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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EC/267
2005-07-29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委会、健康消费者保护总司 – E 司 – 食品安全:动植物健康福利,国际问题。
3. 覆盖的产品: "鱼,其它水生动物,其产品和副产品(CN 税字头23 01 20及CN税字头15 04)及鱼饲料。<BR> 其它CN税字头的鱼、其它水生动物,其产品和副产品及鱼饲料。"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委员会指令草案,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动物饲料中不良物质(官方公报 L140, 30.5.2002, p.10)——毒杀芬[camphechlor]的第2002/32/EC号指令。(SANCO/1996/2005,共4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草案将取代有关动物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现行规定。当前所有饲料材料及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最大标准为0.1 ppm。
  本草案将范围限制为鱼、其产品和副产品以及鱼饲料。拟订的最大限量定义为三种同类指示剂CHB 26, 50及62的总合。
  拟订的最大限量如下(涉及含水量为12%的饲料):
  - 除鱼油外的鱼、其它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和副产品: 0.02 mg/kg
  - 鱼油: 0.2 mg/kg
  - 鱼饲料:0.05 mg/kg。"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欧委会文件SANCO/1996/2005 (提供英文). 一经批准,将公布于官方公报:
http://europa.eu.int/eur-lex/lex/JOYear.do?year=2005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食品链污染物科学专家小组有关动物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科学风险评估:
http://www.efsa.eu.int/science/contam/contam_opinions/803/finalversion2camphechlor1.pdf"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2005年10月(目前不可能估算更具体的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6年9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本草案将取代有关动物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现行规定。当前所有饲料材料及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最大标准为0.1 ppm。
  本草案将范围限制为鱼、其产品和副产品以及鱼饲料。拟订的最大限量定义为三种同类指示剂CHB 26, 50及62的总合。
  拟订的最大限量如下(涉及含水量为12%的饲料):
  - 除鱼油外的鱼、其它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和副产品: 0.02 mg/kg
  - 鱼油: 0.2 mg/kg
  - 鱼饲料:0.05 mg/kg。"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本草案将取代有关动物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现行规定。当前所有饲料材料及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最大标准为0.1 ppm。
  本草案将范围限制为鱼、其产品和副产品以及鱼饲料。拟订的最大限量定义为三种同类指示剂CHB 26, 50及62的总合。
  拟订的最大限量如下(涉及含水量为12%的饲料):
  - 除鱼油外的鱼、其它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和副产品: 0.02 mg/kg
  - 鱼油: 0.2 mg/kg
  - 鱼饲料:0.05 mg/kg。"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委会、健康消费者保护总司 – E 司 – 食品安全:动植物健康福利,国际问题。
3. 覆盖的产品: "鱼,其它水生动物,其产品和副产品(CN 税字头23 01 20及CN税字头15 04)及鱼饲料。<BR> 其它CN税字头的鱼、其它水生动物,其产品和副产品及鱼饲料。"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委员会指令草案,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动物饲料中不良物质(官方公报 L140, 30.5.2002, p.10)——毒杀芬[camphechlor]的第2002/32/EC号指令。(SANCO/1996/2005,共4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草案将取代有关动物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现行规定。当前所有饲料材料及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最大标准为0.1 ppm。
  本草案将范围限制为鱼、其产品和副产品以及鱼饲料。拟订的最大限量定义为三种同类指示剂CHB 26, 50及62的总合。
  拟订的最大限量如下(涉及含水量为12%的饲料):
  - 除鱼油外的鱼、其它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和副产品: 0.02 mg/kg
  - 鱼油: 0.2 mg/kg
  - 鱼饲料:0.05 mg/kg。"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欧委会文件SANCO/1996/2005 (提供英文). 一经批准,将公布于官方公报:
http://europa.eu.int/eur-lex/lex/JOYear.do?year=2005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食品链污染物科学专家小组有关动物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科学风险评估:
http://www.efsa.eu.int/science/contam/contam_opinions/803/finalversion2camphechlor1.pdf"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2005年10月(目前不可能估算更具体的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6年9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5/7/29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委员会指令草案,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动物饲料中不良物质(官方公报 L140, 30.5.2002, p.10)——毒杀芬[camphechlor]的第2002/32/EC号指令。(SANCO/1996/2005,共4页)
内容简述:
"本草案将取代有关动物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现行规定。当前所有饲料材料及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最大标准为0.1 ppm。
  本草案将范围限制为鱼、其产品和副产品以及鱼饲料。拟订的最大限量定义为三种同类指示剂CHB 26, 50及62的总合。
  拟订的最大限量如下(涉及含水量为12%的饲料):
  - 除鱼油外的鱼、其它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和副产品: 0.02 mg/kg
  - 鱼油: 0.2 mg/kg
  - 鱼饲料:0.05 mg/kg。"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5-07-29如下信息:
"本草案将取代有关动物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现行规定。当前所有饲料材料及饲料内毒杀芬[camphechlor]的最大标准为0.1 ppm。
  本草案将范围限制为鱼、其产品和副产品以及鱼饲料。拟订的最大限量定义为三种同类指示剂CHB 26, 50及62的总合。
  拟订的最大限量如下(涉及含水量为12%的饲料):
  - 除鱼油外的鱼、其它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和副产品: 0.02 mg/kg
  - 鱼油: 0.2 mg/kg
  - 鱼饲料:0.05 mg/kg。"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EEC267.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50729/GSPSNEEC26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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