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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1605
2007-06-1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美环保署(EPA)
3. 覆盖的产品: 苹果; 葡萄; 李子; 李子脯; 杏; 嫩四季豆; 四季豆草料; 玉米谷; 梨; 萝卜; 青萝卜, 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种;及高粱碾磨粒; 苜ꐀ干草;南瓜; 核桃; 蛋; 禽畜; 椰菜; 高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拟定法规。甲胺磷(Methamidophos)、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丙溴磷(Profenofos)及三氯松(Trichlorfon); 拟定限量措施(提供英文,9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当前,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的许可限量表示为其胆碱脂酶(cholinesterase)的抑制代谢物。根据EPA的确定,只有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及其代谢物乙酰甲胺磷砜oxydemeton-methyl sulfone残留是植物体内的要患,所以应修改动植物产品内的许可限量。因此,EPA拟修改动植物的许可限量,修订限量表达式如下:由于某些注册产品使用标签禁止使用一年内收获,以便有合理理由确定食品内无残留,EPA认为,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不用于食品。因此,EPA拟撤消苹果、葡萄、李及李脯及鲜杏的许可限量。
  由于EPA认为,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草种;及高梁碾磨粒(除面粉外)不再是主要的动物饲料, 因此拟撤消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草种;及高梁碾磨粒(除面粉外)的许可限量。
  1994年, 乙酰甲胺磷((ODM)的技术注册商同意不在销售用于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玉米、梨及萝卜的ODM,但要保留注册,以便在EPA有关ODM必要数据及饮食与工人风险评估完成后,有可能恢复销售标签。然而,自1995年至2005年12月5日标签修改有效期为止,仅有一个有效技术注册。然而, 尽管EPA允许注册商人18个月销售、或分发注册技术和最终使用的现有库存,但EPA认为,自1995年起,就没有用户在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梨及萝卜上使用ODM。 因此,她认为,终端使用产品的现有库存早在几年前就已用完,而经ODM处理的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梨及萝卜早就完成了贸易渠道的流通过程。因此,EPA拟于最终法规公布日撤消嫩四季豆、四季豆草料、玉米谷、梨及萝卜和青萝卜的所有许可限量。
  根据玉米草料内/表高达0.9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玉米草料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 ppm;将其改名为甜玉米草料。无需再制定田玉米草料的许可限量。
根据苜ꐀ干草种内/表高达9.84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苜ꐀ干草种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0 ppm;将其改名为苜ꐀ干草。
  根据现有数据显示,利马豆内/表乙酰甲胺磷((ODM)的混合残留高达0.15 ppm;瓜类内/表0.2 ppm;南瓜内/表不足0.1 ppm;胡桃内/表不足0.05 ppm;EPA拟降低许可限量如下:利马豆;0.2 ppm;未去纤维棉籽:0.02 ppm;瓜类;0.2 ppm;南瓜:0.2 ppm及胡桃:0.05 ppm。
  根据卷心菜内/表高达1.22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卷心菜的许可限量提高到2.0 ppm。EPA确定,提高许可限量是安全的; 即, 有合理肯定性认为,杀虫剂化学物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另,由于只有FIFRA第24(c)节有乙酰甲胺磷((ODM)用于椰菜叶用的有效注册规定,因此,EPA拟规定椰菜的地区许可限量为2.0 ppm。
  根据一次6X饲养标准的家禽代谢物调查表明,家禽商品内没有含毒残留物,而家禽代谢物的前调查表明,蛋与组织体内含有残留,因此,EPA拟规定蛋、家禽脂肪及家禽肉副产品内的许可限量为:0.01 ppm。
