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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1122
2005-09-3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美环保署(EPA)。
3. 覆盖的产品: 杏仁;杏仁壳; 苹果;杏; 香蕉; 白扁豆; 食荚菜豆; 紫菜头根; 甜菜根; 甜菜头; 黑莓; 浆果; 胡萝卜; 牛脂肪; 樱桃;柑橘; 大田玉米草料; 甜玉米草料;去皮带芯甜玉米; 越桔; 黄瓜; 无花果; 西洋人参根; 蛇麻草干球果; 几维果; 莴苣; 罗甘莓; 瓜; 蘑菇; 油桃; 油橄榄; 干洋葱头; 嫩洋葱; 欧芹叶; 欧防风; 桃子; 梨; 豌豆干草; 豌豆藤; 嫩豌豆; 胡椒; 菠萝; 鲜李梅; 马铃薯; 甘薯; 菊苣; 小萝卜; 覆盆子; 绵羊肉(肥肉), 绵羊脂肪; 绵羊肉副产品(脂肪); 菠菜; 南瓜; 笋瓜; 草莓; 唐莴苣; 蕃茄; 芜箐甘蓝、嫩甘蓝根; 芸薹叶类植物5组, 胡桃; 水田芹; 大田玉米草料; 大田玉米粒; 大田玉米干草; 爆米花玉米杆; 甜玉米草料, 去皮带芯甜玉米;甜玉米干草; 葵花籽; 嫩豆; 卡诺拉紫; 牛脂肪; 牛肉; 牛肉副产品; 蛋; 山羊脂肪; 山羊肉; 山羊肉副产品;酿酒葡萄; 猪脂肪; 猪肉; 猪肉副产品; 马脂肪; 马肉; 马肉副产品; 莴苣头; 莴苣叶; 奶; 家禽脂肪; 家禽肉; 家禽肉副产品; 绵羊肉; 绵羊肉副产品;几维果、菊苣、生菜及嫩豆;柚子、柠檬、柑橘及饲料用玉米粒, 大麦, 荞麦,玉米(包括爆花玉米), 燕麦, 稻米, 黑麦, 高粱谷及小麦,嫩紫花苜ꐀ; 干紫花苜ꐀ; 瓜尔豆; 苜ꐀ草料; 苜ꐀ干草; 未剥绒籽棉; 豇豆; 豇豆草料;胡枝子;高粱谷;高粱草料; 及牲畜饲料及加工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最终法规:氨基吡啶[Aminopyridine]、氨水[Ammonia]、三氯硝基甲[Chloropicrin]、二嗪农[Diazinon], 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 Dihydro-5-pentyl-2(3H)-furanone及烯酰吗啉[Vinclozolin];限量措施。(提供英文,5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EPA撤消及免除对驱鸟剂氨基吡啶[4-Aminopyridine]、杀菌剂氨水[Ammonia]、烯酰吗啉(vinclozolin),杀虫剂三氯硝基甲[Chloropicrin]、二嗪农[Diazinon], 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 Dihydro-5- pentyl-2(3H)-furanone的特别残留及残留限量。
  应申请人主动撤消或删除注册使用的请求、或未交付有关注册管理费用,取消食品使用注册或删除注册的食品使用。
  此外,EPA将嫩豆内表烯酰吗啉[Vinclozolin]残留限量的截止/撤消日期由2005年9月30日延至11月30日。
  自2005年5月18日拟定烯酰吗啉[Vinclozolin]相关措施后,环保署未收到任何相关评议。
  EPA在2001年8月22日联邦纪事通知内(66 FR 44134) (FRL-6795-7)公布了撤消某些烯酰吗啉[vinclozolin]使用注册,包括用于几维果、菊苣、莴苣及嫩豆的杀真菌剂vinclozolin,其合法使用截止日期分别为2004年1月30日;2004年1月30日;2005年11月30日及2005年11月30日。
  环保署认为最终用户有足够时间消耗完存货,清理完经处理过的几维果及菊苣产品贸易渠道。
  此外,根据FFDCA第408(l)(5)节的规定,2005年11月30日,或之前合法处理过的莴苣及嫩豆产品,其残留物未超过该截止日期前规定的限量标准,即使贸易渠道尚未清理完毕,将不视为次品。因此,EPA在最终法规公布日时,撤消比利时苣荬菜头、几维果及莴苣头、叶内表含杀真菌剂vinclozolin及其含 3,5-dichloroaniline moiety代谢物的综合残留限量;对莴苣头、叶截止/撤消日期为2005年11月30日。
  当杀真菌剂氨水用于收获后的柚子、柠檬、柑橘及饲料用玉米粒时,EPA撤消免除残留限量的规定。
  作为熏蒸剂用于收获后的大麦、荞麦、玉米[包括爆米花玉米]、燕麦、稻米、黑麦、高粱粒及小麦时,EPA撤消免除chloropicrin残留限量的规定。
  环保局还撤消嫩紫花苜ꐀ;紫花苜ꐀ干草;瓜尔豆种;苜ꐀ草料;苜ꐀ干草;未剥绒棉籽;豇豆;豇豆草料;胡枝子;高粱草及高粱谷内表含杀虫剂diazinon的残留限量。
  EPA撤消免除牲畜饲料及加工食品内表杀虫剂dihydro-5- heptyl-2(3H)-furanone残留限量规定。
