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AN/202
2004-05-19
2004-05-19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 卫生部 |
3. | 覆盖的产品: 葡萄酒 (ICS: 67.160.10, 67.220.20)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食品和药物法规修正案草案(1014 –葡萄酒标准)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了一份要求在葡萄酒生产过程中使用补充的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的申请,以使加拿大葡萄酒制造商遵循国际公认的和其它国家允许的葡萄酒生产惯例。此外,还提出要求更改葡萄酒的定义,以体现现代的葡萄酒生产惯例,并保持其与加拿大签署的国际协定内葡萄酒的定义相一致。该申请还要求增加葡萄酒内的挥发性酸度的允许量,将其由现在的每单位体积重量0.13%提高到0.21%。这些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的补充使用及挥发性酸度的变更是出于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角度评估的。现有数据支持在葡萄酒生产中使用这些物质以及增加允许的挥发性酸度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因此,加拿大卫生部拟对食品和药物法规制定修正案,以准许在葡萄酒生产中按指明的允许使用限量批准使用这些物质,以及增加葡萄酒内挥发性酸度的最大允许量。加拿大卫生部还拟修改葡萄酒的定义,以便更好地反映国际上一致达成的定义,即:葡萄酒应是一种按体积计算含有不少于7%且不高于24%的酒精,由新鲜葡萄、完全源自新鲜葡萄的葡萄醪或其他产品、他们的任何混合全部或部分发酵制成的酒精饮料。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2004年5月8日加舀大官方公报,部分I[提供英文和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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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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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2004年5月8日加拿大官方公报,部分I[提供英文和法文] |
10. |
拟批准日期:
通常在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后5-8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该措施批准之日起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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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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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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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了一份要求在葡萄酒生产过程中使用补充的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的申请,以使加拿大葡萄酒制造商遵循国际公认的和其它国家允许的葡萄酒生产惯例。此外,还提出要求更改葡萄酒的定义,以体现现代的葡萄酒生产惯例,并保持其与加拿大签署的国际协定内葡萄酒的定义相一致。该申请还要求增加葡萄酒内的挥发性酸度的允许量,将其由现在的每单位体积重量0.13%提高到0.21%。这些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的补充使用及挥发性酸度的变更是出于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角度评估的。现有数据支持在葡萄酒生产中使用这些物质以及增加允许的挥发性酸度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因此,加拿大卫生部拟对食品和药物法规制定修正案,以准许在葡萄酒生产中按指明的允许使用限量批准使用这些物质,以及增加葡萄酒内挥发性酸度的最大允许量。加拿大卫生部还拟修改葡萄酒的定义,以便更好地反映国际上一致达成的定义,即:葡萄酒应是一种按体积计算含有不少于7%且不高于24%的酒精,由新鲜葡萄、完全源自新鲜葡萄的葡萄醪或其他产品、他们的任何混合全部或部分发酵制成的酒精饮料。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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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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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了一份要求在葡萄酒生产过程中使用补充的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的申请,以使加拿大葡萄酒制造商遵循国际公认的和其它国家允许的葡萄酒生产惯例。此外,还提出要求更改葡萄酒的定义,以体现现代的葡萄酒生产惯例,并保持其与加拿大签署的国际协定内葡萄酒的定义相一致。该申请还要求增加葡萄酒内的挥发性酸度的允许量,将其由现在的每单位体积重量0.13%提高到0.21%。这些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的补充使用及挥发性酸度的变更是出于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角度评估的。现有数据支持在葡萄酒生产中使用这些物质以及增加允许的挥发性酸度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因此,加拿大卫生部拟对食品和药物法规制定修正案,以准许在葡萄酒生产中按指明的允许使用限量批准使用这些物质,以及增加葡萄酒内挥发性酸度的最大允许量。加拿大卫生部还拟修改葡萄酒的定义,以便更好地反映国际上一致达成的定义,即:葡萄酒应是一种按体积计算含有不少于7%且不高于24%的酒精,由新鲜葡萄、完全源自新鲜葡萄的葡萄醪或其他产品、他们的任何混合全部或部分发酵制成的酒精饮料。 |
1
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 卫生部 |
