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PKM/83
2006-04-03
2006-04-0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 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局(BAPHIQ) |
3. | 覆盖的产品: 动物疫苗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动物疫苗进口检疫要求(草案,提供英文,1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动物疫苗”指的是微生物派生成分的加工品。产品包括以下内容: A. 3002.30.10.00-4 ""抗口蹄疫疫苗"" B. 3002.30.90.00-7 ""其它兽药疫苗"" 进口动物疫苗时,进口商应具备兽药进口许可证或由国家主管机构批准的进口许可。 进口的动物疫苗应与兽药进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内的描述相同。 进口动物疫苗的每批货物应具备出口国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证,并应用英文、中文,或中英文说明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D. 产品名称、包装件数,及批号; C. 如动物疫苗是从第三国进口,然后再向该国出口,则应注明生产国名称。 在首批货物进口前,许可证的内容及格式应得到动物检疫机构的同意。"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9 F, 51, Chungching South Road, Section 2, Taipei, Taiwan
Tel: (+886)-2-2343-1401
Fax: (+886)-2-2343-1400
E-mail: wtosps@mail.baphiq.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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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疫苗”指的是微生物派生成分的加工品。产品包括以下内容: A. 3002.30.10.00-4 ""抗口蹄疫疫苗"" B. 3002.30.90.00-7 ""其它兽药疫苗"" 进口动物疫苗时,进口商应具备兽药进口许可证或由国家主管机构批准的进口许可。 进口的动物疫苗应与兽药进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内的描述相同。 进口动物疫苗的每批货物应具备出口国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证,并应用英文、中文,或中英文说明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D. 产品名称、包装件数,及批号; C. 如动物疫苗是从第三国进口,然后再向该国出口,则应注明生产国名称。 在首批货物进口前,许可证的内容及格式应得到动物检疫机构的同意。"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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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9 F, 51, Chungching South Road, Section 2, Taipei, Taiwan
Tel: (+886)-2-2343-1401
Fax: (+886)-2-2343-1400
E-mail: wtosps@mail.baphiq.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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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疫苗”指的是微生物派生成分的加工品。产品包括以下内容: A. 3002.30.10.00-4 ""抗口蹄疫疫苗"" B. 3002.30.90.00-7 ""其它兽药疫苗"" 进口动物疫苗时,进口商应具备兽药进口许可证或由国家主管机构批准的进口许可。 进口的动物疫苗应与兽药进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内的描述相同。 进口动物疫苗的每批货物应具备出口国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证,并应用英文、中文,或中英文说明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D. 产品名称、包装件数,及批号; C. 如动物疫苗是从第三国进口,然后再向该国出口,则应注明生产国名称。 在首批货物进口前,许可证的内容及格式应得到动物检疫机构的同意。" |
1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 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局(BAPHIQ) |
3. | 覆盖的产品: 动物疫苗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动物疫苗进口检疫要求(草案,提供英文,1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动物疫苗”指的是微生物派生成分的加工品。产品包括以下内容: A. 3002.30.10.00-4 ""抗口蹄疫疫苗"" B. 3002.30.90.00-7 ""其它兽药疫苗"" 进口动物疫苗时,进口商应具备兽药进口许可证或由国家主管机构批准的进口许可。 进口的动物疫苗应与兽药进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内的描述相同。 进口动物疫苗的每批货物应具备出口国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证,并应用英文、中文,或中英文说明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D. 产品名称、包装件数,及批号; C. 如动物疫苗是从第三国进口,然后再向该国出口,则应注明生产国名称。 在首批货物进口前,许可证的内容及格式应得到动物检疫机构的同意。"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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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9 F, 51, Chungching South Road, Section 2, Taipei, Taiwan
Tel: (+886)-2-2343-1401
Fax: (+886)-2-2343-1400
E-mail: wtosps@mail.baphiq.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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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6/4/3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动物疫苗进口检疫要求(草案,提供英文,1页)。 |
内容简述:
"“动物疫苗”指的是微生物派生成分的加工品。产品包括以下内容:
A. 3002.30.10.00-4 ""抗口蹄疫疫苗"" B. 3002.30.90.00-7 ""其它兽药疫苗"" 进口动物疫苗时,进口商应具备兽药进口许可证或由国家主管机构批准的进口许可。 进口的动物疫苗应与兽药进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内的描述相同。 进口动物疫苗的每批货物应具备出口国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证,并应用英文、中文,或中英文说明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D. 产品名称、包装件数,及批号; C. 如动物疫苗是从第三国进口,然后再向该国出口,则应注明生产国名称。 在首批货物进口前,许可证的内容及格式应得到动物检疫机构的同意。"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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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9 F, 51, Chungching South Road, Section 2, Taipei, Taiwan
Tel: (+886)-2-2343-1401
Fax: (+886)-2-2343-1400
E-mail: wtosps@mail.baphiq.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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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6-04-03如下信息: |
"“动物疫苗”指的是微生物派生成分的加工品。产品包括以下内容: A. 3002.30.10.00-4 ""抗口蹄疫疫苗"" B. 3002.30.90.00-7 ""其它兽药疫苗"" 进口动物疫苗时,进口商应具备兽药进口许可证或由国家主管机构批准的进口许可。 进口的动物疫苗应与兽药进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内的描述相同。 进口动物疫苗的每批货物应具备出口国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证,并应用英文、中文,或中英文说明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D. 产品名称、包装件数,及批号; C. 如动物疫苗是从第三国进口,然后再向该国出口,则应注明生产国名称。 在首批货物进口前,许可证的内容及格式应得到动物检疫机构的同意。"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9 F, 51, Chungching South Road, Section 2, Taipei, Taiwan
Tel: (+886)-2-2343-1401
Fax: (+886)-2-2343-1400
E-mail: wtosps@mail.baphiq.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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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TPKM/83.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60403/8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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