  另,EPA从 d-Limonene限量免除表达式中取消关于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的规定。"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联邦纪事: 2005年9月21日(第70册,第182号)][第55263-55268页],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5/September/Day-21/p18579.htm (提供英文)。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5年9月 21日。EPA曾自2001年开始发布过几个此类措施的建议规定,关于规定及EPA对收到评议的反应可查询本联邦纪事通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Julie Morin,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Food Safety & 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405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usda.gov"
1
"EPA撤消及免除对驱鸟剂氨基吡啶[4-Aminopyridine]、杀菌剂氨水[Ammonia]、烯酰吗啉(vinclozolin),杀虫剂三氯硝基甲[Chloropicrin]、二嗪农[Diazinon], 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 Dihydro-5- pentyl-2(3H)-furanone的特别残留及残留限量。
  应申请人主动撤消或删除注册使用的请求、或未交付有关注册管理费用,取消食品使用注册或删除注册的食品使用。
  此外,EPA将嫩豆内表烯酰吗啉[Vinclozolin]残留限量的截止/撤消日期由2005年9月30日延至11月30日。
  自2005年5月18日拟定烯酰吗啉[Vinclozolin]相关措施后,环保署未收到任何相关评议。
  EPA在2001年8月22日联邦纪事通知内(66 FR 44134) (FRL-6795-7)公布了撤消某些烯酰吗啉[vinclozolin]使用注册,包括用于几维果、菊苣、莴苣及嫩豆的杀真菌剂vinclozolin,其合法使用截止日期分别为2004年1月30日;2004年1月30日;2005年11月30日及2005年11月30日。
  环保署认为最终用户有足够时间消耗完存货,清理完经处理过的几维果及菊苣产品贸易渠道。
  此外,根据FFDCA第408(l)(5)节的规定,2005年11月30日,或之前合法处理过的莴苣及嫩豆产品,其残留物未超过该截止日期前规定的限量标准,即使贸易渠道尚未清理完毕,将不视为次品。因此,EPA在最终法规公布日时,撤消比利时苣荬菜头、几维果及莴苣头、叶内表含杀真菌剂vinclozolin及其含 3,5-dichloroaniline moiety代谢物的综合残留限量;对莴苣头、叶截止/撤消日期为2005年11月30日。
  当杀真菌剂氨水用于收获后的柚子、柠檬、柑橘及饲料用玉米粒时,EPA撤消免除残留限量的规定。
  作为熏蒸剂用于收获后的大麦、荞麦、玉米[包括爆米花玉米]、燕麦、稻米、黑麦、高粱粒及小麦时,EPA撤消免除chloropicrin残留限量的规定。
  环保局还撤消嫩紫花苜ꐀ;紫花苜ꐀ干草;瓜尔豆种;苜ꐀ草料;苜ꐀ干草;未剥绒棉籽;豇豆;豇豆草料;胡枝子;高粱草及高粱谷内表含杀虫剂diazinon的残留限量。
  EPA撤消免除牲畜饲料及加工食品内表杀虫剂dihydro-5- heptyl-2(3H)-furanone残留限量规定。
  另,EPA从 d-Limonene限量免除表达式中取消关于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的规定。"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Julie Morin,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Food Safety & 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405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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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撤消及免除对驱鸟剂氨基吡啶[4-Aminopyridine]、杀菌剂氨水[Ammonia]、烯酰吗啉(vinclozolin),杀虫剂三氯硝基甲[Chloropicrin]、二嗪农[Diazinon], 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 Dihydro-5- pentyl-2(3H)-furanone的特别残留及残留限量。
  应申请人主动撤消或删除注册使用的请求、或未交付有关注册管理费用,取消食品使用注册或删除注册的食品使用。
  此外,EPA将嫩豆内表烯酰吗啉[Vinclozolin]残留限量的截止/撤消日期由2005年9月30日延至11月30日。
