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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KOR/176
2004-12-2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韩国
2. 负责机构: 农林部国家兽医研究检疫局(NVRQS)
3. 覆盖的产品: 供人类消费的牲畜产品,特别是乳类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及蛋产品等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牲畜产品检测费及检测申请法规的拟议修正案草案[提供韩文,共5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草案拟按照牲畜产品卫生法案修改牲畜产品检测费及检测申请法规,以调整对不同项目施加的检测费,从而使其与其他已对食品检测费实行“有益原则”的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法规相一致。
  此外,拟议修订包括以下内容:
  - 对需要检测的产品规定检测类型及检测费;
  - 规定检验费、检测费的支付方式,等;
  - 修订免收检验费及检测费的范围;
  - 通过检测,准许根据草案规定的条件将检测结果在产品上做广告或贴标签;
  *本草案还将根据TBT协定的要求向WTO秘书处通报。"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2004年12月7日,NVRQS第2004-77号公告 (提供韩文)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Division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Tel: +82-31-467-1937   Fax: +82-31-467-1717   E-mail: wooms@nvrqs.go.kr"
1
"本草案拟按照牲畜产品卫生法案修改牲畜产品检测费及检测申请法规,以调整对不同项目施加的检测费,从而使其与其他已对食品检测费实行“有益原则”的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法规相一致。
  此外,拟议修订包括以下内容:
  - 对需要检测的产品规定检测类型及检测费;
  - 规定检验费、检测费的支付方式,等;
  - 修订免收检验费及检测费的范围;
  - 通过检测,准许根据草案规定的条件将检测结果在产品上做广告或贴标签;
  *本草案还将根据TBT协定的要求向WTO秘书处通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Division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Tel: +82-31-467-1937   Fax: +82-31-467-1717   E-mail: wooms@nvrqs.go.kr"
1
"本草案拟按照牲畜产品卫生法案修改牲畜产品检测费及检测申请法规,以调整对不同项目施加的检测费,从而使其与其他已对食品检测费实行“有益原则”的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法规相一致。
  此外,拟议修订包括以下内容:
  - 对需要检测的产品规定检测类型及检测费;
  - 规定检验费、检测费的支付方式,等;
  - 修订免收检验费及检测费的范围;
  - 通过检测,准许根据草案规定的条件将检测结果在产品上做广告或贴标签;
  *本草案还将根据TBT协定的要求向WTO秘书处通报。"
1
1. 通报成员:韩国
2. 负责机构: 农林部国家兽医研究检疫局(NVRQS)
3. 覆盖的产品: 供人类消费的牲畜产品,特别是乳类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及蛋产品等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牲畜产品检测费及检测申请法规的拟议修正案草案[提供韩文,共5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草案拟按照牲畜产品卫生法案修改牲畜产品检测费及检测申请法规,以调整对不同项目施加的检测费,从而使其与其他已对食品检测费实行“有益原则”的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法规相一致。
  此外,拟议修订包括以下内容:
  - 对需要检测的产品规定检测类型及检测费;
  - 规定检验费、检测费的支付方式,等;
  - 修订免收检验费及检测费的范围;
  - 通过检测,准许根据草案规定的条件将检测结果在产品上做广告或贴标签;
  *本草案还将根据TBT协定的要求向WTO秘书处通报。"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2004年12月7日,NVRQS第2004-77号公告 (提供韩文)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Division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Tel: +82-31-467-1937   Fax: +82-31-467-1717   E-mail: wooms@nvrqs.go.kr"
1
应韩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12/23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牲畜产品检测费及检测申请法规的拟议修正案草案[提供韩文,共5页]
内容简述:
"本草案拟按照牲畜产品卫生法案修改牲畜产品检测费及检测申请法规,以调整对不同项目施加的检测费,从而使其与其他已对食品检测费实行“有益原则”的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法规相一致。
  此外,拟议修订包括以下内容:
  - 对需要检测的产品规定检测类型及检测费;
  - 规定检验费、检测费的支付方式,等;
  - 修订免收检验费及检测费的范围;
  - 通过检测,准许根据草案规定的条件将检测结果在产品上做广告或贴标签;
  *本草案还将根据TBT协定的要求向WTO秘书处通报。"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Division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Tel: +82-31-467-1937   Fax: +82-31-467-1717   E-mail: wooms@nvrqs.go.kr"
1
应韩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4-12-23如下信息:
"本草案拟按照牲畜产品卫生法案修改牲畜产品检测费及检测申请法规,以调整对不同项目施加的检测费,从而使其与其他已对食品检测费实行“有益原则”的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法规相一致。
  此外,拟议修订包括以下内容:
  - 对需要检测的产品规定检测类型及检测费;
  - 规定检验费、检测费的支付方式,等;
  - 修订免收检验费及检测费的范围;
  - 通过检测,准许根据草案规定的条件将检测结果在产品上做广告或贴标签;
  *本草案还将根据TBT协定的要求向WTO秘书处通报。"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Division   National Veterinary Research and Quarantine Servic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Tel: +82-31-467-1937   Fax: +82-31-467-1717   E-mail: wooms@nvrqs.go.kr"

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KOR176.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41223/GSPSNKOR17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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