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NZL/262
2003-10-2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新西兰
2. 负责机构: 农林部(MAF)
3. 覆盖的产品: 用于消费或加工的以下植物的谷粒或种子:燕麦 (Avena sativa)、红花 (Cathamus tinctorius ), 鹰嘴豆(Cicer arietinum ), 大豆(Glycine maxs), 棉花(Gossypium spp.), Guizotia abyssinica (Niger seeds), 葵花(Helianthus annuus), 大麦(Hordeum spp.), 小扁豆(Lens culinaris), 羽扁豆(Lupinus spp), 紫花苜ꐀ子 (Medicago spp.), 小米 (Panicum miliaceum), 草芦 (Phalaris canariensi ), 四季豆(Phaseolus spp.), 豌豆(Pisum spp.), 黑麦(Secale cereale ), 狐尾草籽 (Setaria italica), 高粱 (Sorghum bicolo ), 黑小麦(Triticosecale), 小麦(Triticum spp.), 蚕豆(Vicia), 豇豆(Vigna) 及玉米 (Zea mays,玉米、爆米花及甜玉米)。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关于加工用谷粒的植物健康要求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农林部生物局安全标准规定了向新西兰出口用以消费或加工谷粒或种子的植物卫生要求。本标准意旨在与MAF执行标准– PIT-GFP-ISR结合使用: 加工用谷物,进口系统要求。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2003年12月22日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3年12月22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3年12月22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Sally Griffin, Coordinator, SPS New Zealand,
1
本农林部生物局安全标准规定了向新西兰出口用以消费或加工谷粒或种子的植物卫生要求。本标准意旨在与MAF执行标准– PIT-GFP-ISR结合使用: 加工用谷物,进口系统要求。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Sally Griffin, Coordinator, SPS New Zealand,
1
本农林部生物局安全标准规定了向新西兰出口用以消费或加工谷粒或种子的植物卫生要求。本标准意旨在与MAF执行标准– PIT-GFP-ISR结合使用: 加工用谷物,进口系统要求。
1
1. 通报成员:新西兰
2. 负责机构: 农林部(MAF)
3. 覆盖的产品: 用于消费或加工的以下植物的谷粒或种子:燕麦 (Avena sativa)、红花 (Cathamus tinctorius ), 鹰嘴豆(Cicer arietinum ), 大豆(Glycine maxs), 棉花(Gossypium spp.), Guizotia abyssinica (Niger seeds), 葵花(Helianthus annuus), 大麦(Hordeum spp.), 小扁豆(Lens culinaris), 羽扁豆(Lupinus spp), 紫花苜ꐀ子 (Medicago spp.), 小米 (Panicum miliaceum), 草芦 (Phalaris canariensi ), 四季豆(Phaseolus spp.), 豌豆(Pisum spp.), 黑麦(Secale cereale ), 狐尾草籽 (Setaria italica), 高粱 (Sorghum bicolo ), 黑小麦(Triticosecale), 小麦(Triticum spp.), 蚕豆(Vicia), 豇豆(Vigna) 及玉米 (Zea mays,玉米、爆米花及甜玉米)。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关于加工用谷粒的植物健康要求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农林部生物局安全标准规定了向新西兰出口用以消费或加工谷粒或种子的植物卫生要求。本标准意旨在与MAF执行标准– PIT-GFP-ISR结合使用: 加工用谷物,进口系统要求。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2003年12月22日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3年12月22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3年12月22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Sally Griffin, Coordinator, SPS New Zealand,
1
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3/10/21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关于加工用谷粒的植物健康要求
内容简述:
本农林部生物局安全标准规定了向新西兰出口用以消费或加工谷粒或种子的植物卫生要求。本标准意旨在与MAF执行标准– PIT-GFP-ISR结合使用: 加工用谷物,进口系统要求。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Sally Griffin, Coordinator, SPS New Zealand,
1
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3-10-21如下信息:
本农林部生物局安全标准规定了向新西兰出口用以消费或加工谷粒或种子的植物卫生要求。本标准意旨在与MAF执行标准– PIT-GFP-ISR结合使用: 加工用谷物,进口系统要求。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Sally Griffin, Coordinator, SPS New Zealand,

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NZL262.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31021/GSPSNNZL26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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