  自2005年5月18日拟定烯酰吗啉[Vinclozolin]相关措施后,环保署未收到任何相关评议。
  EPA在2001年8月22日联邦纪事通知内(66 FR 44134) (FRL-6795-7)公布了撤消某些烯酰吗啉[vinclozolin]使用注册,包括用于几维果、菊苣、莴苣及嫩豆的杀真菌剂vinclozolin,其合法使用截止日期分别为2004年1月30日;2004年1月30日;2005年11月30日及2005年11月30日。
  环保署认为最终用户有足够时间消耗完存货,清理完经处理过的几维果及菊苣产品贸易渠道。
  此外,根据FFDCA第408(l)(5)节的规定,2005年11月30日,或之前合法处理过的莴苣及嫩豆产品,其残留物未超过该截止日期前规定的限量标准,即使贸易渠道尚未清理完毕,将不视为次品。因此,EPA在最终法规公布日时,撤消比利时苣荬菜头、几维果及莴苣头、叶内表含杀真菌剂vinclozolin及其含 3,5-dichloroaniline moiety代谢物的综合残留限量;对莴苣头、叶截止/撤消日期为2005年11月30日。
  当杀真菌剂氨水用于收获后的柚子、柠檬、柑橘及饲料用玉米粒时,EPA撤消免除残留限量的规定。
  作为熏蒸剂用于收获后的大麦、荞麦、玉米[包括爆米花玉米]、燕麦、稻米、黑麦、高粱粒及小麦时,EPA撤消免除chloropicrin残留限量的规定。
  环保局还撤消嫩紫花苜ꐀ;紫花苜ꐀ干草;瓜尔豆种;苜ꐀ草料;苜ꐀ干草;未剥绒棉籽;豇豆;豇豆草料;胡枝子;高粱草及高粱谷内表含杀虫剂diazinon的残留限量。
  EPA撤消免除牲畜饲料及加工食品内表杀虫剂dihydro-5- heptyl-2(3H)-furanone残留限量规定。
  另,EPA从 d-Limonene限量免除表达式中取消关于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的规定。"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美环保署(EPA)。
3. 覆盖的产品: 杏仁;杏仁壳; 苹果;杏; 香蕉; 白扁豆; 食荚菜豆; 紫菜头根; 甜菜根; 甜菜头; 黑莓; 浆果; 胡萝卜; 牛脂肪; 樱桃;柑橘; 大田玉米草料; 甜玉米草料;去皮带芯甜玉米; 越桔; 黄瓜; 无花果; 西洋人参根; 蛇麻草干球果; 几维果; 莴苣; 罗甘莓; 瓜; 蘑菇; 油桃; 油橄榄; 干洋葱头; 嫩洋葱; 欧芹叶; 欧防风; 桃子; 梨; 豌豆干草; 豌豆藤; 嫩豌豆; 胡椒; 菠萝; 鲜李梅; 马铃薯; 甘薯; 菊苣; 小萝卜; 覆盆子; 绵羊肉(肥肉), 绵羊脂肪; 绵羊肉副产品(脂肪); 菠菜; 南瓜; 笋瓜; 草莓; 唐莴苣; 蕃茄; 芜箐甘蓝、嫩甘蓝根; 芸薹叶类植物5组, 胡桃; 水田芹; 大田玉米草料; 大田玉米粒; 大田玉米干草; 爆米花玉米杆; 甜玉米草料, 去皮带芯甜玉米;甜玉米干草; 葵花籽; 嫩豆; 卡诺拉紫; 牛脂肪; 牛肉; 牛肉副产品; 蛋; 山羊脂肪; 山羊肉; 山羊肉副产品;酿酒葡萄; 猪脂肪; 猪肉; 猪肉副产品; 马脂肪; 马肉; 马肉副产品; 莴苣头; 莴苣叶; 奶; 家禽脂肪; 家禽肉; 家禽肉副产品; 绵羊肉; 绵羊肉副产品;几维果、菊苣、生菜及嫩豆;柚子、柠檬、柑橘及饲料用玉米粒, 大麦, 荞麦,玉米(包括爆花玉米), 燕麦, 稻米, 黑麦, 高粱谷及小麦,嫩紫花苜ꐀ; 干紫花苜ꐀ; 瓜尔豆; 苜ꐀ草料; 苜ꐀ干草; 未剥绒籽棉; 豇豆; 豇豆草料;胡枝子;高粱谷;高粱草料; 及牲畜饲料及加工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最终法规:氨基吡啶[Aminopyridine]、氨水[Ammonia]、三氯硝基甲[Chloropicrin]、二嗪农[Diazinon], 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 Dihydro-5-pentyl-2(3H)-furanone及烯酰吗啉[Vinclozolin];限量措施。(提供英文,5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EPA撤消及免除对驱鸟剂氨基吡啶[4-Aminopyridine]、杀菌剂氨水[Ammonia]、烯酰吗啉(vinclozolin),杀虫剂三氯硝基甲[Chloropicrin]、二嗪农[Diazinon], 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 Dihydro-5- pentyl-2(3H)-furanone的特别残留及残留限量。
  应申请人主动撤消或删除注册使用的请求、或未交付有关注册管理费用,取消食品使用注册或删除注册的食品使用。
  此外,EPA将嫩豆内表烯酰吗啉[Vinclozolin]残留限量的截止/撤消日期由2005年9月30日延至11月30日。
  自2005年5月18日拟定烯酰吗啉[Vinclozolin]相关措施后,环保署未收到任何相关评议。
  EPA在2001年8月22日联邦纪事通知内(66 FR 44134) (FRL-6795-7)公布了撤消某些烯酰吗啉[vinclozolin]使用注册,包括用于几维果、菊苣、莴苣及嫩豆的杀真菌剂vinclozolin,其合法使用截止日期分别为2004年1月30日;2004年1月30日;2005年11月30日及2005年11月30日。
