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BOL/9
2005-07-04
2005-07-0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玻利维亚 |
2. | 负责机构: 国家农业卫生食品安全局(SENASAG) |
3. | 覆盖的产品: 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2005年5月24日第059/2005号行政决议[共21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批准关于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法规。 第I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1. 根据植物卫生措施国际标准(ISPM)15的规定,对有效检验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及对经批准从事木质包装材料植物卫生处理企业的注册、控制和监控制定程序和法规。 1.2. 降低与国际贸易中商品运输所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相关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及扩散的风险。 1.3. 规定植物卫生程序,以批准木质包装材料植物卫生处理的功能及应用。 第2条. 范围 这些法规适用于全国,对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品运输的自然人和法人、集体及私营企业具有约束力,而无例外。 第3条. 法规涵盖的木质包装材料 适用于这些法规的木质包装种类有厚度超过6mm的托盘、衬板、板条箱、垫块、圆桶、木箱、栽货板、托盘底架和垫木,以及在任何进出口商品中存在的包装,包括通常不需进行植物卫生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第4条. 本法规未包括的木质包装材料 不适于这些法规的木质包装种类有完全由木材制成的木制品,如用粘胶、热、压力,或合成方法制成的多合板、木粒版、定向板或胶合板,以及厚度不超过6mm的裸皮芯板、锯屑、刨花、木屑及碎木块。"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国家农业卫生及食品安全局(SENASAG)2005年月5日24日第059号行政决议[提供西班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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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2005年5月24日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通报日后60天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
"批准关于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法规。 第I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1. 根据植物卫生措施国际标准(ISPM)15的规定,对有效检验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及对经批准从事木质包装材料植物卫生处理企业的注册、控制和监控制定程序和法规。 1.2. 降低与国际贸易中商品运输所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相关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及扩散的风险。 1.3. 规定植物卫生程序,以批准木质包装材料植物卫生处理的功能及应用。 第2条. 范围 这些法规适用于全国,对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品运输的自然人和法人、集体及私营企业具有约束力,而无例外。 第3条. 法规涵盖的木质包装材料 适用于这些法规的木质包装种类有厚度超过6mm的托盘、衬板、板条箱、垫块、圆桶、木箱、栽货板、托盘底架和垫木,以及在任何进出口商品中存在的包装,包括通常不需进行植物卫生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第4条. 本法规未包括的木质包装材料 不适于这些法规的木质包装种类有完全由木材制成的木制品,如用粘胶、热、压力,或合成方法制成的多合板、木粒版、定向板或胶合板,以及厚度不超过6mm的裸皮芯板、锯屑、刨花、木屑及碎木块。"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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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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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批准关于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法规。 第I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1. 根据植物卫生措施国际标准(ISPM)15的规定,对有效检验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及对经批准从事木质包装材料植物卫生处理企业的注册、控制和监控制定程序和法规。 1.2. 降低与国际贸易中商品运输所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相关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及扩散的风险。 1.3. 规定植物卫生程序,以批准木质包装材料植物卫生处理的功能及应用。 第2条. 范围 这些法规适用于全国,对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品运输的自然人和法人、集体及私营企业具有约束力,而无例外。 第3条. 法规涵盖的木质包装材料 适用于这些法规的木质包装种类有厚度超过6mm的托盘、衬板、板条箱、垫块、圆桶、木箱、栽货板、托盘底架和垫木,以及在任何进出口商品中存在的包装,包括通常不需进行植物卫生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第4条. 本法规未包括的木质包装材料 不适于这些法规的木质包装种类有完全由木材制成的木制品,如用粘胶、热、压力,或合成方法制成的多合板、木粒版、定向板或胶合板,以及厚度不超过6mm的裸皮芯板、锯屑、刨花、木屑及碎木块。" |
1
1. | 通报成员:玻利维亚 |
2. | 负责机构: 国家农业卫生食品安全局(SENASAG) |
3. | 覆盖的产品: 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2005年5月24日第059/2005号行政决议[共21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批准关于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法规。 第I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1. 根据植物卫生措施国际标准(ISPM)15的规定,对有效检验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及对经批准从事木质包装材料植物卫生处理企业的注册、控制和监控制定程序和法规。 1.2. 降低与国际贸易中商品运输所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相关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及扩散的风险。 1.3. 规定植物卫生程序,以批准木质包装材料植物卫生处理的功能及应用。 第2条. 范围 这些法规适用于全国,对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品运输的自然人和法人、集体及私营企业具有约束力,而无例外。 第3条. 法规涵盖的木质包装材料 适用于这些法规的木质包装种类有厚度超过6mm的托盘、衬板、板条箱、垫块、圆桶、木箱、栽货板、托盘底架和垫木,以及在任何进出口商品中存在的包装,包括通常不需进行植物卫生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第4条. 本法规未包括的木质包装材料 不适于这些法规的木质包装种类有完全由木材制成的木制品,如用粘胶、热、压力,或合成方法制成的多合板、木粒版、定向板或胶合板,以及厚度不超过6mm的裸皮芯板、锯屑、刨花、木屑及碎木块。"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国家农业卫生及食品安全局(SENASAG)2005年月5日24日第059号行政决议[提供西班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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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2005年5月24日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通报日后60天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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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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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玻利维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5/7/4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2005年5月24日第059/2005号行政决议[共21页] |
内容简述:
"批准关于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法规。
第I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1. 根据植物卫生措施国际标准(ISPM)15的规定,对有效检验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及对经批准从事木质包装材料植物卫生处理企业的注册、控制和监控制定程序和法规。 1.2. 降低与国际贸易中商品运输所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相关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及扩散的风险。 1.3. 规定植物卫生程序,以批准木质包装材料植物卫生处理的功能及应用。 第2条. 范围 这些法规适用于全国,对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品运输的自然人和法人、集体及私营企业具有约束力,而无例外。 第3条. 法规涵盖的木质包装材料 适用于这些法规的木质包装种类有厚度超过6mm的托盘、衬板、板条箱、垫块、圆桶、木箱、栽货板、托盘底架和垫木,以及在任何进出口商品中存在的包装,包括通常不需进行植物卫生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第4条. 本法规未包括的木质包装材料 不适于这些法规的木质包装种类有完全由木材制成的木制品,如用粘胶、热、压力,或合成方法制成的多合板、木粒版、定向板或胶合板,以及厚度不超过6mm的裸皮芯板、锯屑、刨花、木屑及碎木块。"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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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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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玻利维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5-07-04如下信息: |
"批准关于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法规。 第I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1. 根据植物卫生措施国际标准(ISPM)15的规定,对有效检验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及对经批准从事木质包装材料植物卫生处理企业的注册、控制和监控制定程序和法规。 1.2. 降低与国际贸易中商品运输所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相关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及扩散的风险。 1.3. 规定植物卫生程序,以批准木质包装材料植物卫生处理的功能及应用。 第2条. 范围 这些法规适用于全国,对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品运输的自然人和法人、集体及私营企业具有约束力,而无例外。 第3条. 法规涵盖的木质包装材料 适用于这些法规的木质包装种类有厚度超过6mm的托盘、衬板、板条箱、垫块、圆桶、木箱、栽货板、托盘底架和垫木,以及在任何进出口商品中存在的包装,包括通常不需进行植物卫生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第4条. 本法规未包括的木质包装材料 不适于这些法规的木质包装种类有完全由木材制成的木制品,如用粘胶、热、压力,或合成方法制成的多合板、木粒版、定向板或胶合板,以及厚度不超过6mm的裸皮芯板、锯屑、刨花、木屑及碎木块。"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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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BOL9.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50704/GSPSNBOL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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