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704/Add.3
2013-02-08
2013-02-0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 2. | 负责机构: |
| 3. | 覆盖的产品: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标题:根据2002年的公共卫生安全及反生物恐怖活动及反应行动法,对人类或动物消费的食品实施行政扣留。(30页,提供英文)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2 如下信息: 供人或动物消费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适用标准, 最终规定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一项最终法规,不加修改地批准公布于2011年5月5日联邦纪事(76 FR 25538)的,标题为“供人或动物消费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适用标准”的临时最终法规(IFR)。该最终法规确认IFR按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要求对人或动物用食品行政扣留标准的修改。根据新标准,如有理由认为一种食品掺假或伪造,FDA可下达行政扣押令。本最终法规对IFR规定的法规要求未做任何修改。应对IFR进行评议的请求,最终法规还回复了提交的评议。最终法规的通知公布于2013年2月5日的联邦纪事, 78 FR 7994,另可查询: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5/pdf/2013-02497.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本法规于2013年2月5日生效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 11. | 拟生效日期: |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
2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2 如下信息: 供人或动物消费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适用标准, 最终规定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一项最终法规,不加修改地批准公布于2011年5月5日联邦纪事(76 FR 25538)的,标题为“供人或动物消费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适用标准”的临时最终法规(IFR)。该最终法规确认IFR按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要求对人或动物用食品行政扣留标准的修改。根据新标准,如有理由认为一种食品掺假或伪造,FDA可下达行政扣押令。本最终法规对IFR规定的法规要求未做任何修改。应对IFR进行评议的请求,最终法规还回复了提交的评议。最终法规的通知公布于2013年2月5日的联邦纪事, 78 FR 7994,另可查询: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5/pdf/2013-02497.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本法规于2013年2月5日生效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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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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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2 如下信息: 供人或动物消费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适用标准, 最终规定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一项最终法规,不加修改地批准公布于2011年5月5日联邦纪事(76 FR 25538)的,标题为“供人或动物消费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适用标准”的临时最终法规(IFR)。该最终法规确认IFR按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要求对人或动物用食品行政扣留标准的修改。根据新标准,如有理由认为一种食品掺假或伪造,FDA可下达行政扣押令。本最终法规对IFR规定的法规要求未做任何修改。应对IFR进行评议的请求,最终法规还回复了提交的评议。最终法规的通知公布于2013年2月5日的联邦纪事, 78 FR 7994,另可查询: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5/pdf/2013-02497.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本法规于2013年2月5日生效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2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 2. | 负责机构: |
| 3. | 覆盖的产品: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标题:根据2002年的公共卫生安全及反生物恐怖活动及反应行动法,对人类或动物消费的食品实施行政扣留。(30页,提供英文)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2 如下信息: 供人或动物消费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适用标准, 最终规定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一项最终法规,不加修改地批准公布于2011年5月5日联邦纪事(76 FR 25538)的,标题为“供人或动物消费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适用标准”的临时最终法规(IFR)。该最终法规确认IFR按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要求对人或动物用食品行政扣留标准的修改。根据新标准,如有理由认为一种食品掺假或伪造,FDA可下达行政扣押令。本最终法规对IFR规定的法规要求未做任何修改。应对IFR进行评议的请求,最终法规还回复了提交的评议。最终法规的通知公布于2013年2月5日的联邦纪事, 78 FR 7994,另可查询: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5/pdf/2013-02497.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本法规于2013年2月5日生效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 12. | 拟生效日期: |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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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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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3/2/8 0:00:00如下信息: |
| 通报标题:根据2002年的公共卫生安全及反生物恐怖活动及反应行动法,对人类或动物消费的食品实施行政扣留。(30页,提供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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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2 如下信息:
供人或动物消费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适用标准, 最终规定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一项最终法规,不加修改地批准公布于2011年5月5日联邦纪事(76 FR 25538)的,标题为“供人或动物消费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适用标准”的临时最终法规(IFR)。该最终法规确认IFR按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要求对人或动物用食品行政扣留标准的修改。根据新标准,如有理由认为一种食品掺假或伪造,FDA可下达行政扣押令。本最终法规对IFR规定的法规要求未做任何修改。应对IFR进行评议的请求,最终法规还回复了提交的评议。最终法规的通知公布于2013年2月5日的联邦纪事, 78 FR 7994,另可查询: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5/pdf/2013-02497.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本法规于2013年2月5日生效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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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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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3-02-08如下信息: |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2 如下信息: 供人或动物消费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适用标准, 最终规定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一项最终法规,不加修改地批准公布于2011年5月5日联邦纪事(76 FR 25538)的,标题为“供人或动物消费用食品行政扣留令的适用标准”的临时最终法规(IFR)。该最终法规确认IFR按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要求对人或动物用食品行政扣留标准的修改。根据新标准,如有理由认为一种食品掺假或伪造,FDA可下达行政扣押令。本最终法规对IFR规定的法规要求未做任何修改。应对IFR进行评议的请求,最终法规还回复了提交的评议。最终法规的通知公布于2013年2月5日的联邦纪事, 78 FR 7994,另可查询: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2-05/pdf/2013-02497.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本法规于2013年2月5日生效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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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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