  环保署认为最终用户有足够时间消耗完存货,清理完经处理过的几维果及菊苣产品贸易渠道。
  此外,根据FFDCA第408(l)(5)节的规定,2005年11月30日,或之前合法处理过的莴苣及嫩豆产品,其残留物未超过该截止日期前规定的限量标准,即使贸易渠道尚未清理完毕,将不视为次品。因此,EPA在最终法规公布日时,撤消比利时苣荬菜头、几维果及莴苣头、叶内表含杀真菌剂vinclozolin及其含 3,5-dichloroaniline moiety代谢物的综合残留限量;对莴苣头、叶截止/撤消日期为2005年11月30日。
  当杀真菌剂氨水用于收获后的柚子、柠檬、柑橘及饲料用玉米粒时,EPA撤消免除残留限量的规定。
  作为熏蒸剂用于收获后的大麦、荞麦、玉米[包括爆米花玉米]、燕麦、稻米、黑麦、高粱粒及小麦时,EPA撤消免除chloropicrin残留限量的规定。
  环保局还撤消嫩紫花苜ꐀ;紫花苜ꐀ干草;瓜尔豆种;苜ꐀ草料;苜ꐀ干草;未剥绒棉籽;豇豆;豇豆草料;胡枝子;高粱草及高粱谷内表含杀虫剂diazinon的残留限量。
  EPA撤消免除牲畜饲料及加工食品内表杀虫剂dihydro-5- heptyl-2(3H)-furanone残留限量规定。
  另,EPA从 d-Limonene限量免除表达式中取消关于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的规定。"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联邦纪事: 2005年9月21日(第70册,第182号)][第55263-55268页],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5/September/Day-21/p18579.htm (提供英文)。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5年9月 21日。EPA曾自2001年开始发布过几个此类措施的建议规定,关于规定及EPA对收到评议的反应可查询本联邦纪事通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Julie Morin,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Food Safety & 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405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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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5/9/30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最终法规:氨基吡啶[Aminopyridine]、氨水[Ammonia]、三氯硝基甲[Chloropicrin]、二嗪农[Diazinon], 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 Dihydro-5-pentyl-2(3H)-furanone及烯酰吗啉[Vinclozolin];限量措施。(提供英文,5页)。
内容简述:
"EPA撤消及免除对驱鸟剂氨基吡啶[4-Aminopyridine]、杀菌剂氨水[Ammonia]、烯酰吗啉(vinclozolin),杀虫剂三氯硝基甲[Chloropicrin]、二嗪农[Diazinon], 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 Dihydro-5- pentyl-2(3H)-furanone的特别残留及残留限量。
  应申请人主动撤消或删除注册使用的请求、或未交付有关注册管理费用,取消食品使用注册或删除注册的食品使用。
  此外,EPA将嫩豆内表烯酰吗啉[Vinclozolin]残留限量的截止/撤消日期由2005年9月30日延至11月30日。
  自2005年5月18日拟定烯酰吗啉[Vinclozolin]相关措施后,环保署未收到任何相关评议。
  EPA在2001年8月22日联邦纪事通知内(66 FR 44134) (FRL-6795-7)公布了撤消某些烯酰吗啉[vinclozolin]使用注册,包括用于几维果、菊苣、莴苣及嫩豆的杀真菌剂vinclozolin,其合法使用截止日期分别为2004年1月30日;2004年1月30日;2005年11月30日及2005年11月30日。
  环保署认为最终用户有足够时间消耗完存货,清理完经处理过的几维果及菊苣产品贸易渠道。
  此外,根据FFDCA第408(l)(5)节的规定,2005年11月30日,或之前合法处理过的莴苣及嫩豆产品,其残留物未超过该截止日期前规定的限量标准,即使贸易渠道尚未清理完毕,将不视为次品。因此,EPA在最终法规公布日时,撤消比利时苣荬菜头、几维果及莴苣头、叶内表含杀真菌剂vinclozolin及其含 3,5-dichloroaniline moiety代谢物的综合残留限量;对莴苣头、叶截止/撤消日期为2005年11月30日。
