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SGP/23/Add.1
2012-05-23
2012-05-2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 通报成员:新加坡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马匹进口的兽医法规(6页),马匹进口的兽医法规——从国际比赛返回的新加坡马匹(3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新加坡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2.05 如下信息: 马匹进口兽医法规——撤消有关马匹西尼罗河病毒(WNV)的附加认证要求 2003年8月9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管理局通报WTO有关进口马匹及参加国际比赛返回的新加坡的马匹西尼罗河病毒(WNV)的附加兽医认证要求。检测及疫苗接种作为认证选项提供。附加认证要求规定: 1. 从产地国出口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西尼罗河病毒感染; 或 2. 马匹经过西尼罗河病毒IgM血清抗体捕捉免疫测定,出口15天内呈阴性反应; 或 3. 在出口后12个月内,但超过30天后接种过出口国兽医主管机构批准的西尼罗河病毒灭活疫苗。 上述要求的理由是,对于进口马匹西尼罗河病毒认证尚无相关国际方针。但是,具有马匹感染的有效检测和疫苗及防止进口马匹感染西尼罗河病毒的适当措施。自2003年以来,国际标准制定组织——国际兽疫局(OIE)制定的动物卫生相关方针已发展成西尼罗河病毒相关方针。OIE将人类和马匹视为最终宿主,建议成员国对类似马匹这样的最终宿主不要施加贸易限制。国家不会因进口WNF感染国家或地区的阳性血清动物而丧失WNF无疫状态。同样,马匹进口的附加兽医认证要求对降低新加坡感染西尼罗河病毒风险也再无必要。但是新加坡将保留出口前马匹未曾受到,或暴露、滞留在感染西尼罗河病毒场所的认证要求。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局特通报,撤消以上1~3条附加兽医认证要求,立即生效。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2
应 新加坡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2.05 如下信息: 马匹进口兽医法规——撤消有关马匹西尼罗河病毒(WNV)的附加认证要求 2003年8月9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管理局通报WTO有关进口马匹及参加国际比赛返回的新加坡的马匹西尼罗河病毒(WNV)的附加兽医认证要求。检测及疫苗接种作为认证选项提供。附加认证要求规定: 1. 从产地国出口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西尼罗河病毒感染; 或 2. 马匹经过西尼罗河病毒IgM血清抗体捕捉免疫测定,出口15天内呈阴性反应; 或 3. 在出口后12个月内,但超过30天后接种过出口国兽医主管机构批准的西尼罗河病毒灭活疫苗。 上述要求的理由是,对于进口马匹西尼罗河病毒认证尚无相关国际方针。但是,具有马匹感染的有效检测和疫苗及防止进口马匹感染西尼罗河病毒的适当措施。自2003年以来,国际标准制定组织——国际兽疫局(OIE)制定的动物卫生相关方针已发展成西尼罗河病毒相关方针。OIE将人类和马匹视为最终宿主,建议成员国对类似马匹这样的最终宿主不要施加贸易限制。国家不会因进口WNF感染国家或地区的阳性血清动物而丧失WNF无疫状态。同样,马匹进口的附加兽医认证要求对降低新加坡感染西尼罗河病毒风险也再无必要。但是新加坡将保留出口前马匹未曾受到,或暴露、滞留在感染西尼罗河病毒场所的认证要求。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局特通报,撤消以上1~3条附加兽医认证要求,立即生效。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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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新加坡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2.05 如下信息: 马匹进口兽医法规——撤消有关马匹西尼罗河病毒(WNV)的附加认证要求 2003年8月9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管理局通报WTO有关进口马匹及参加国际比赛返回的新加坡的马匹西尼罗河病毒(WNV)的附加兽医认证要求。检测及疫苗接种作为认证选项提供。附加认证要求规定: 1. 从产地国出口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西尼罗河病毒感染; 或 2. 马匹经过西尼罗河病毒IgM血清抗体捕捉免疫测定,出口15天内呈阴性反应; 或 3. 在出口后12个月内,但超过30天后接种过出口国兽医主管机构批准的西尼罗河病毒灭活疫苗。 上述要求的理由是,对于进口马匹西尼罗河病毒认证尚无相关国际方针。但是,具有马匹感染的有效检测和疫苗及防止进口马匹感染西尼罗河病毒的适当措施。自2003年以来,国际标准制定组织——国际兽疫局(OIE)制定的动物卫生相关方针已发展成西尼罗河病毒相关方针。OIE将人类和马匹视为最终宿主,建议成员国对类似马匹这样的最终宿主不要施加贸易限制。国家不会因进口WNF感染国家或地区的阳性血清动物而丧失WNF无疫状态。同样,马匹进口的附加兽医认证要求对降低新加坡感染西尼罗河病毒风险也再无必要。但是新加坡将保留出口前马匹未曾受到,或暴露、滞留在感染西尼罗河病毒场所的认证要求。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局特通报,撤消以上1~3条附加兽医认证要求,立即生效。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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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报成员:新加坡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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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马匹进口的兽医法规(6页),马匹进口的兽医法规——从国际比赛返回的新加坡马匹(3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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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应 新加坡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2.05 如下信息: 马匹进口兽医法规——撤消有关马匹西尼罗河病毒(WNV)的附加认证要求 2003年8月9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管理局通报WTO有关进口马匹及参加国际比赛返回的新加坡的马匹西尼罗河病毒(WNV)的附加兽医认证要求。