  另外, EPA拟修订如下商品术语,以符合EPA惯例:“嫩紫花苜ꐀ”改为“紫花苜ꐀ草料”;“紫花苜ꐀ干草种”改为“紫花苜ꐀ干草”;“甜菜”改为“甜菜头”;“玉米干草”改为“甜玉米干草”(大田玉米干草、或爆米花玉米干草无需许可限量);“薄荷干草”改为“胡椒薄荷头”及“荷兰薄荷头”;“干球茎洋葱""改为""球茎洋葱”、“甜橘”改为“柑橘”;“高粱草料”改为“高粱饲料草”;“高粱谷草料”;“高粱谷”改为“高粱谷粒”。"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7年7月23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130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1
"当前,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的许可限量表示为其胆碱脂酶(cholinesterase)的抑制代谢物。根据EPA的确定,只有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及其代谢物乙酰甲胺磷砜oxydemeton-methyl sulfone残留是植物体内的要患,所以应修改动植物产品内的许可限量。因此,EPA拟修改动植物的许可限量,修订限量表达式如下:由于某些注册产品使用标签禁止使用一年内收获,以便有合理理由确定食品内无残留,EPA认为,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不用于食品。因此,EPA拟撤消苹果、葡萄、李及李脯及鲜杏的许可限量。
  由于EPA认为,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草种;及高梁碾磨粒(除面粉外)不再是主要的动物饲料, 因此拟撤消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草种;及高梁碾磨粒(除面粉外)的许可限量。
  1994年, 乙酰甲胺磷((ODM)的技术注册商同意不在销售用于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玉米、梨及萝卜的ODM,但要保留注册,以便在EPA有关ODM必要数据及饮食与工人风险评估完成后,有可能恢复销售标签。然而,自1995年至2005年12月5日标签修改有效期为止,仅有一个有效技术注册。然而, 尽管EPA允许注册商人18个月销售、或分发注册技术和最终使用的现有库存,但EPA认为,自1995年起,就没有用户在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梨及萝卜上使用ODM。 因此,她认为,终端使用产品的现有库存早在几年前就已用完,而经ODM处理的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梨及萝卜早就完成了贸易渠道的流通过程。因此,EPA拟于最终法规公布日撤消嫩四季豆、四季豆草料、玉米谷、梨及萝卜和青萝卜的所有许可限量。
  根据玉米草料内/表高达0.9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玉米草料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 ppm;将其改名为甜玉米草料。无需再制定田玉米草料的许可限量。
根据苜ꐀ干草种内/表高达9.84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苜ꐀ干草种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0 ppm;将其改名为苜ꐀ干草。
  根据现有数据显示,利马豆内/表乙酰甲胺磷((ODM)的混合残留高达0.15 ppm;瓜类内/表0.2 ppm;南瓜内/表不足0.1 ppm;胡桃内/表不足0.05 ppm;EPA拟降低许可限量如下:利马豆;0.2 ppm;未去纤维棉籽:0.02 ppm;瓜类;0.2 ppm;南瓜:0.2 ppm及胡桃:0.05 ppm。
  根据卷心菜内/表高达1.22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卷心菜的许可限量提高到2.0 ppm。EPA确定,提高许可限量是安全的; 即, 有合理肯定性认为,杀虫剂化学物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另,由于只有FIFRA第24(c)节有乙酰甲胺磷((ODM)用于椰菜叶用的有效注册规定,因此,EPA拟规定椰菜的地区许可限量为2.0 ppm。
  根据一次6X饲养标准的家禽代谢物调查表明,家禽商品内没有含毒残留物,而家禽代谢物的前调查表明,蛋与组织体内含有残留,因此,EPA拟规定蛋、家禽脂肪及家禽肉副产品内的许可限量为:0.01 ppm。