  当杀真菌剂氨水用于收获后的柚子、柠檬、柑橘及饲料用玉米粒时,EPA撤消免除残留限量的规定。
  作为熏蒸剂用于收获后的大麦、荞麦、玉米[包括爆米花玉米]、燕麦、稻米、黑麦、高粱粒及小麦时,EPA撤消免除chloropicrin残留限量的规定。
  环保局还撤消嫩紫花苜ꐀ;紫花苜ꐀ干草;瓜尔豆种;苜ꐀ草料;苜ꐀ干草;未剥绒棉籽;豇豆;豇豆草料;胡枝子;高粱草及高粱谷内表含杀虫剂diazinon的残留限量。
  EPA撤消免除牲畜饲料及加工食品内表杀虫剂dihydro-5- heptyl-2(3H)-furanone残留限量规定。
  另,EPA从 d-Limonene限量免除表达式中取消关于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的规定。"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Julie Morin,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Food Safety & 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405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usda.gov"
1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5-09-30如下信息:
"EPA撤消及免除对驱鸟剂氨基吡啶[4-Aminopyridine]、杀菌剂氨水[Ammonia]、烯酰吗啉(vinclozolin),杀虫剂三氯硝基甲[Chloropicrin]、二嗪农[Diazinon], 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 Dihydro-5- pentyl-2(3H)-furanone的特别残留及残留限量。
  应申请人主动撤消或删除注册使用的请求、或未交付有关注册管理费用,取消食品使用注册或删除注册的食品使用。
  此外,EPA将嫩豆内表烯酰吗啉[Vinclozolin]残留限量的截止/撤消日期由2005年9月30日延至11月30日。
  自2005年5月18日拟定烯酰吗啉[Vinclozolin]相关措施后,环保署未收到任何相关评议。
  EPA在2001年8月22日联邦纪事通知内(66 FR 44134) (FRL-6795-7)公布了撤消某些烯酰吗啉[vinclozolin]使用注册,包括用于几维果、菊苣、莴苣及嫩豆的杀真菌剂vinclozolin,其合法使用截止日期分别为2004年1月30日;2004年1月30日;2005年11月30日及2005年11月30日。
  环保署认为最终用户有足够时间消耗完存货,清理完经处理过的几维果及菊苣产品贸易渠道。
  此外,根据FFDCA第408(l)(5)节的规定,2005年11月30日,或之前合法处理过的莴苣及嫩豆产品,其残留物未超过该截止日期前规定的限量标准,即使贸易渠道尚未清理完毕,将不视为次品。因此,EPA在最终法规公布日时,撤消比利时苣荬菜头、几维果及莴苣头、叶内表含杀真菌剂vinclozolin及其含 3,5-dichloroaniline moiety代谢物的综合残留限量;对莴苣头、叶截止/撤消日期为2005年11月30日。
  当杀真菌剂氨水用于收获后的柚子、柠檬、柑橘及饲料用玉米粒时,EPA撤消免除残留限量的规定。
  作为熏蒸剂用于收获后的大麦、荞麦、玉米[包括爆米花玉米]、燕麦、稻米、黑麦、高粱粒及小麦时,EPA撤消免除chloropicrin残留限量的规定。
  环保局还撤消嫩紫花苜ꐀ;紫花苜ꐀ干草;瓜尔豆种;苜ꐀ草料;苜ꐀ干草;未剥绒棉籽;豇豆;豇豆草料;胡枝子;高粱草及高粱谷内表含杀虫剂diazinon的残留限量。
  EPA撤消免除牲畜饲料及加工食品内表杀虫剂dihydro-5- heptyl-2(3H)-furanone残留限量规定。
  另,EPA从 d-Limonene限量免除表达式中取消关于dihydro-5-heptyl-2(3H)-furanone的规定。"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Julie Morin,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Food Safety & 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405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usda.gov"

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USA1122.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50930/GSPSNUSA11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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