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PKM/76
2006-02-22
2006-02-2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 卫生部 |
3. | 覆盖的产品: 此次修订内容共17项:甲萘醌、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锌、葡萄糖酸锌、氧化锌、硬脂酸锌、硫酸铜、葡萄糖酸铜、氧化镁、磷酸镁、氯化镁、柠檬酸锰、葡萄糖酸锰、甘油磷锰酸锰、硫酸锰、氯化锰。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范围及使用标准草案:营养添加剂。(提供英文,5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预告通知公众修订“营养添加剂范围和应用标准草案”措辞的修订,将“摄入量”改为“日剂量”(请见附件):修订的标准将于2006年9月1日生效(以受本标准管辖产品的生产日期为准)。现已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饮食参考摄入量(DRIs),对列入食品卫生管理法第8类的营养添加剂规定了最大许可量。饮食参考摄入量指的是每人每天所需的营养,而非摄入量。卫生部管理的许多营养添加剂的最大许可量的计算依据大多被限定为300克或日剂量。然而,几年前规定的部分产品的最大许可限量仍以摄入量为基础。因此,需要修改“营养添加剂范围和应用标准草案”中的措辞,将“摄入量”改为“日剂量”。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Food Safety
Department of Health
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Taiwan, Postal Code 100
Tel: (+886) 2 23210151 ext 105/Fax: (+886) 2 23929723
E-mail: fschang1@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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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预告通知公众修订“营养添加剂范围和应用标准草案”措辞的修订,将“摄入量”改为“日剂量”(请见附件):修订的标准将于2006年9月1日生效(以受本标准管辖产品的生产日期为准)。现已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饮食参考摄入量(DRIs),对列入食品卫生管理法第8类的营养添加剂规定了最大许可量。饮食参考摄入量指的是每人每天所需的营养,而非摄入量。卫生部管理的许多营养添加剂的最大许可量的计算依据大多被限定为300克或日剂量。然而,几年前规定的部分产品的最大许可限量仍以摄入量为基础。因此,需要修改“营养添加剂范围和应用标准草案”中的措辞,将“摄入量”改为“日剂量”。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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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Food Safety
Department of Health
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Taiwan, Postal Code 100
Tel: (+886) 2 23210151 ext 105/Fax: (+886) 2 23929723
E-mail: fschang1@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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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预告通知公众修订“营养添加剂范围和应用标准草案”措辞的修订,将“摄入量”改为“日剂量”(请见附件):修订的标准将于2006年9月1日生效(以受本标准管辖产品的生产日期为准)。现已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饮食参考摄入量(DRIs),对列入食品卫生管理法第8类的营养添加剂规定了最大许可量。饮食参考摄入量指的是每人每天所需的营养,而非摄入量。卫生部管理的许多营养添加剂的最大许可量的计算依据大多被限定为300克或日剂量。然而,几年前规定的部分产品的最大许可限量仍以摄入量为基础。因此,需要修改“营养添加剂范围和应用标准草案”中的措辞,将“摄入量”改为“日剂量”。 |
1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 卫生部 |
3. | 覆盖的产品: 此次修订内容共17项:甲萘醌、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锌、葡萄糖酸锌、氧化锌、硬脂酸锌、硫酸铜、葡萄糖酸铜、氧化镁、磷酸镁、氯化镁、柠檬酸锰、葡萄糖酸锰、甘油磷锰酸锰、硫酸锰、氯化锰。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范围及使用标准草案:营养添加剂。(提供英文,5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预告通知公众修订“营养添加剂范围和应用标准草案”措辞的修订,将“摄入量”改为“日剂量”(请见附件):修订的标准将于2006年9月1日生效(以受本标准管辖产品的生产日期为准)。现已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饮食参考摄入量(DRIs),对列入食品卫生管理法第8类的营养添加剂规定了最大许可量。饮食参考摄入量指的是每人每天所需的营养,而非摄入量。卫生部管理的许多营养添加剂的最大许可量的计算依据大多被限定为300克或日剂量。然而,几年前规定的部分产品的最大许可限量仍以摄入量为基础。因此,需要修改“营养添加剂范围和应用标准草案”中的措辞,将“摄入量”改为“日剂量”。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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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Food Safety
Department of Health
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Taiwan, Postal Code 100
Tel: (+886) 2 23210151 ext 105/Fax: (+886) 2 23929723
E-mail: fschang1@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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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6/2/22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范围及使用标准草案:营养添加剂。(提供英文,5页) |
内容简述:
本预告通知公众修订“营养添加剂范围和应用标准草案”措辞的修订,将“摄入量”改为“日剂量”(请见附件):修订的标准将于2006年9月1日生效(以受本标准管辖产品的生产日期为准)。现已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饮食参考摄入量(DRIs),对列入食品卫生管理法第8类的营养添加剂规定了最大许可量。饮食参考摄入量指的是每人每天所需的营养,而非摄入量。卫生部管理的许多营养添加剂的最大许可量的计算依据大多被限定为300克或日剂量。然而,几年前规定的部分产品的最大许可限量仍以摄入量为基础。因此,需要修改“营养添加剂范围和应用标准草案”中的措辞,将“摄入量”改为“日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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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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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Food Safety
Department of Health
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Taiwan, Postal Code 100
Tel: (+886) 2 23210151 ext 105/Fax: (+886) 2 23929723
E-mail: fschang1@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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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6-02-22如下信息: |
本预告通知公众修订“营养添加剂范围和应用标准草案”措辞的修订,将“摄入量”改为“日剂量”(请见附件):修订的标准将于2006年9月1日生效(以受本标准管辖产品的生产日期为准)。现已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饮食参考摄入量(DRIs),对列入食品卫生管理法第8类的营养添加剂规定了最大许可量。饮食参考摄入量指的是每人每天所需的营养,而非摄入量。卫生部管理的许多营养添加剂的最大许可量的计算依据大多被限定为300克或日剂量。然而,几年前规定的部分产品的最大许可限量仍以摄入量为基础。因此,需要修改“营养添加剂范围和应用标准草案”中的措辞,将“摄入量”改为“日剂量”。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Food Safety
Department of Health
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Taiwan, Postal Code 100
Tel: (+886) 2 23210151 ext 105/Fax: (+886) 2 23929723
E-mail: fschang1@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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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TPKM/76.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60222/7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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