  另外, EPA拟修订如下商品术语,以符合EPA惯例:“嫩紫花苜ꐀ”改为“紫花苜ꐀ草料”;“紫花苜ꐀ干草种”改为“紫花苜ꐀ干草”;“甜菜”改为“甜菜头”;“玉米干草”改为“甜玉米干草”(大田玉米干草、或爆米花玉米干草无需许可限量);“薄荷干草”改为“胡椒薄荷头”及“荷兰薄荷头”;“干球茎洋葱""改为""球茎洋葱”、“甜橘”改为“柑橘”;“高粱草料”改为“高粱饲料草”;“高粱谷草料”;“高粱谷”改为“高粱谷粒”。"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130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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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的许可限量表示为其胆碱脂酶(cholinesterase)的抑制代谢物。根据EPA的确定,只有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及其代谢物乙酰甲胺磷砜oxydemeton-methyl sulfone残留是植物体内的要患,所以应修改动植物产品内的许可限量。因此,EPA拟修改动植物的许可限量,修订限量表达式如下:由于某些注册产品使用标签禁止使用一年内收获,以便有合理理由确定食品内无残留,EPA认为,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不用于食品。因此,EPA拟撤消苹果、葡萄、李及李脯及鲜杏的许可限量。
  由于EPA认为,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草种;及高梁碾磨粒(除面粉外)不再是主要的动物饲料, 因此拟撤消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草种;及高梁碾磨粒(除面粉外)的许可限量。
  1994年, 乙酰甲胺磷((ODM)的技术注册商同意不在销售用于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玉米、梨及萝卜的ODM,但要保留注册,以便在EPA有关ODM必要数据及饮食与工人风险评估完成后,有可能恢复销售标签。然而,自1995年至2005年12月5日标签修改有效期为止,仅有一个有效技术注册。然而, 尽管EPA允许注册商人18个月销售、或分发注册技术和最终使用的现有库存,但EPA认为,自1995年起,就没有用户在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梨及萝卜上使用ODM。 因此,她认为,终端使用产品的现有库存早在几年前就已用完,而经ODM处理的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梨及萝卜早就完成了贸易渠道的流通过程。因此,EPA拟于最终法规公布日撤消嫩四季豆、四季豆草料、玉米谷、梨及萝卜和青萝卜的所有许可限量。
  根据玉米草料内/表高达0.9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玉米草料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 ppm;将其改名为甜玉米草料。无需再制定田玉米草料的许可限量。
根据苜ꐀ干草种内/表高达9.84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苜ꐀ干草种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0 ppm;将其改名为苜ꐀ干草。
  根据现有数据显示,利马豆内/表乙酰甲胺磷((ODM)的混合残留高达0.15 ppm;瓜类内/表0.2 ppm;南瓜内/表不足0.1 ppm;胡桃内/表不足0.05 ppm;EPA拟降低许可限量如下:利马豆;0.2 ppm;未去纤维棉籽:0.02 ppm;瓜类;0.2 ppm;南瓜:0.2 ppm及胡桃:0.05 ppm。
  根据卷心菜内/表高达1.22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卷心菜的许可限量提高到2.0 ppm。EPA确定,提高许可限量是安全的; 即, 有合理肯定性认为,杀虫剂化学物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另,由于只有FIFRA第24(c)节有乙酰甲胺磷((ODM)用于椰菜叶用的有效注册规定,因此,EPA拟规定椰菜的地区许可限量为2.0 ppm。
  根据一次6X饲养标准的家禽代谢物调查表明,家禽商品内没有含毒残留物,而家禽代谢物的前调查表明,蛋与组织体内含有残留,因此,EPA拟规定蛋、家禽脂肪及家禽肉副产品内的许可限量为:0.01 ppm。
  另外, EPA拟修订如下商品术语,以符合EPA惯例:“嫩紫花苜ꐀ”改为“紫花苜ꐀ草料”;“紫花苜ꐀ干草种”改为“紫花苜ꐀ干草”;“甜菜”改为“甜菜头”;“玉米干草”改为“甜玉米干草”(大田玉米干草、或爆米花玉米干草无需许可限量);“薄荷干草”改为“胡椒薄荷头”及“荷兰薄荷头”;“干球茎洋葱""改为""球茎洋葱”、“甜橘”改为“柑橘”;“高粱草料”改为“高粱饲料草”;“高粱谷草料”;“高粱谷”改为“高粱谷粒”。"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美环保署(EPA)
