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L/204/Add.1/Corr.1
2006-04-06
2006-04-0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3
1. | 通报成员:智利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智利有关马匹单向或双向进口的卫生要求及废除某些法规。(9页, 西班牙文)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智利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6.04 如下信息: 智利有关马匹单向或双向进口的卫生要求及废除某些决议 " 2004年2月4日,美国卫生及人类服务部疾病防治中心(CDC)发布一项指令,除回境的美国产宠物鸟及某些加工禽鸟派生产品外,立即禁止进口来自东南亚指定国家的所有禽鸟(类别: Aves)。由于这些国家的禽鸟可能会传染给人类禽流感([H5N1]型禽流感),因此,HHS/CDC采取本措施。2004年2月4日,美农业部(USDA)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同时也补充了一项采取类似行动的指令。 鉴于香港官方为防止 HJSAR 疫病扩散而 采取的大众动物健康措施,及香港家养及野生禽鸟无 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4年3月10日撤消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禽鸟及禽鸟产品的禁运令。USDA/APHIS也采取了同样措施。 由于马来西亚家禽出现 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4年9月28日延长了对马来西亚的禽鸟及禽鸟产品的禁运。2005年7月20日,USDA/APHIS作为最终法规,批准2004年2月4日生效的一项临时法规,修改禁止、或限制进口已报出现家禽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地区的禽鸟、家禽及未加工禽鸟及其产品(参见70 联邦纪事41608 [2005年7月20日])。由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及国际兽医局(OIE)确认新增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5N1),USDA/APHIS也在禁令内增加了补充国家。 因卡萨克斯坦、罗马尼亚、俄罗斯、土耳其及乌克兰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5年12月29日将这些国家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尼日利亚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8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印度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22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埃及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27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自确认尼日利亚家禽发现H5N1型禽流感后,CDC于2006年3月2日发布一项修改通知,将尼日利亚纳入禁运名单内。 2006年2月27日,OIE公布了阿塞拜疆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7日,OIE公布了阿尔巴尼亚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11日,OIE公布了喀麦隆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12日,OIE公布了缅甸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因此,USDA/APHIS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喀麦隆及缅甸纳入禁运名单内。同时,HHS/CDC也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喀麦隆及缅甸纳入禁运名单。本措施于2006年3月15日生效,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本修改通知公布于2006年3月22日联邦纪事(71册, 55号),14532-14533页。 Ms Julie Morin,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 Officer,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Food Safety & 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405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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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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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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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智利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6.04 如下信息: 智利有关马匹单向或双向进口的卫生要求及废除某些决议 " 2004年2月4日,美国卫生及人类服务部疾病防治中心(CDC)发布一项指令,除回境的美国产宠物鸟及某些加工禽鸟派生产品外,立即禁止进口来自东南亚指定国家的所有禽鸟(类别: Aves)。由于这些国家的禽鸟可能会传染给人类禽流感([H5N1]型禽流感),因此,HHS/CDC采取本措施。2004年2月4日,美农业部(USDA)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同时也补充了一项采取类似行动的指令。 鉴于香港官方为防止 HJSAR 疫病扩散而 采取的大众动物健康措施,及香港家养及野生禽鸟无 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4年3月10日撤消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禽鸟及禽鸟产品的禁运令。USDA/APHIS也采取了同样措施。 由于马来西亚家禽出现 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4年9月28日延长了对马来西亚的禽鸟及禽鸟产品的禁运。2005年7月20日,USDA/APHIS作为最终法规,批准2004年2月4日生效的一项临时法规,修改禁止、或限制进口已报出现家禽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地区的禽鸟、家禽及未加工禽鸟及其产品(参见70 联邦纪事41608 [2005年7月20日])。由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及国际兽医局(OIE)确认新增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5N1),USDA/APHIS也在禁令内增加了补充国家。 因卡萨克斯坦、罗马尼亚、俄罗斯、土耳其及乌克兰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5年12月29日将这些国家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尼日利亚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8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印度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22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埃及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27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自确认尼日利亚家禽发现H5N1型禽流感后,CDC于2006年3月2日发布一项修改通知,将尼日利亚纳入禁运名单内。 2006年2月27日,OIE公布了阿塞拜疆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7日,OIE公布了阿尔巴尼亚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11日,OIE公布了喀麦隆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12日,OIE公布了缅甸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因此,USDA/APHIS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喀麦隆及缅甸纳入禁运名单内。同时,HHS/CDC也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喀麦隆及缅甸纳入禁运名单。本措施于2006年3月15日生效,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本修改通知公布于2006年3月22日联邦纪事(71册, 55号),14532-14533页。 