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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2109
2010-11-0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美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3. 覆盖的产品: 带根荠菜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拟定法规:美国进口韩国带根荠菜(文案号:APHIS-2009-0086):英文: 3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植物卫生检验局建议修改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准许韩国采取降低植物有害生物传入风险综合措施后对美出口带根荠菜。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芥菜必须按照包括贸易货物进口要求、生产地非疫区、清除土壤及由韩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检验检疫有害生物在内的系统方式生产。荠菜还必须有植物卫生证书,上附补充声明,证明该植物按拟定要求种植和包装,且经检验未发现有害生物。在保持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将准许韩国新鲜带根荠菜对美出口。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公布日期:
不适用
11.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1
植物卫生检验局建议修改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准许韩国采取降低植物有害生物传入风险综合措施后对美出口带根荠菜。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芥菜必须按照包括贸易货物进口要求、生产地非疫区、清除土壤及由韩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检验检疫有害生物在内的系统方式生产。荠菜还必须有植物卫生证书,上附补充声明,证明该植物按拟定要求种植和包装,且经检验未发现有害生物。在保持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将准许韩国新鲜带根荠菜对美出口。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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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卫生检验局建议修改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准许韩国采取降低植物有害生物传入风险综合措施后对美出口带根荠菜。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芥菜必须按照包括贸易货物进口要求、生产地非疫区、清除土壤及由韩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检验检疫有害生物在内的系统方式生产。荠菜还必须有植物卫生证书,上附补充声明,证明该植物按拟定要求种植和包装,且经检验未发现有害生物。在保持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将准许韩国新鲜带根荠菜对美出口。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美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3. 覆盖的产品: 带根荠菜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拟定法规:美国进口韩国带根荠菜(文案号:APHIS-2009-0086):英文: 3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植物卫生检验局建议修改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准许韩国采取降低植物有害生物传入风险综合措施后对美出口带根荠菜。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芥菜必须按照包括贸易货物进口要求、生产地非疫区、清除土壤及由韩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检验检疫有害生物在内的系统方式生产。荠菜还必须有植物卫生证书,上附补充声明,证明该植物按拟定要求种植和包装,且经检验未发现有害生物。在保持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将准许韩国新鲜带根荠菜对美出口。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公布日期:
不适用
12.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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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0/11/1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美国进口韩国带根荠菜(文案号:APHIS-2009-0086):英文: 3页
内容简述:
植物卫生检验局建议修改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准许韩国采取降低植物有害生物传入风险综合措施后对美出口带根荠菜。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芥菜必须按照包括贸易货物进口要求、生产地非疫区、清除土壤及由韩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检验检疫有害生物在内的系统方式生产。荠菜还必须有植物卫生证书,上附补充声明,证明该植物按拟定要求种植和包装,且经检验未发现有害生物。在保持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将准许韩国新鲜带根荠菜对美出口。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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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0-11-01如下信息:
植物卫生检验局建议修改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准许韩国采取降低植物有害生物传入风险综合措施后对美出口带根荠菜。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芥菜必须按照包括贸易货物进口要求、生产地非疫区、清除土壤及由韩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检验检疫有害生物在内的系统方式生产。荠菜还必须有植物卫生证书,上附补充声明,证明该植物按拟定要求种植和包装,且经检验未发现有害生物。在保持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美国的同时,本措施将准许韩国新鲜带根荠菜对美出口。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通报原文:[{"filename":"USA2109.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101101/USA21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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