3. 覆盖的产品: 苹果; 葡萄; 李子; 李子脯; 杏; 嫩四季豆; 四季豆草料; 玉米谷; 梨; 萝卜; 青萝卜, 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种;及高粱碾磨粒; 苜ꐀ干草;南瓜; 核桃; 蛋; 禽畜; 椰菜; 高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拟定法规。甲胺磷(Methamidophos)、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丙溴磷(Profenofos)及三氯松(Trichlorfon); 拟定限量措施(提供英文,9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当前,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的许可限量表示为其胆碱脂酶(cholinesterase)的抑制代谢物。根据EPA的确定,只有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及其代谢物乙酰甲胺磷砜oxydemeton-methyl sulfone残留是植物体内的要患,所以应修改动植物产品内的许可限量。因此,EPA拟修改动植物的许可限量,修订限量表达式如下:由于某些注册产品使用标签禁止使用一年内收获,以便有合理理由确定食品内无残留,EPA认为,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不用于食品。因此,EPA拟撤消苹果、葡萄、李及李脯及鲜杏的许可限量。
  由于EPA认为,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草种;及高梁碾磨粒(除面粉外)不再是主要的动物饲料, 因此拟撤消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草种;及高梁碾磨粒(除面粉外)的许可限量。
  1994年, 乙酰甲胺磷((ODM)的技术注册商同意不在销售用于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玉米、梨及萝卜的ODM,但要保留注册,以便在EPA有关ODM必要数据及饮食与工人风险评估完成后,有可能恢复销售标签。然而,自1995年至2005年12月5日标签修改有效期为止,仅有一个有效技术注册。然而, 尽管EPA允许注册商人18个月销售、或分发注册技术和最终使用的现有库存,但EPA认为,自1995年起,就没有用户在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梨及萝卜上使用ODM。 因此,她认为,终端使用产品的现有库存早在几年前就已用完,而经ODM处理的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梨及萝卜早就完成了贸易渠道的流通过程。因此,EPA拟于最终法规公布日撤消嫩四季豆、四季豆草料、玉米谷、梨及萝卜和青萝卜的所有许可限量。
  根据玉米草料内/表高达0.9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玉米草料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 ppm;将其改名为甜玉米草料。无需再制定田玉米草料的许可限量。
根据苜ꐀ干草种内/表高达9.84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苜ꐀ干草种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0 ppm;将其改名为苜ꐀ干草。
  根据现有数据显示,利马豆内/表乙酰甲胺磷((ODM)的混合残留高达0.15 ppm;瓜类内/表0.2 ppm;南瓜内/表不足0.1 ppm;胡桃内/表不足0.05 ppm;EPA拟降低许可限量如下:利马豆;0.2 ppm;未去纤维棉籽:0.02 ppm;瓜类;0.2 ppm;南瓜:0.2 ppm及胡桃:0.05 ppm。
  根据卷心菜内/表高达1.22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卷心菜的许可限量提高到2.0 ppm。EPA确定,提高许可限量是安全的; 即, 有合理肯定性认为,杀虫剂化学物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另,由于只有FIFRA第24(c)节有乙酰甲胺磷((ODM)用于椰菜叶用的有效注册规定,因此,EPA拟规定椰菜的地区许可限量为2.0 ppm。
  根据一次6X饲养标准的家禽代谢物调查表明,家禽商品内没有含毒残留物,而家禽代谢物的前调查表明,蛋与组织体内含有残留,因此,EPA拟规定蛋、家禽脂肪及家禽肉副产品内的许可限量为:0.01 ppm。
  另外, EPA拟修订如下商品术语,以符合EPA惯例:“嫩紫花苜ꐀ”改为“紫花苜ꐀ草料”;“紫花苜ꐀ干草种”改为“紫花苜ꐀ干草”;“甜菜”改为“甜菜头”;“玉米干草”改为“甜玉米干草”(大田玉米干草、或爆米花玉米干草无需许可限量);“薄荷干草”改为“胡椒薄荷头”及“荷兰薄荷头”;“干球茎洋葱""改为""球茎洋葱”、“甜橘”改为“柑橘”;“高粱草料”改为“高粱饲料草”;“高粱谷草料”;“高粱谷”改为“高粱谷粒”。"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7年7月23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130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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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7/6/18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甲胺磷(Methamidophos)、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丙溴磷(Profenofos)及三氯松(Trichlorfon); 拟定限量措施(提供英文,9页)。