Ms Julie Morin,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 Officer,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Food Safety & 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405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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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智利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6.04 如下信息: 智利有关马匹单向或双向进口的卫生要求及废除某些决议 " 2004年2月4日,美国卫生及人类服务部疾病防治中心(CDC)发布一项指令,除回境的美国产宠物鸟及某些加工禽鸟派生产品外,立即禁止进口来自东南亚指定国家的所有禽鸟(类别: Aves)。由于这些国家的禽鸟可能会传染给人类禽流感([H5N1]型禽流感),因此,HHS/CDC采取本措施。2004年2月4日,美农业部(USDA)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同时也补充了一项采取类似行动的指令。 鉴于香港官方为防止 HJSAR 疫病扩散而 采取的大众动物健康措施,及香港家养及野生禽鸟无 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4年3月10日撤消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禽鸟及禽鸟产品的禁运令。USDA/APHIS也采取了同样措施。 由于马来西亚家禽出现 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4年9月28日延长了对马来西亚的禽鸟及禽鸟产品的禁运。2005年7月20日,USDA/APHIS作为最终法规,批准2004年2月4日生效的一项临时法规,修改禁止、或限制进口已报出现家禽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地区的禽鸟、家禽及未加工禽鸟及其产品(参见70 联邦纪事41608 [2005年7月20日])。由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及国际兽医局(OIE)确认新增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5N1),USDA/APHIS也在禁令内增加了补充国家。 因卡萨克斯坦、罗马尼亚、俄罗斯、土耳其及乌克兰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5年12月29日将这些国家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尼日利亚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8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印度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22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埃及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27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自确认尼日利亚家禽发现H5N1型禽流感后,CDC于2006年3月2日发布一项修改通知,将尼日利亚纳入禁运名单内。 2006年2月27日,OIE公布了阿塞拜疆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7日,OIE公布了阿尔巴尼亚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11日,OIE公布了喀麦隆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12日,OIE公布了缅甸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因此,USDA/APHIS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喀麦隆及缅甸纳入禁运名单内。同时,HHS/CDC也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喀麦隆及缅甸纳入禁运名单。本措施于2006年3月15日生效,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本修改通知公布于2006年3月22日联邦纪事(71册, 55号),14532-14533页。 Ms Julie Morin,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 Officer,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Food Safety & 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405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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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报成员:智利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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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智利有关马匹单向或双向进口的卫生要求及废除某些法规。(9页, 西班牙文)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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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应 智利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6.04 如下信息: 智利有关马匹单向或双向进口的卫生要求及废除某些决议 " 2004年2月4日,美国卫生及人类服务部疾病防治中心(CDC)发布一项指令,除回境的美国产宠物鸟及某些加工禽鸟派生产品外,立即禁止进口来自东南亚指定国家的所有禽鸟(类别: Aves)。由于这些国家的禽鸟可能会传染给人类禽流感([H5N1]型禽流感),因此,HHS/CDC采取本措施。2004年2月4日,美农业部(USDA)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同时也补充了一项采取类似行动的指令。 鉴于香港官方为防止 HJSAR 疫病扩散而 采取的大众动物健康措施,及香港家养及野生禽鸟无 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4年3月10日撤消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禽鸟及禽鸟产品的禁运令。USDA/APHIS也采取了同样措施。 由于马来西亚家禽出现 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4年9月28日延长了对马来西亚的禽鸟及禽鸟产品的禁运。2005年7月20日,USDA/APHIS作为最终法规,批准2004年2月4日生效的一项临时法规,修改禁止、或限制进口已报出现家禽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地区的禽鸟、家禽及未加工禽鸟及其产品(参见70 联邦纪事41608 [2005年7月20日])。由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及国际兽医局(OIE)确认新增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5N1),USDA/APHIS也在禁令内增加了补充国家。 因卡萨克斯坦、罗马尼亚、俄罗斯、土耳其及乌克兰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5年12月29日将这些国家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尼日利亚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8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印度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22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埃及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27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自确认尼日利亚家禽发现H5N1型禽流感后,CDC于2006年3月2日发布一项修改通知,将尼日利亚纳入禁运名单内。 2006年2月27日,OIE公布了阿塞拜疆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7日,OIE公布了阿尔巴尼亚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11日,OIE公布了喀麦隆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12日,OIE公布了缅甸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因此,USDA/APHIS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喀麦隆及缅甸纳入禁运名单内。同时,HHS/CDC也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喀麦隆及缅甸纳入禁运名单。本措施于2006年3月15日生效,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本修改通知公布于2006年3月22日联邦纪事(71册, 55号),14532-14533页。 Ms Julie Morin,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 Officer,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Food Safety & 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405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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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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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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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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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智利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6/4/6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智利有关马匹单向或双向进口的卫生要求及废除某些法规。(9页, 西班牙文) |