3. | 覆盖的产品: 葡萄酒 (ICS: 67.160.10, 67.220.20)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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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食品和药物法规修正案草案(1014 –葡萄酒标准)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了一份要求在葡萄酒生产过程中使用补充的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的申请,以使加拿大葡萄酒制造商遵循国际公认的和其它国家允许的葡萄酒生产惯例。此外,还提出要求更改葡萄酒的定义,以体现现代的葡萄酒生产惯例,并保持其与加拿大签署的国际协定内葡萄酒的定义相一致。该申请还要求增加葡萄酒内的挥发性酸度的允许量,将其由现在的每单位体积重量0.13%提高到0.21%。这些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的补充使用及挥发性酸度的变更是出于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角度评估的。现有数据支持在葡萄酒生产中使用这些物质以及增加允许的挥发性酸度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因此,加拿大卫生部拟对食品和药物法规制定修正案,以准许在葡萄酒生产中按指明的允许使用限量批准使用这些物质,以及增加葡萄酒内挥发性酸度的最大允许量。加拿大卫生部还拟修改葡萄酒的定义,以便更好地反映国际上一致达成的定义,即:葡萄酒应是一种按体积计算含有不少于7%且不高于24%的酒精,由新鲜葡萄、完全源自新鲜葡萄的葡萄醪或其他产品、他们的任何混合全部或部分发酵制成的酒精饮料。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2004年5月8日加舀大官方公报,部分I[提供英文和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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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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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2004年5月8日加拿大官方公报,部分I[提供英文和法文] |
11. |
拟批准日期:
通常在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后5-8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该措施批准之日起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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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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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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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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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加拿大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5/19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食品和药物法规修正案草案(1014 –葡萄酒标准) |
内容简述:
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了一份要求在葡萄酒生产过程中使用补充的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的申请,以使加拿大葡萄酒制造商遵循国际公认的和其它国家允许的葡萄酒生产惯例。此外,还提出要求更改葡萄酒的定义,以体现现代的葡萄酒生产惯例,并保持其与加拿大签署的国际协定内葡萄酒的定义相一致。该申请还要求增加葡萄酒内的挥发性酸度的允许量,将其由现在的每单位体积重量0.13%提高到0.21%。这些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的补充使用及挥发性酸度的变更是出于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角度评估的。现有数据支持在葡萄酒生产中使用这些物质以及增加允许的挥发性酸度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因此,加拿大卫生部拟对食品和药物法规制定修正案,以准许在葡萄酒生产中按指明的允许使用限量批准使用这些物质,以及增加葡萄酒内挥发性酸度的最大允许量。加拿大卫生部还拟修改葡萄酒的定义,以便更好地反映国际上一致达成的定义,即:葡萄酒应是一种按体积计算含有不少于7%且不高于24%的酒精,由新鲜葡萄、完全源自新鲜葡萄的葡萄醪或其他产品、他们的任何混合全部或部分发酵制成的酒精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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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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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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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拿大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05-19如下信息: |
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了一份要求在葡萄酒生产过程中使用补充的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的申请,以使加拿大葡萄酒制造商遵循国际公认的和其它国家允许的葡萄酒生产惯例。此外,还提出要求更改葡萄酒的定义,以体现现代的葡萄酒生产惯例,并保持其与加拿大签署的国际协定内葡萄酒的定义相一致。该申请还要求增加葡萄酒内的挥发性酸度的允许量,将其由现在的每单位体积重量0.13%提高到0.21%。这些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的补充使用及挥发性酸度的变更是出于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角度评估的。现有数据支持在葡萄酒生产中使用这些物质以及增加允许的挥发性酸度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因此,加拿大卫生部拟对食品和药物法规制定修正案,以准许在葡萄酒生产中按指明的允许使用限量批准使用这些物质,以及增加葡萄酒内挥发性酸度的最大允许量。加拿大卫生部还拟修改葡萄酒的定义,以便更好地反映国际上一致达成的定义,即:葡萄酒应是一种按体积计算含有不少于7%且不高于24%的酒精,由新鲜葡萄、完全源自新鲜葡萄的葡萄醪或其他产品、他们的任何混合全部或部分发酵制成的酒精饮料。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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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CAN202.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40519/GSPSNCAN2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