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EC/246
2004-08-12
2004-08-1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委会、健康及消费者保护总司,E 部-食品安全:动植物健康和福利,国际问题。 |
3. | 覆盖的产品: 油及脂肪、液态油及脂肪(税字头CN1500)、婴幼儿食品(税字头CN1901, 2104及2104)、烟熏及非烟熏鱼类产品(税字头CN 0305)、烟熏肉制品(税字头CN 0209及0210)。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关于食品内多轮香烃(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PAH))的委员会第(EC) 466/2001号法规(2001年3月16日官方公报L77,第1-13页)。(SANCO/70/2003 rev.7,5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草案对食品内的多轮香烃苯并芘(PAH benzo(a)pyrene)制定了欧盟统一的最大限量,概括如下: - 油及脂肪 2.0μg/kg - 婴幼儿食品 1.0 μg/kg - 烟熏肉制品 5.0 μg/kg - 烟熏鱼类产品 5.0 μg/kg - 非烟熏鱼类 2.0 μg/kg - 非烟熏双壳类软体动物、头足类动物及甲壳类动物 5.0 μg/kg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欧委会文件SANCO/70/2003 rev.7[提供所有欧盟官方语言]。一经批准,将公布于官方公报:http://europa.eu.int/eur-lex/en/oj/index.html。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2004年后期(目前,不可能估算更准确的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5年4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在第8栏涉及的食品科学委员会关于对食品内多轮香烃对人类健康风险的意见[2002年12月4日批准,共84页],见:http://europa.eu.int/comm/food/food/chemicalsafety/contaminants/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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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草案对食品内的多轮香烃苯并芘(PAH benzo(a)pyrene)制定了欧盟统一的最大限量,概括如下: - 油及脂肪 2.0μg/kg - 婴幼儿食品 1.0 μg/kg - 烟熏肉制品 5.0 μg/kg - 烟熏鱼类产品 5.0 μg/kg - 非烟熏鱼类 2.0 μg/kg - 非烟熏双壳类软体动物、头足类动物及甲壳类动物 5.0 μg/kg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在第8栏涉及的食品科学委员会关于对食品内多轮香烃对人类健康风险的意见[2002年12月4日批准,共84页],见:http://europa.eu.int/comm/food/food/chemicalsafety/contaminants/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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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草案对食品内的多轮香烃苯并芘(PAH benzo(a)pyrene)制定了欧盟统一的最大限量,概括如下: - 油及脂肪 2.0μg/kg - 婴幼儿食品 1.0 μg/kg - 烟熏肉制品 5.0 μg/kg - 烟熏鱼类产品 5.0 μg/kg - 非烟熏鱼类 2.0 μg/kg - 非烟熏双壳类软体动物、头足类动物及甲壳类动物 5.0 μg/kg |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委会、健康及消费者保护总司,E 部-食品安全:动植物健康和福利,国际问题。 |
3. | 覆盖的产品: 油及脂肪、液态油及脂肪(税字头CN1500)、婴幼儿食品(税字头CN1901, 2104及2104)、烟熏及非烟熏鱼类产品(税字头CN 0305)、烟熏肉制品(税字头CN 0209及0210)。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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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关于食品内多轮香烃(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PAH))的委员会第(EC) 466/2001号法规(2001年3月16日官方公报L77,第1-13页)。(SANCO/70/2003 rev.7,5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草案对食品内的多轮香烃苯并芘(PAH benzo(a)pyrene)制定了欧盟统一的最大限量,概括如下: - 油及脂肪 2.0μg/kg - 婴幼儿食品 1.0 μg/kg - 烟熏肉制品 5.0 μg/kg - 烟熏鱼类产品 5.0 μg/kg - 非烟熏鱼类 2.0 μg/kg - 非烟熏双壳类软体动物、头足类动物及甲壳类动物 5.0 μg/kg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欧委会文件SANCO/70/2003 rev.7[提供所有欧盟官方语言]。一经批准,将公布于官方公报:http://europa.eu.int/eur-lex/en/oj/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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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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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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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批准日期:
2004年后期(目前,不可能估算更准确的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5年4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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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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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在第8栏涉及的食品科学委员会关于对食品内多轮香烃对人类健康风险的意见[2002年12月4日批准,共84页],见:http://europa.eu.int/comm/food/food/chemicalsafety/contaminants/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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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8/12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关于食品内多轮香烃(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PAH))的委员会第(EC) 466/2001号法规(2001年3月16日官方公报L77,第1-13页)。(SANCO/70/2003 rev.7,5页)。 |
内容简述:
本草案对食品内的多轮香烃苯并芘(PAH benzo(a)pyrene)制定了欧盟统一的最大限量,概括如下:
- 油及脂肪 2.0μg/kg - 婴幼儿食品 1.0 μg/kg - 烟熏肉制品 5.0 μg/kg - 烟熏鱼类产品 5.0 μg/kg - 非烟熏鱼类 2.0 μg/kg - 非烟熏双壳类软体动物、头足类动物及甲壳类动物 5.0 μg/kg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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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在第8栏涉及的食品科学委员会关于对食品内多轮香烃对人类健康风险的意见[2002年12月4日批准,共84页],见:http://europa.eu.int/comm/food/food/chemicalsafety/contaminants/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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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08-12如下信息: |
本草案对食品内的多轮香烃苯并芘(PAH benzo(a)pyrene)制定了欧盟统一的最大限量,概括如下: - 油及脂肪 2.0μg/kg - 婴幼儿食品 1.0 μg/kg - 烟熏肉制品 5.0 μg/kg - 烟熏鱼类产品 5.0 μg/kg - 非烟熏鱼类 2.0 μg/kg - 非烟熏双壳类软体动物、头足类动物及甲壳类动物 5.0 μg/kg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在第8栏涉及的食品科学委员会关于对食品内多轮香烃对人类健康风险的意见[2002年12月4日批准,共84页],见:http://europa.eu.int/comm/food/food/chemicalsafety/contaminants/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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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EEC246.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40812/GSPSNEEC24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