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7
1. | 通报成员:中国澳门 |
2. | 负责机构: 市政管理局 |
3. | 覆盖的产品: 所有家禽及其产品,包括:家养和野生禽鸟;一日龄禽鸟;孵化用卵;家禽及野生禽鸟的精液;源自家养及野生禽鸟的肉、冷藏肉和冷冻肉;用于动物饲养、工业或农业用动物源性(源自禽鸟)产品;未经确保灭除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处理的高致病性材料和生物产品[源自禽鸟]。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第7/2004号执行长官决定:暂停进口来自柬埔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北省、湖南省、印度尼西亚、日本、老挝、韩国、中国台北、泰国和越南的家禽及家禽产品。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保护大众健康和食品安全,澳门特别行政区已暂停进口感染或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亚型H5的家禽及其产品。如从其它国家和地区进口上述产品,则必须遵守现行的卫生与检验法规,且暂时予以以下限制:所有相关产品必须来自由兽医局批准和监控的企业和屠宰场。 对以上产品在出口前必须进行检疫并且具有良好的结果,该结果由经认可的证书予以证明。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X]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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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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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4年1月29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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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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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SPS Enquiry Point: Civil and Municipal Affairs 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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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大众健康和食品安全,澳门特别行政区已暂停进口感染或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亚型H5的家禽及其产品。如从其它国家和地区进口上述产品,则必须遵守现行的卫生与检验法规,且暂时予以以下限制:所有相关产品必须来自由兽医局批准和监控的企业和屠宰场。 对以上产品在出口前必须进行检疫并且具有良好的结果,该结果由经认可的证书予以证明。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SPS Enquiry Point: Civil and Municipal Affairs 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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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大众健康和食品安全,澳门特别行政区已暂停进口感染或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亚型H5的家禽及其产品。如从其它国家和地区进口上述产品,则必须遵守现行的卫生与检验法规,且暂时予以以下限制:所有相关产品必须来自由兽医局批准和监控的企业和屠宰场。 对以上产品在出口前必须进行检疫并且具有良好的结果,该结果由经认可的证书予以证明。 |
1. | 通报成员:中国澳门 |
2. | 负责机构: 市政管理局 |
3. | 覆盖的产品: 所有家禽及其产品,包括:家养和野生禽鸟;一日龄禽鸟;孵化用卵;家禽及野生禽鸟的精液;源自家养及野生禽鸟的肉、冷藏肉和冷冻肉;用于动物饲养、工业或农业用动物源性(源自禽鸟)产品;未经确保灭除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处理的高致病性材料和生物产品[源自禽鸟]。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第7/2004号执行长官决定:暂停进口来自柬埔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北省、湖南省、印度尼西亚、日本、老挝、韩国、中国台北、泰国和越南的家禽及家禽产品。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保护大众健康和食品安全,澳门特别行政区已暂停进口感染或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亚型H5的家禽及其产品。如从其它国家和地区进口上述产品,则必须遵守现行的卫生与检验法规,且暂时予以以下限制:所有相关产品必须来自由兽医局批准和监控的企业和屠宰场。 对以上产品在出口前必须进行检疫并且具有良好的结果,该结果由经认可的证书予以证明。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X]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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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为防止病毒传入并保护大众健康,澳门特别行政区暂停进口以上第3栏提及的产品,生效日为2004年1月29日。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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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4年1月29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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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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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SPS Enquiry Point: Civil and Municipal Affairs 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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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国澳门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4/7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第7/2004号执行长官决定:暂停进口来自柬埔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北省、湖南省、印度尼西亚、日本、老挝、韩国、中国台北、泰国和越南的家禽及家禽产品。 |
内容简述:
为保护大众健康和食品安全,澳门特别行政区已暂停进口感染或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亚型H5的家禽及其产品。如从其它国家和地区进口上述产品,则必须遵守现行的卫生与检验法规,且暂时予以以下限制:所有相关产品必须来自由兽医局批准和监控的企业和屠宰场。 对以上产品在出口前必须进行检疫并且具有良好的结果,该结果由经认可的证书予以证明。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SPS Enquiry Point: Civil and Municipal Affairs 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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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国澳门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04-07如下信息: |
为保护大众健康和食品安全,澳门特别行政区已暂停进口感染或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亚型H5的家禽及其产品。如从其它国家和地区进口上述产品,则必须遵守现行的卫生与检验法规,且暂时予以以下限制:所有相关产品必须来自由兽医局批准和监控的企业和屠宰场。 对以上产品在出口前必须进行检疫并且具有良好的结果,该结果由经认可的证书予以证明。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SPS Enquiry Point: Civil and Municipal Affairs 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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