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之家 登出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KOR/163
2004-08-1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韩国
2. 负责机构: 韩国卫生福利部
3. 覆盖的产品: 保健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保健食品法部级法令的拟议修正案草案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设施标准的修正案:
  具有药物生产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者可使用药物生产设备生产保健食品,只要KFDA的专员确保其无污染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根据最低进口量规定,放宽对所有保健食品的法定实验室检测要求:对于曾以低于最低进口量的数量成功通过实验室检测的产品,只有在进口相同产品超过了KFDA专员指定的最低进口量时,才对其进行补充的实验室检测;
  -放宽保健食品销售场所的设施标准。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卫生福利部[MOHW]第2004-146号公告(公布于第7.29号韩国官方公报;提供韩文)。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卫生福利部[MOHW]第2004-146号公告(公布于第7.29号韩国官方公报;提供韩文)。
10.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通报日后60天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rade Affairs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 Jungang-Dong, Kwacheon-City, Kyoungi-Do, 427-760, Republic of Korea   Tel: +82-2-2110-6458; Fax: +82-2-504-3981; E-mail: bhang@mohw.go.kr
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设施标准的修正案:
  具有药物生产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者可使用药物生产设备生产保健食品,只要KFDA的专员确保其无污染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根据最低进口量规定,放宽对所有保健食品的法定实验室检测要求:对于曾以低于最低进口量的数量成功通过实验室检测的产品,只有在进口相同产品超过了KFDA专员指定的最低进口量时,才对其进行补充的实验室检测;
  -放宽保健食品销售场所的设施标准。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rade Affairs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 Jungang-Dong, Kwacheon-City, Kyoungi-Do, 427-760, Republic of Korea   Tel: +82-2-2110-6458; Fax: +82-2-504-3981; E-mail: bhang@mohw.go.kr
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设施标准的修正案:
  具有药物生产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者可使用药物生产设备生产保健食品,只要KFDA的专员确保其无污染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根据最低进口量规定,放宽对所有保健食品的法定实验室检测要求:对于曾以低于最低进口量的数量成功通过实验室检测的产品,只有在进口相同产品超过了KFDA专员指定的最低进口量时,才对其进行补充的实验室检测;
  -放宽保健食品销售场所的设施标准。
1
1. 通报成员:韩国
2. 负责机构: 韩国卫生福利部
3. 覆盖的产品: 保健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保健食品法部级法令的拟议修正案草案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设施标准的修正案:
  具有药物生产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者可使用药物生产设备生产保健食品,只要KFDA的专员确保其无污染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根据最低进口量规定,放宽对所有保健食品的法定实验室检测要求:对于曾以低于最低进口量的数量成功通过实验室检测的产品,只有在进口相同产品超过了KFDA专员指定的最低进口量时,才对其进行补充的实验室检测;
  -放宽保健食品销售场所的设施标准。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卫生福利部[MOHW]第2004-146号公告(公布于第7.29号韩国官方公报;提供韩文)。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卫生福利部[MOHW]第2004-146号公告(公布于第7.29号韩国官方公报;提供韩文)。
11.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通报日后60天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rade Affairs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 Jungang-Dong, Kwacheon-City, Kyoungi-Do, 427-760, Republic of Korea   Tel: +82-2-2110-6458; Fax: +82-2-504-3981; E-mail: bhang@mohw.go.kr
1
应韩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8/16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保健食品法部级法令的拟议修正案草案
内容简述: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设施标准的修正案:
  具有药物生产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者可使用药物生产设备生产保健食品,只要KFDA的专员确保其无污染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根据最低进口量规定,放宽对所有保健食品的法定实验室检测要求:对于曾以低于最低进口量的数量成功通过实验室检测的产品,只有在进口相同产品超过了KFDA专员指定的最低进口量时,才对其进行补充的实验室检测;
  -放宽保健食品销售场所的设施标准。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rade Affairs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 Jungang-Dong, Kwacheon-City, Kyoungi-Do, 427-760, Republic of Korea   Tel: +82-2-2110-6458; Fax: +82-2-504-3981; E-mail: bhang@mohw.go.kr
1
应韩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08-16如下信息: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设施标准的修正案:
  具有药物生产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者可使用药物生产设备生产保健食品,只要KFDA的专员确保其无污染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根据最低进口量规定,放宽对所有保健食品的法定实验室检测要求:对于曾以低于最低进口量的数量成功通过实验室检测的产品,只有在进口相同产品超过了KFDA专员指定的最低进口量时,才对其进行补充的实验室检测;
  -放宽保健食品销售场所的设施标准。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rade Affairs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 Jungang-Dong, Kwacheon-City, Kyoungi-Do, 427-760, Republic of Korea   Tel: +82-2-2110-6458; Fax: +82-2-504-3981; E-mail: bhang@mohw.go.kr

通报原文: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