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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KOR/174
2004-12-15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韩国
2. 负责机构: 韩国农林部
3. 覆盖的产品: 农林部指定的农产品[2005年将确定涵盖的范围]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农林部第2004-90号公告:农产品质量控制法修正案草案[提供韩文,2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韩国引入良好农业规范(GAP),对农业环境(包括土壤和水的质量)及在从农产品生产到包装的整个过程中威胁食品安全的各种因素(如农药、重金属和有害有机体)进行全面管理,以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和安全的农产品;该规范还包括建立追溯体系,管理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的一系列程序,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对相关的农产品进行彻底的追溯。
  拟订草案包括以下内容的法律依据:
  对GAP进行认证的机构的设施及人力资源的标准
  GAP认证的标准和程序
  追溯体系的注册项目
  追溯体系的主要的涵盖范围和程序
根据WTO/TBT协定的相关规定,还将向WTO秘书处进行通报。"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2004年7月31日第15758号政府官方公报(提供韩文)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ivision of Livestock Products Standard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Tel: 82-31-467-1834   Fax: 82-31-467-1989   E-mail: leeys@nvrqs.go.kr"
1
"韩国引入良好农业规范(GAP),对农业环境(包括土壤和水的质量)及在从农产品生产到包装的整个过程中威胁食品安全的各种因素(如农药、重金属和有害有机体)进行全面管理,以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和安全的农产品;该规范还包括建立追溯体系,管理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的一系列程序,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对相关的农产品进行彻底的追溯。
  拟订草案包括以下内容的法律依据:
  对GAP进行认证的机构的设施及人力资源的标准
  GAP认证的标准和程序
  追溯体系的注册项目
  追溯体系的主要的涵盖范围和程序
根据WTO/TBT协定的相关规定,还将向WTO秘书处进行通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ivision of Livestock Products Standard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Tel: 82-31-467-1834   Fax: 82-31-467-1989   E-mail: leeys@nvrqs.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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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引入良好农业规范(GAP),对农业环境(包括土壤和水的质量)及在从农产品生产到包装的整个过程中威胁食品安全的各种因素(如农药、重金属和有害有机体)进行全面管理,以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和安全的农产品;该规范还包括建立追溯体系,管理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的一系列程序,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对相关的农产品进行彻底的追溯。
  拟订草案包括以下内容的法律依据:
  对GAP进行认证的机构的设施及人力资源的标准
  GAP认证的标准和程序
  追溯体系的注册项目
  追溯体系的主要的涵盖范围和程序
根据WTO/TBT协定的相关规定,还将向WTO秘书处进行通报。"
1
1. 通报成员:韩国
2. 负责机构: 韩国农林部
3. 覆盖的产品: 农林部指定的农产品[2005年将确定涵盖的范围]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农林部第2004-90号公告:农产品质量控制法修正案草案[提供韩文,2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韩国引入良好农业规范(GAP),对农业环境(包括土壤和水的质量)及在从农产品生产到包装的整个过程中威胁食品安全的各种因素(如农药、重金属和有害有机体)进行全面管理,以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和安全的农产品;该规范还包括建立追溯体系,管理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的一系列程序,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对相关的农产品进行彻底的追溯。
  拟订草案包括以下内容的法律依据:
  对GAP进行认证的机构的设施及人力资源的标准
  GAP认证的标准和程序
  追溯体系的注册项目
  追溯体系的主要的涵盖范围和程序
根据WTO/TBT协定的相关规定,还将向WTO秘书处进行通报。"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2004年7月31日第15758号政府官方公报(提供韩文)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ivision of Livestock Products Standard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Tel: 82-31-467-1834   Fax: 82-31-467-1989   E-mail: leeys@nvrqs.go.kr"
1
应韩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12/15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农林部第2004-90号公告:农产品质量控制法修正案草案[提供韩文,2页]
内容简述:
"韩国引入良好农业规范(GAP),对农业环境(包括土壤和水的质量)及在从农产品生产到包装的整个过程中威胁食品安全的各种因素(如农药、重金属和有害有机体)进行全面管理,以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和安全的农产品;该规范还包括建立追溯体系,管理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的一系列程序,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对相关的农产品进行彻底的追溯。
  拟订草案包括以下内容的法律依据:
  对GAP进行认证的机构的设施及人力资源的标准
  GAP认证的标准和程序
  追溯体系的注册项目
  追溯体系的主要的涵盖范围和程序
根据WTO/TBT协定的相关规定,还将向WTO秘书处进行通报。"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ivision of Livestock Products Standard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Tel: 82-31-467-1834   Fax: 82-31-467-1989   E-mail: leeys@nvrqs.go.kr"
1
应韩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12-15如下信息:
"韩国引入良好农业规范(GAP),对农业环境(包括土壤和水的质量)及在从农产品生产到包装的整个过程中威胁食品安全的各种因素(如农药、重金属和有害有机体)进行全面管理,以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和安全的农产品;该规范还包括建立追溯体系,管理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的一系列程序,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对相关的农产品进行彻底的追溯。
  拟订草案包括以下内容的法律依据:
  对GAP进行认证的机构的设施及人力资源的标准
  GAP认证的标准和程序
  追溯体系的注册项目
  追溯体系的主要的涵盖范围和程序
根据WTO/TBT协定的相关规定,还将向WTO秘书处进行通报。"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ivision of Livestock Products Standard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Tel: 82-31-467-1834   Fax: 82-31-467-1989   E-mail: leeys@nvrqs.go.kr"

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KOR174.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41215/GSPSNKOR17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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