检测及疫苗接种作为认证选项提供。附加认证要求规定: 1. 从产地国出口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西尼罗河病毒感染; 或 2. 马匹经过西尼罗河病毒IgM血清抗体捕捉免疫测定,出口15天内呈阴性反应; 或 3. 在出口后12个月内,但超过30天后接种过出口国兽医主管机构批准的西尼罗河病毒灭活疫苗。 上述要求的理由是,对于进口马匹西尼罗河病毒认证尚无相关国际方针。但是,具有马匹感染的有效检测和疫苗及防止进口马匹感染西尼罗河病毒的适当措施。自2003年以来,国际标准制定组织——国际兽疫局(OIE)制定的动物卫生相关方针已发展成西尼罗河病毒相关方针。OIE将人类和马匹视为最终宿主,建议成员国对类似马匹这样的最终宿主不要施加贸易限制。国家不会因进口WNF感染国家或地区的阳性血清动物而丧失WNF无疫状态。同样,马匹进口的附加兽医认证要求对降低新加坡感染西尼罗河病毒风险也再无必要。但是新加坡将保留出口前马匹未曾受到,或暴露、滞留在感染西尼罗河病毒场所的认证要求。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局特通报,撤消以上1~3条附加兽医认证要求,立即生效。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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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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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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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新加坡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2/5/23 0:00:00如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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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应 新加坡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2.05 如下信息:
马匹进口兽医法规——撤消有关马匹西尼罗河病毒(WNV)的附加认证要求 2003年8月9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管理局通报WTO有关进口马匹及参加国际比赛返回的新加坡的马匹西尼罗河病毒(WNV)的附加兽医认证要求。检测及疫苗接种作为认证选项提供。附加认证要求规定: 1. 从产地国出口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西尼罗河病毒感染; 或 2. 马匹经过西尼罗河病毒IgM血清抗体捕捉免疫测定,出口15天内呈阴性反应; 或 3. 在出口后12个月内,但超过30天后接种过出口国兽医主管机构批准的西尼罗河病毒灭活疫苗。 上述要求的理由是,对于进口马匹西尼罗河病毒认证尚无相关国际方针。但是,具有马匹感染的有效检测和疫苗及防止进口马匹感染西尼罗河病毒的适当措施。自2003年以来,国际标准制定组织——国际兽疫局(OIE)制定的动物卫生相关方针已发展成西尼罗河病毒相关方针。OIE将人类和马匹视为最终宿主,建议成员国对类似马匹这样的最终宿主不要施加贸易限制。国家不会因进口WNF感染国家或地区的阳性血清动物而丧失WNF无疫状态。同样,马匹进口的附加兽医认证要求对降低新加坡感染西尼罗河病毒风险也再无必要。但是新加坡将保留出口前马匹未曾受到,或暴露、滞留在感染西尼罗河病毒场所的认证要求。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局特通报,撤消以上1~3条附加兽医认证要求,立即生效。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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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新加坡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2-05-23如下信息: |
应 新加坡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2.05 如下信息: 马匹进口兽医法规——撤消有关马匹西尼罗河病毒(WNV)的附加认证要求 2003年8月9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管理局通报WTO有关进口马匹及参加国际比赛返回的新加坡的马匹西尼罗河病毒(WNV)的附加兽医认证要求。检测及疫苗接种作为认证选项提供。附加认证要求规定: 1. 从产地国出口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西尼罗河病毒感染; 或 2. 马匹经过西尼罗河病毒IgM血清抗体捕捉免疫测定,出口15天内呈阴性反应; 或 3. 在出口后12个月内,但超过30天后接种过出口国兽医主管机构批准的西尼罗河病毒灭活疫苗。 上述要求的理由是,对于进口马匹西尼罗河病毒认证尚无相关国际方针。但是,具有马匹感染的有效检测和疫苗及防止进口马匹感染西尼罗河病毒的适当措施。自2003年以来,国际标准制定组织——国际兽疫局(OIE)制定的动物卫生相关方针已发展成西尼罗河病毒相关方针。OIE将人类和马匹视为最终宿主,建议成员国对类似马匹这样的最终宿主不要施加贸易限制。国家不会因进口WNF感染国家或地区的阳性血清动物而丧失WNF无疫状态。同样,马匹进口的附加兽医认证要求对降低新加坡感染西尼罗河病毒风险也再无必要。但是新加坡将保留出口前马匹未曾受到,或暴露、滞留在感染西尼罗河病毒场所的认证要求。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局特通报,撤消以上1~3条附加兽医认证要求,立即生效。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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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通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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