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NZL/295
2004-05-27
2004-05-2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2. | 负责机构: 新西兰农林部(MAF) |
3. | 覆盖的产品: 关于对在新西兰境外经热处理的消费或加工用谷物/种子进口许可要求的一般撤消以及对在新西兰边境接受生物安全清关的其它谷物/种子进口许可要求的撤消(无需在检疫设施进行进一步加工/处理)。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农林部(MAF)生物安全局(植物) 操作标准PIT-GFP-PHR,加工用谷物,植物健康要求(英文):支持关于消费或加工用谷物和种子的清单。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MAF生物安全局标准规定了新西兰进口消费或加工用谷物或种子的植物卫生要求。该标准计划与MAF操作标准:PIT-GFP-ISR:加工用谷物,进口体系要求结合使用。这些修正案只是为了促进贸易。因此,关于获得进口许可的要求(以前需要的)将被立即撤消,不提供评议期。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无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无 |
10. |
拟批准日期:
2004年5月25日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4年5月25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4年5月25日--注:由于标准的改变有利于贸易,因而将被立即批准,无正式的评议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
该MAF生物安全局标准规定了新西兰进口消费或加工用谷物或种子的植物卫生要求。该标准计划与MAF操作标准:PIT-GFP-ISR:加工用谷物,进口体系要求结合使用。这些修正案只是为了促进贸易。因此,关于获得进口许可的要求(以前需要的)将被立即撤消,不提供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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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MAF生物安全局标准规定了新西兰进口消费或加工用谷物或种子的植物卫生要求。该标准计划与MAF操作标准:PIT-GFP-ISR:加工用谷物,进口体系要求结合使用。这些修正案只是为了促进贸易。因此,关于获得进口许可的要求(以前需要的)将被立即撤消,不提供评议期。 |
1
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2. | 负责机构: 新西兰农林部(MAF) |
3. | 覆盖的产品: 关于对在新西兰境外经热处理的消费或加工用谷物/种子进口许可要求的一般撤消以及对在新西兰边境接受生物安全清关的其它谷物/种子进口许可要求的撤消(无需在检疫设施进行进一步加工/处理)。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农林部(MAF)生物安全局(植物) 操作标准PIT-GFP-PHR,加工用谷物,植物健康要求(英文):支持关于消费或加工用谷物和种子的清单。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MAF生物安全局标准规定了新西兰进口消费或加工用谷物或种子的植物卫生要求。该标准计划与MAF操作标准:PIT-GFP-ISR:加工用谷物,进口体系要求结合使用。这些修正案只是为了促进贸易。因此,关于获得进口许可的要求(以前需要的)将被立即撤消,不提供评议期。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无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无 |
11. |
拟批准日期:
2004年5月25日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4年5月25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4年5月25日--注:由于标准的改变有利于贸易,因而将被立即批准,无正式的评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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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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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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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5/27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农林部(MAF)生物安全局(植物) 操作标准PIT-GFP-PHR,加工用谷物,植物健康要求(英文):支持关于消费或加工用谷物和种子的清单。 |
内容简述:
该MAF生物安全局标准规定了新西兰进口消费或加工用谷物或种子的植物卫生要求。该标准计划与MAF操作标准:PIT-GFP-ISR:加工用谷物,进口体系要求结合使用。这些修正案只是为了促进贸易。因此,关于获得进口许可的要求(以前需要的)将被立即撤消,不提供评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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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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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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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05-27如下信息: |
该MAF生物安全局标准规定了新西兰进口消费或加工用谷物或种子的植物卫生要求。该标准计划与MAF操作标准:PIT-GFP-ISR:加工用谷物,进口体系要求结合使用。这些修正案只是为了促进贸易。因此,关于获得进口许可的要求(以前需要的)将被立即撤消,不提供评议期。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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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