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N/705
2015-01-19
2015-01-19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页数:5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油脂和三乙酰甘油酯及甘油在催化剂作用下,通过酯交换、分子蒸馏等步骤制备,或者在没有催化剂或者分子蒸馏的情况下,由食用单甘酯和乙酸酐通过直接乙酰化作用制备的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主要规定了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JECFA标准(2006)]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本标准与国际标准不符之处如下:酸值(以KOH计)不大于6 mg/g,游离甘油、碘值、皂化值(以KOH计)要符合声称,瑞修-迈色值(Reichert-Meissl Value)的范围在75到200之间。本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不同之处主要是为了符合中国产品的实际情况。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油脂和三乙酰甘油酯及甘油在催化剂作用下,通过酯交换、分子蒸馏等步骤制备,或者在没有催化剂或者分子蒸馏的情况下,由食用单甘酯和乙酸酐通过直接乙酰化作用制备的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主要规定了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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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油脂和三乙酰甘油酯及甘油在催化剂作用下,通过酯交换、分子蒸馏等步骤制备,或者在没有催化剂或者分子蒸馏的情况下,由食用单甘酯和乙酸酐通过直接乙酰化作用制备的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主要规定了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
1
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页数:5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油脂和三乙酰甘油酯及甘油在催化剂作用下,通过酯交换、分子蒸馏等步骤制备,或者在没有催化剂或者分子蒸馏的情况下,由食用单甘酯和乙酸酐通过直接乙酰化作用制备的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主要规定了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JECFA标准(2006)]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本标准与国际标准不符之处如下:酸值(以KOH计)不大于6 mg/g,游离甘油、碘值、皂化值(以KOH计)要符合声称,瑞修-迈色值(Reichert-Meissl Value)的范围在75到200之间。本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不同之处主要是为了符合中国产品的实际情况。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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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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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中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1/19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
内容简述: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油脂和三乙酰甘油酯及甘油在催化剂作用下,通过酯交换、分子蒸馏等步骤制备,或者在没有催化剂或者分子蒸馏的情况下,由食用单甘酯和乙酸酐通过直接乙酰化作用制备的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主要规定了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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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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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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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01-19如下信息: |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油脂和三乙酰甘油酯及甘油在催化剂作用下,通过酯交换、分子蒸馏等步骤制备,或者在没有催化剂或者分子蒸馏的情况下,由食用单甘酯和乙酸酐通过直接乙酰化作用制备的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主要规定了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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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CHN705.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150119/CHN7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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