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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2133
2011-02-0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美国环保署
3. 覆盖的产品: 多类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最终法规:杀虫剂量限量 农作物分组计划II; 修订一般限量法规: 英文;9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最终法规修订当前杀虫剂许可限量作物分组法规,准许根据某一代表作物组数据制定多种相关作物的许可限量。该最终法规还新建立了一个油籽作物组, 通过新增商品,扩大了现有作物组, 制定了新作物分组,修订了某些作物组的代表性作物。EPA希望这些修订措施能促进作物分组有利于限量制定,促进全球食品安全标准的一致性。 环保署预计,由于可提供分组作物的许可限量,会有更多的低风险农药用于重要的粮食作物,包括许多水果蔬菜。EPA还确定是否获得了制定一作物组许可限量所需的安全数据就能批准一种杀虫剂的残留限量。这是预计未来几年公布的作物组计划系列更新措施的第2步。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2011年2月7日
拟公布日期:
不适用
11.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1年2月7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1
本最终法规修订当前杀虫剂许可限量作物分组法规,准许根据某一代表作物组数据制定多种相关作物的许可限量。该最终法规还新建立了一个油籽作物组, 通过新增商品,扩大了现有作物组, 制定了新作物分组,修订了某些作物组的代表性作物。EPA希望这些修订措施能促进作物分组有利于限量制定,促进全球食品安全标准的一致性。 环保署预计,由于可提供分组作物的许可限量,会有更多的低风险农药用于重要的粮食作物,包括许多水果蔬菜。EPA还确定是否获得了制定一作物组许可限量所需的安全数据就能批准一种杀虫剂的残留限量。这是预计未来几年公布的作物组计划系列更新措施的第2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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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最终法规修订当前杀虫剂许可限量作物分组法规,准许根据某一代表作物组数据制定多种相关作物的许可限量。该最终法规还新建立了一个油籽作物组, 通过新增商品,扩大了现有作物组, 制定了新作物分组,修订了某些作物组的代表性作物。EPA希望这些修订措施能促进作物分组有利于限量制定,促进全球食品安全标准的一致性。 环保署预计,由于可提供分组作物的许可限量,会有更多的低风险农药用于重要的粮食作物,包括许多水果蔬菜。EPA还确定是否获得了制定一作物组许可限量所需的安全数据就能批准一种杀虫剂的残留限量。这是预计未来几年公布的作物组计划系列更新措施的第2步。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美国环保署
3. 覆盖的产品: 多类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最终法规:杀虫剂量限量 农作物分组计划II; 修订一般限量法规: 英文;9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最终法规修订当前杀虫剂许可限量作物分组法规,准许根据某一代表作物组数据制定多种相关作物的许可限量。该最终法规还新建立了一个油籽作物组, 通过新增商品,扩大了现有作物组, 制定了新作物分组,修订了某些作物组的代表性作物。EPA希望这些修订措施能促进作物分组有利于限量制定,促进全球食品安全标准的一致性。 环保署预计,由于可提供分组作物的许可限量,会有更多的低风险农药用于重要的粮食作物,包括许多水果蔬菜。EPA还确定是否获得了制定一作物组许可限量所需的安全数据就能批准一种杀虫剂的残留限量。这是预计未来几年公布的作物组计划系列更新措施的第2步。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2011年2月7日
拟公布日期:
不适用
12.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1年2月7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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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1/2/1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最终法规:杀虫剂量限量 农作物分组计划II; 修订一般限量法规: 英文;9页
内容简述:
本最终法规修订当前杀虫剂许可限量作物分组法规,准许根据某一代表作物组数据制定多种相关作物的许可限量。该最终法规还新建立了一个油籽作物组, 通过新增商品,扩大了现有作物组, 制定了新作物分组,修订了某些作物组的代表性作物。EPA希望这些修订措施能促进作物分组有利于限量制定,促进全球食品安全标准的一致性。 环保署预计,由于可提供分组作物的许可限量,会有更多的低风险农药用于重要的粮食作物,包括许多水果蔬菜。EPA还确定是否获得了制定一作物组许可限量所需的安全数据就能批准一种杀虫剂的残留限量。这是预计未来几年公布的作物组计划系列更新措施的第2步。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1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1-02-01如下信息:
本最终法规修订当前杀虫剂许可限量作物分组法规,准许根据某一代表作物组数据制定多种相关作物的许可限量。该最终法规还新建立了一个油籽作物组, 通过新增商品,扩大了现有作物组, 制定了新作物分组,修订了某些作物组的代表性作物。EPA希望这些修订措施能促进作物分组有利于限量制定,促进全球食品安全标准的一致性。 环保署预计,由于可提供分组作物的许可限量,会有更多的低风险农药用于重要的粮食作物,包括许多水果蔬菜。EPA还确定是否获得了制定一作物组许可限量所需的安全数据就能批准一种杀虫剂的残留限量。这是预计未来几年公布的作物组计划系列更新措施的第2步。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通报原文:[{"filename":"USA2133.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110201/USA213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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