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N/80
2004-08-06
2004-08-0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新鲜水果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文,8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进境水果中存在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1999年发布的《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关于安全卫生、经港澳地区中转、包装箱上及输出国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的信息和内容,以及边境居民互市贸易的检疫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文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文 |
10. |
拟批准日期:
2004年9月20日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4年11月20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4年9月15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
根据进境水果中存在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1999年发布的《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关于安全卫生、经港澳地区中转、包装箱上及输出国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的信息和内容,以及边境居民互市贸易的检疫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
根据进境水果中存在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1999年发布的《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关于安全卫生、经港澳地区中转、包装箱上及输出国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的信息和内容,以及边境居民互市贸易的检疫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
1
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新鲜水果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文,8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进境水果中存在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1999年发布的《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关于安全卫生、经港澳地区中转、包装箱上及输出国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的信息和内容,以及边境居民互市贸易的检疫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文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文 |
11. |
拟批准日期:
2004年9月20日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4年11月20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4年9月15日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
应中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8/6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文,8页。 |
内容简述:
根据进境水果中存在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1999年发布的《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关于安全卫生、经港澳地区中转、包装箱上及输出国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的信息和内容,以及边境居民互市贸易的检疫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
应中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08-06如下信息: |
根据进境水果中存在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1999年发布的《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关于安全卫生、经港澳地区中转、包装箱上及输出国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的信息和内容,以及边境居民互市贸易的检疫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CHN80.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40806/GSPSNCHN80.doc"}]
相关通报:
- G/SPS/N/CHN/809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
- G/SPS/N/CHN/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薰衣草油
- G/SPS/N/CHN/80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环戊烯醇酮(3-甲基-2-羟基-2-环戊烯-1-酮)
- G/SPS/N/CHN/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苍籽油
- G/SPS/N/CHN/80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Ⅰ号、Ⅱ号
- G/SPS/N/CHN/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生姜油
- G/SPS/N/CHN/8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芳樟酯
- G/SPS/N/CHN/8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肉桂醇
- G/SPS/N/CHN/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广藿香油
- G/SPS/N/CHN/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己基肉桂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