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E/43
2005-05-30
2005-05-3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 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联邦兽医办公室、联邦农业办公室;3003伯尔尼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饲料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食品与日用品条例(ODAIOU);<BR>联邦内务部[DFI]卫生条例(OHyg);<BR>联邦内务部[DFI]食品标签和广告条例(OEDAI);<BR>联邦内务部[DFI] 食品法实施条例;<BR>联邦内务部[DFI]动物源性食品条例(ODAIAn);<BR>动物屠宰及肉类管理条例(OAbCV);<BR>联邦经济部[DFE]动物屠宰卫生条例;<BR>初级生产条例(OPro);<BR>联邦经济部初级生产卫生条例;<BR>联邦经济部乳业生产卫生管理条例;<BR>饲料条例的修正案;<BR>饲料注册条例的修正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为使瑞士的规定与欧盟法相一致,本修订改编了根据食品法案签发的条例。主要变动如下: - 以“前追一步,倒查一步”为基础的强制性食品追溯体系; - 进行自我管理的强制文件整理要求; - 动物源性食品的强制性鉴定及/或卫生标志; - 仅限从符合瑞士卫生标准的国家进口动物源性食品; - 要求从事制造、加工、转移、进/出口食品的人员向执行机构通报各自的活动; - 食品风险性控制安排法规,控制程序的文件管理,经批准执行企业系统化审核; - 采纳有关声明食品可引发过敏症或过敏反应的规定。"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1992年10月9日有关食品及日用品的联邦法 (“食品法案”, LDAI; RS 817.0) http://www.admin.ch/ch/f/rs/c817_0.html。1998年4月29日农业联邦法(“农业法案”, Lagr; RS 910.1) http://www.admin.ch/ch/f/rs/c910_1.html"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2005年11月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6年1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报全文提供法文、德文和意大利文:www.lm revisionen.admin.ch
|
1
"为使瑞士的规定与欧盟法相一致,本修订改编了根据食品法案签发的条例。主要变动如下: - 以“前追一步,倒查一步”为基础的强制性食品追溯体系; - 进行自我管理的强制文件整理要求; - 动物源性食品的强制性鉴定及/或卫生标志; - 仅限从符合瑞士卫生标准的国家进口动物源性食品; - 要求从事制造、加工、转移、进/出口食品的人员向执行机构通报各自的活动; - 食品风险性控制安排法规,控制程序的文件管理,经批准执行企业系统化审核; - 采纳有关声明食品可引发过敏症或过敏反应的规定。"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报全文提供法文、德文和意大利文:www.lm revisionen.admi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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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使瑞士的规定与欧盟法相一致,本修订改编了根据食品法案签发的条例。主要变动如下: - 以“前追一步,倒查一步”为基础的强制性食品追溯体系; - 进行自我管理的强制文件整理要求; - 动物源性食品的强制性鉴定及/或卫生标志; - 仅限从符合瑞士卫生标准的国家进口动物源性食品; - 要求从事制造、加工、转移、进/出口食品的人员向执行机构通报各自的活动; - 食品风险性控制安排法规,控制程序的文件管理,经批准执行企业系统化审核; - 采纳有关声明食品可引发过敏症或过敏反应的规定。" |
1
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 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联邦兽医办公室、联邦农业办公室;3003伯尔尼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饲料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食品与日用品条例(ODAIOU);<BR>联邦内务部[DFI]卫生条例(OHyg);<BR>联邦内务部[DFI]食品标签和广告条例(OEDAI);<BR>联邦内务部[DFI] 食品法实施条例;<BR>联邦内务部[DFI]动物源性食品条例(ODAIAn);<BR>动物屠宰及肉类管理条例(OAbCV);<BR>联邦经济部[DFE]动物屠宰卫生条例;<BR>初级生产条例(OPro);<BR>联邦经济部初级生产卫生条例;<BR>联邦经济部乳业生产卫生管理条例;<BR>饲料条例的修正案;<BR>饲料注册条例的修正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为使瑞士的规定与欧盟法相一致,本修订改编了根据食品法案签发的条例。主要变动如下: - 以“前追一步,倒查一步”为基础的强制性食品追溯体系; - 进行自我管理的强制文件整理要求; - 动物源性食品的强制性鉴定及/或卫生标志; - 仅限从符合瑞士卫生标准的国家进口动物源性食品; - 要求从事制造、加工、转移、进/出口食品的人员向执行机构通报各自的活动; - 食品风险性控制安排法规,控制程序的文件管理,经批准执行企业系统化审核; - 采纳有关声明食品可引发过敏症或过敏反应的规定。"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1992年10月9日有关食品及日用品的联邦法 (“食品法案”, LDAI; RS 817.0) http://www.admin.ch/ch/f/rs/c817_0.html。1998年4月29日农业联邦法(“农业法案”, Lagr; RS 910.1) http://www.admin.ch/ch/f/rs/c910_1.html"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2005年11月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6年1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报全文提供法文、德文和意大利文:www.lm revisionen.admin.ch
|
1
应瑞士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5/5/30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食品与日用品条例(ODAIOU);<BR>联邦内务部[DFI]卫生条例(OHyg);<BR>联邦内务部[DFI]食品标签和广告条例(OEDAI);<BR>联邦内务部[DFI] 食品法实施条例;<BR>联邦内务部[DFI]动物源性食品条例(ODAIAn);<BR>动物屠宰及肉类管理条例(OAbCV);<BR>联邦经济部[DFE]动物屠宰卫生条例;<BR>初级生产条例(OPro);<BR>联邦经济部初级生产卫生条例;<BR>联邦经济部乳业生产卫生管理条例;<BR>饲料条例的修正案;<BR>饲料注册条例的修正案 |
内容简述:
"为使瑞士的规定与欧盟法相一致,本修订改编了根据食品法案签发的条例。主要变动如下:
- 以“前追一步,倒查一步”为基础的强制性食品追溯体系; - 进行自我管理的强制文件整理要求; - 动物源性食品的强制性鉴定及/或卫生标志; - 仅限从符合瑞士卫生标准的国家进口动物源性食品; - 要求从事制造、加工、转移、进/出口食品的人员向执行机构通报各自的活动; - 食品风险性控制安排法规,控制程序的文件管理,经批准执行企业系统化审核; - 采纳有关声明食品可引发过敏症或过敏反应的规定。"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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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报全文提供法文、德文和意大利文:www.lm revisionen.admi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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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瑞士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5-05-30如下信息: |
"为使瑞士的规定与欧盟法相一致,本修订改编了根据食品法案签发的条例。主要变动如下: - 以“前追一步,倒查一步”为基础的强制性食品追溯体系; - 进行自我管理的强制文件整理要求; - 动物源性食品的强制性鉴定及/或卫生标志; - 仅限从符合瑞士卫生标准的国家进口动物源性食品; - 要求从事制造、加工、转移、进/出口食品的人员向执行机构通报各自的活动; - 食品风险性控制安排法规,控制程序的文件管理,经批准执行企业系统化审核; - 采纳有关声明食品可引发过敏症或过敏反应的规定。"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报全文提供法文、德文和意大利文:www.lm revisionen.admi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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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CHE43.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50530/GSPSNCHE4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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