内容简述:
应 智利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6.04 如下信息:
智利有关马匹单向或双向进口的卫生要求及废除某些决议 " 2004年2月4日,美国卫生及人类服务部疾病防治中心(CDC)发布一项指令,除回境的美国产宠物鸟及某些加工禽鸟派生产品外,立即禁止进口来自东南亚指定国家的所有禽鸟(类别: Aves)。由于这些国家的禽鸟可能会传染给人类禽流感([H5N1]型禽流感),因此,HHS/CDC采取本措施。2004年2月4日,美农业部(USDA)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同时也补充了一项采取类似行动的指令。 鉴于香港官方为防止 HJSAR 疫病扩散而 采取的大众动物健康措施,及香港家养及野生禽鸟无 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4年3月10日撤消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禽鸟及禽鸟产品的禁运令。USDA/APHIS也采取了同样措施。 由于马来西亚家禽出现 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4年9月28日延长了对马来西亚的禽鸟及禽鸟产品的禁运。2005年7月20日,USDA/APHIS作为最终法规,批准2004年2月4日生效的一项临时法规,修改禁止、或限制进口已报出现家禽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地区的禽鸟、家禽及未加工禽鸟及其产品(参见70 联邦纪事41608 [2005年7月20日])。由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及国际兽医局(OIE)确认新增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5N1),USDA/APHIS也在禁令内增加了补充国家。 因卡萨克斯坦、罗马尼亚、俄罗斯、土耳其及乌克兰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5年12月29日将这些国家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尼日利亚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8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印度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22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埃及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27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自确认尼日利亚家禽发现H5N1型禽流感后,CDC于2006年3月2日发布一项修改通知,将尼日利亚纳入禁运名单内。 2006年2月27日,OIE公布了阿塞拜疆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7日,OIE公布了阿尔巴尼亚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11日,OIE公布了喀麦隆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12日,OIE公布了缅甸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因此,USDA/APHIS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喀麦隆及缅甸纳入禁运名单内。同时,HHS/CDC也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喀麦隆及缅甸纳入禁运名单。本措施于2006年3月15日生效,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本修改通知公布于2006年3月22日联邦纪事(71册, 55号),14532-14533页。 Ms Julie Morin,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 Officer,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Food Safety & 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405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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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智利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6.04 如下信息: 智利有关马匹单向或双向进口的卫生要求及废除某些决议 " 2004年2月4日,美国卫生及人类服务部疾病防治中心(CDC)发布一项指令,除回境的美国产宠物鸟及某些加工禽鸟派生产品外,立即禁止进口来自东南亚指定国家的所有禽鸟(类别: Aves)。由于这些国家的禽鸟可能会传染给人类禽流感([H5N1]型禽流感),因此,HHS/CDC采取本措施。2004年2月4日,美农业部(USDA)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同时也补充了一项采取类似行动的指令。 鉴于香港官方为防止 HJSAR 疫病扩散而 采取的大众动物健康措施,及香港家养及野生禽鸟无 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4年3月10日撤消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禽鸟及禽鸟产品的禁运令。USDA/APHIS也采取了同样措施。 由于马来西亚家禽出现 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4年9月28日延长了对马来西亚的禽鸟及禽鸟产品的禁运。2005年7月20日,USDA/APHIS作为最终法规,批准2004年2月4日生效的一项临时法规,修改禁止、或限制进口已报出现家禽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地区的禽鸟、家禽及未加工禽鸟及其产品(参见70 联邦纪事41608 [2005年7月20日])。由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及国际兽医局(OIE)确认新增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5N1),USDA/APHIS也在禁令内增加了补充国家。 因卡萨克斯坦、罗马尼亚、俄罗斯、土耳其及乌克兰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5年12月29日将这些国家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尼日利亚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8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印度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22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因埃及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病例,HHS/CDC于2006年2月27日将该国纳入其禁运名单。 自确认尼日利亚家禽发现H5N1型禽流感后,CDC于2006年3月2日发布一项修改通知,将尼日利亚纳入禁运名单内。 2006年2月27日,OIE公布了阿塞拜疆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7日,OIE公布了阿尔巴尼亚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11日,OIE公布了喀麦隆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2006年3月12日,OIE公布了缅甸家禽发生H5N1型高致病禽流感的确认报导。因此,USDA/APHIS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喀麦隆及缅甸纳入禁运名单内。同时,HHS/CDC也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喀麦隆及缅甸纳入禁运名单。本措施于2006年3月15日生效,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本修改通知公布于2006年3月22日联邦纪事(71册, 55号),14532-14533页。 Ms Julie Morin,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 Officer,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Food Safety & 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405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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