内容简述:
"当前,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的许可限量表示为其胆碱脂酶(cholinesterase)的抑制代谢物。根据EPA的确定,只有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及其代谢物乙酰甲胺磷砜oxydemeton-methyl sulfone残留是植物体内的要患,所以应修改动植物产品内的许可限量。因此,EPA拟修改动植物的许可限量,修订限量表达式如下:由于某些注册产品使用标签禁止使用一年内收获,以便有合理理由确定食品内无残留,EPA认为,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不用于食品。因此,EPA拟撤消苹果、葡萄、李及李脯及鲜杏的许可限量。
  由于EPA认为,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草种;及高梁碾磨粒(除面粉外)不再是主要的动物饲料, 因此拟撤消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草种;及高梁碾磨粒(除面粉外)的许可限量。
  1994年, 乙酰甲胺磷((ODM)的技术注册商同意不在销售用于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玉米、梨及萝卜的ODM,但要保留注册,以便在EPA有关ODM必要数据及饮食与工人风险评估完成后,有可能恢复销售标签。然而,自1995年至2005年12月5日标签修改有效期为止,仅有一个有效技术注册。然而, 尽管EPA允许注册商人18个月销售、或分发注册技术和最终使用的现有库存,但EPA认为,自1995年起,就没有用户在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梨及萝卜上使用ODM。 因此,她认为,终端使用产品的现有库存早在几年前就已用完,而经ODM处理的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梨及萝卜早就完成了贸易渠道的流通过程。因此,EPA拟于最终法规公布日撤消嫩四季豆、四季豆草料、玉米谷、梨及萝卜和青萝卜的所有许可限量。
  根据玉米草料内/表高达0.9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玉米草料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 ppm;将其改名为甜玉米草料。无需再制定田玉米草料的许可限量。
根据苜ꐀ干草种内/表高达9.84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苜ꐀ干草种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0 ppm;将其改名为苜ꐀ干草。
  根据现有数据显示,利马豆内/表乙酰甲胺磷((ODM)的混合残留高达0.15 ppm;瓜类内/表0.2 ppm;南瓜内/表不足0.1 ppm;胡桃内/表不足0.05 ppm;EPA拟降低许可限量如下:利马豆;0.2 ppm;未去纤维棉籽:0.02 ppm;瓜类;0.2 ppm;南瓜:0.2 ppm及胡桃:0.05 ppm。
  根据卷心菜内/表高达1.22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卷心菜的许可限量提高到2.0 ppm。EPA确定,提高许可限量是安全的; 即, 有合理肯定性认为,杀虫剂化学物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另,由于只有FIFRA第24(c)节有乙酰甲胺磷((ODM)用于椰菜叶用的有效注册规定,因此,EPA拟规定椰菜的地区许可限量为2.0 ppm。
  根据一次6X饲养标准的家禽代谢物调查表明,家禽商品内没有含毒残留物,而家禽代谢物的前调查表明,蛋与组织体内含有残留,因此,EPA拟规定蛋、家禽脂肪及家禽肉副产品内的许可限量为:0.01 ppm。
  另外, EPA拟修订如下商品术语,以符合EPA惯例:“嫩紫花苜ꐀ”改为“紫花苜ꐀ草料”;“紫花苜ꐀ干草种”改为“紫花苜ꐀ干草”;“甜菜”改为“甜菜头”;“玉米干草”改为“甜玉米干草”(大田玉米干草、或爆米花玉米干草无需许可限量);“薄荷干草”改为“胡椒薄荷头”及“荷兰薄荷头”;“干球茎洋葱""改为""球茎洋葱”、“甜橘”改为“柑橘”;“高粱草料”改为“高粱饲料草”;“高粱谷草料”;“高粱谷”改为“高粱谷粒”。"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130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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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7-06-18如下信息:
"当前,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的许可限量表示为其胆碱脂酶(cholinesterase)的抑制代谢物。根据EPA的确定,只有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及其代谢物乙酰甲胺磷砜oxydemeton-methyl sulfone残留是植物体内的要患,所以应修改动植物产品内的许可限量。因此,EPA拟修改动植物的许可限量,修订限量表达式如下:由于某些注册产品使用标签禁止使用一年内收获,以便有合理理由确定食品内无残留,EPA认为,乙酰甲胺磷(oxydemeton-methyl)不用于食品。因此,EPA拟撤消苹果、葡萄、李及李脯及鲜杏的许可限量。
  由于EPA认为,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草种;及高梁碾磨粒(除面粉外)不再是主要的动物饲料, 因此拟撤消利马豆草料; 苜ꐀ筛选草种;及高梁碾磨粒(除面粉外)的许可限量。
  1994年, 乙酰甲胺磷((ODM)的技术注册商同意不在销售用于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玉米、梨及萝卜的ODM,但要保留注册,以便在EPA有关ODM必要数据及饮食与工人风险评估完成后,有可能恢复销售标签。然而,自1995年至2005年12月5日标签修改有效期为止,仅有一个有效技术注册。然而, 尽管EPA允许注册商人18个月销售、或分发注册技术和最终使用的现有库存,但EPA认为,自1995年起,就没有用户在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梨及萝卜上使用ODM。 因此,她认为,终端使用产品的现有库存早在几年前就已用完,而经ODM处理的四季豆、田玉米、爆米花,梨及萝卜早就完成了贸易渠道的流通过程。因此,EPA拟于最终法规公布日撤消嫩四季豆、四季豆草料、玉米谷、梨及萝卜和青萝卜的所有许可限量。
  根据玉米草料内/表高达0.9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玉米草料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 ppm;将其改名为甜玉米草料。无需再制定田玉米草料的许可限量。
根据苜ꐀ干草种内/表高达9.84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苜ꐀ干草种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0 ppm;将其改名为苜ꐀ干草。
  根据现有数据显示,利马豆内/表乙酰甲胺磷((ODM)的混合残留高达0.15 ppm;瓜类内/表0.2 ppm;南瓜内/表不足0.1 ppm;胡桃内/表不足0.05 ppm;EPA拟降低许可限量如下:利马豆;0.2 ppm;未去纤维棉籽:0.02 ppm;瓜类;0.2 ppm;南瓜:0.2 ppm及胡桃:0.05 ppm。
  根据卷心菜内/表高达1.22ppm乙酰甲胺磷((ODM)残留的现有数据,EPA拟将卷心菜的许可限量提高到2.0 ppm。EPA确定,提高许可限量是安全的; 即, 有合理肯定性认为,杀虫剂化学物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另,由于只有FIFRA第24(c)节有乙酰甲胺磷((ODM)用于椰菜叶用的有效注册规定,因此,EPA拟规定椰菜的地区许可限量为2.0 ppm。
  根据一次6X饲养标准的家禽代谢物调查表明,家禽商品内没有含毒残留物,而家禽代谢物的前调查表明,蛋与组织体内含有残留,因此,EPA拟规定蛋、家禽脂肪及家禽肉副产品内的许可限量为:0.01 ppm。
  另外, EPA拟修订如下商品术语,以符合EPA惯例:“嫩紫花苜ꐀ”改为“紫花苜ꐀ草料”;“紫花苜ꐀ干草种”改为“紫花苜ꐀ干草”;“甜菜”改为“甜菜头”;“玉米干草”改为“甜玉米干草”(大田玉米干草、或爆米花玉米干草无需许可限量);“薄荷干草”改为“胡椒薄荷头”及“荷兰薄荷头”;“干球茎洋葱""改为""球茎洋葱”、“甜橘”改为“柑橘”;“高粱草料”改为“高粱饲料草”;“高粱谷草料”;“高粱谷”改为“高粱谷粒”。"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1301; Fax 202-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通报原文:[{"filename":"USA/1605.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70618/160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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