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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177/ADD.1
2005-10-1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2005年4月,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梨的现行政策延长草案。[提供英文,共58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5.10 如下信息:

确定最终延长进口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梨的政策

"
  植物生物安全政策备忘录[PBPM 2005/13]通知各相关利益方,已确定最终延长进口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梨的政策。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请求,动植物检疫局局长已确定了一项对政策的变更,允许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更多品种的梨及来自更多产地的梨。
  进口中国梨现行政策的最终延长包括具体的进口条件并概述了现行政策延长草案发布后所做的变动。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网站[www.daff.gov.au/biosecurityaustralia]提供PBPM及延长政策文件,或可向以下地址索取:
  Technical and Administrative Services
  Plant Biosecurity
  Biosecurity Australia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Tel: (02) 6272 5094
  Fax: (02) 6272 3307
  E-mail: plantbiosec@daff.gov.au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Fax: (0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daff.gov.au"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2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5.10 如下信息:

确定最终延长进口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梨的政策

"
  植物生物安全政策备忘录[PBPM 2005/13]通知各相关利益方,已确定最终延长进口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梨的政策。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请求,动植物检疫局局长已确定了一项对政策的变更,允许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更多品种的梨及来自更多产地的梨。
  进口中国梨现行政策的最终延长包括具体的进口条件并概述了现行政策延长草案发布后所做的变动。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网站[www.daff.gov.au/biosecurityaustralia]提供PBPM及延长政策文件,或可向以下地址索取:
  Technical and Administrative Services
  Plant Biosecurity
  Biosecurity Australia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Tel: (02) 6272 5094
  Fax: (02) 6272 3307
  E-mail: plantbiosec@daff.gov.au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Fax: (0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daff.gov.au"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2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5.10 如下信息:

确定最终延长进口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梨的政策

"
  植物生物安全政策备忘录[PBPM 2005/13]通知各相关利益方,已确定最终延长进口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梨的政策。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请求,动植物检疫局局长已确定了一项对政策的变更,允许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更多品种的梨及来自更多产地的梨。
  进口中国梨现行政策的最终延长包括具体的进口条件并概述了现行政策延长草案发布后所做的变动。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网站[www.daff.gov.au/biosecurityaustralia]提供PBPM及延长政策文件,或可向以下地址索取:
  Technical and Administrative Services
  Plant Biosecurity
  Biosecurity Australia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Tel: (02) 6272 5094
  Fax: (02) 6272 3307
  E-mail: plantbiosec@daff.gov.au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Fax: (0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daff.gov.au"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2005年4月,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梨的现行政策延长草案。[提供英文,共58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5.10 如下信息:

确定最终延长进口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梨的政策

"
  植物生物安全政策备忘录[PBPM 2005/13]通知各相关利益方,已确定最终延长进口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梨的政策。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请求,动植物检疫局局长已确定了一项对政策的变更,允许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更多品种的梨及来自更多产地的梨。
  进口中国梨现行政策的最终延长包括具体的进口条件并概述了现行政策延长草案发布后所做的变动。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网站[www.daff.gov.au/biosecurityaustralia]提供PBPM及延长政策文件,或可向以下地址索取:
  Technical and Administrative Services
  Plant Biosecurity
  Biosecurity Australia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Tel: (02) 6272 5094
  Fax: (02) 6272 3307
  E-mail: plantbiosec@daff.gov.au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Fax: (0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daff.gov.au"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2
应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5/10/12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2005年4月,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梨的现行政策延长草案。[提供英文,共58页]
内容简述: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5.10 如下信息:

确定最终延长进口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梨的政策

"
  植物生物安全政策备忘录[PBPM 2005/13]通知各相关利益方,已确定最终延长进口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梨的政策。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请求,动植物检疫局局长已确定了一项对政策的变更,允许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更多品种的梨及来自更多产地的梨。
  进口中国梨现行政策的最终延长包括具体的进口条件并概述了现行政策延长草案发布后所做的变动。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网站[www.daff.gov.au/biosecurityaustralia]提供PBPM及延长政策文件,或可向以下地址索取:
  Technical and Administrative Services
  Plant Biosecurity
  Biosecurity Australia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Tel: (02) 6272 5094
  Fax: (02) 6272 3307
  E-mail: plantbiosec@daff.gov.au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Fax: (0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daff.gov.au"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2
应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5-10-12如下信息: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5.10 如下信息:

确定最终延长进口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梨的政策

"
  植物生物安全政策备忘录[PBPM 2005/13]通知各相关利益方,已确定最终延长进口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梨的政策。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请求,动植物检疫局局长已确定了一项对政策的变更,允许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更多品种的梨及来自更多产地的梨。
  进口中国梨现行政策的最终延长包括具体的进口条件并概述了现行政策延长草案发布后所做的变动。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网站[www.daff.gov.au/biosecurityaustralia]提供PBPM及延长政策文件,或可向以下地址索取:
  Technical and Administrative Services
  Plant Biosecurity
  Biosecurity Australia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Tel: (02) 6272 5094
  Fax: (02) 6272 3307
  E-mail: plantbiosec@daff.gov.au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Fax: (0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daff.gov.au"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AUS177Add1.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51012/GSPSNAUS177Add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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