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2367
2012-05-10
2012-05-1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美国环保署 |
3. | 覆盖的产品: 多种商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撤消酸二乙酯及甲基乙基酮免除限量; 根据EPA内分泌干扰物过滤计划,未开发出测试令所需(数据采集)数据;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当酸二乙酯及甲基乙基酮用于杀虫剂产品内一种惰性成分时,因没有充分数据来确定FFDCA要求的安全性,因此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第408(e)(1)节规定,本文件拟撤消现行免除残留限量要求(免除限量)。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X] 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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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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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公布日期: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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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1301; Fax: 202-720-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
通报原文:USA236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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