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149
2015-10-23
2015-10-2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委会,健康和食品安全总司 |
3. | 覆盖的产品: 香料,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2015年10月1日委员会第(EU)2015/1760号法规——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取消欧盟名单中香料物质pmentha-1,8-dien-7-al的第(EC)1334/2008号法规附件I(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页数:3页 使用语言:英法西班牙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第(EC)1334/3008号法规附件I制定了欧盟香料与原材料名单。这是批准G/SPS/N/EU/13/Add.1号文(2012年10月12日)通报香料物质名单的委员会2012年10月1日第(EU) 872/2012号执行法规所制定的,现又经该法规修改过的名单。 因欧洲食品安全局2015年6月24日得出有关因p-mentha-1,8-dien-7-al (FL-no 05.117)含体内基因毒性,因而作为香料物质使用会产生安全问题的结论后,本补遗通报撤销欧盟香料名单中的香料物质p-mentha-1,8-dien-7-al (FL-no 05.117)。 鉴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该评估结果,特采取紧急措施。 因此,本措施不作为草案,而作为最终措施予以通报。 现将本措施提交作为世贸组织合作伙伴作为参考。 本欧洲食品安全局意见是香料组评估的科学意见208修订版1(FGE.208Rev1)——“关于含α,β未饱和环/侧链及FGE.19化学组2.2前体细胞的10种代表性脂环族醛基因的毒性数据考虑”而提出: 2015年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13(7):4173, 28页. 内务部系统代码(doi):10.2903/j.efsa. 2015.4173,在线地址: http://www.efsa.europa.eu/efsajournal。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2015年9月7日 拟公布日期: 2015年10月2日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5年10月3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 DGHealthandFoodSafety,(健康食品安全总司) UnitG6-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G6) RueFroissart101 B-1049Brussels(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传真:+(322)2998090 E-mail:sps@ec.europa.eu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 DGHealthandFoodSafety,(健康食品安全总司) UnitG6-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G6) RueFroissart101 B-1049Brussels(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传真:+(322)2998090 E-mail:sps@ec.europa.eu
|
1
第(EC)1334/3008号法规附件I制定了欧盟香料与原材料名单。这是批准G/SPS/N/EU/13/Add.1号文(2012年10月12日)通报香料物质名单的委员会2012年10月1日第(EU) 872/2012号执行法规所制定的,现又经该法规修改过的名单。 因欧洲食品安全局2015年6月24日得出有关因p-mentha-1,8-dien-7-al (FL-no 05.117)含体内基因毒性,因而作为香料物质使用会产生安全问题的结论后,本补遗通报撤销欧盟香料名单中的香料物质p-mentha-1,8-dien-7-al (FL-no 05.117)。 鉴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该评估结果,特采取紧急措施。 因此,本措施不作为草案,而作为最终措施予以通报。 现将本措施提交作为世贸组织合作伙伴作为参考。 本欧洲食品安全局意见是香料组评估的科学意见208修订版1(FGE.208Rev1)——“关于含α,β未饱和环/侧链及FGE.19化学组2.2前体细胞的10种代表性脂环族醛基因的毒性数据考虑”而提出: 2015年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13(7):4173, 28页. 内务部系统代码(doi):10.2903/j.efsa. 2015.4173,在线地址: http://www.efsa.europa.eu/efsajournal。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 DGHealthandFoodSafety,(健康食品安全总司) UnitG6-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G6) RueFroissart101 B-1049Brussels(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传真:+(322)2998090 E-mail:sps@ec.europa.eu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 DGHealthandFoodSafety,(健康食品安全总司) UnitG6-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G6) RueFroissart101 B-1049Brussels(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传真:+(322)2998090 E-mail:sps@ec.europa.eu
|
1
第(EC)1334/3008号法规附件I制定了欧盟香料与原材料名单。这是批准G/SPS/N/EU/13/Add.1号文(2012年10月12日)通报香料物质名单的委员会2012年10月1日第(EU) 872/2012号执行法规所制定的,现又经该法规修改过的名单。 因欧洲食品安全局2015年6月24日得出有关因p-mentha-1,8-dien-7-al (FL-no 05.117)含体内基因毒性,因而作为香料物质使用会产生安全问题的结论后,本补遗通报撤销欧盟香料名单中的香料物质p-mentha-1,8-dien-7-al (FL-no 05.117)。 鉴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该评估结果,特采取紧急措施。 因此,本措施不作为草案,而作为最终措施予以通报。 现将本措施提交作为世贸组织合作伙伴作为参考。 本欧洲食品安全局意见是香料组评估的科学意见208修订版1(FGE.208Rev1)——“关于含α,β未饱和环/侧链及FGE.19化学组2.2前体细胞的10种代表性脂环族醛基因的毒性数据考虑”而提出: 2015年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13(7):4173, 28页. 内务部系统代码(doi):10.2903/j.efsa. 2015.4173,在线地址: http://www.efsa.europa.eu/efsajournal。 |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委会,健康和食品安全总司 |
3. | 覆盖的产品: 香料,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2015年10月1日委员会第(EU)2015/1760号法规——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取消欧盟名单中香料物质pmentha-1,8-dien-7-al的第(EC)1334/2008号法规附件I(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页数:3页 使用语言:英法西班牙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第(EC)1334/3008号法规附件I制定了欧盟香料与原材料名单。这是批准G/SPS/N/EU/13/Add.1号文(2012年10月12日)通报香料物质名单的委员会2012年10月1日第(EU) 872/2012号执行法规所制定的,现又经该法规修改过的名单。 因欧洲食品安全局2015年6月24日得出有关因p-mentha-1,8-dien-7-al (FL-no 05.117)含体内基因毒性,因而作为香料物质使用会产生安全问题的结论后,本补遗通报撤销欧盟香料名单中的香料物质p-mentha-1,8-dien-7-al (FL-no 05.117)。 鉴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该评估结果,特采取紧急措施。 因此,本措施不作为草案,而作为最终措施予以通报。 现将本措施提交作为世贸组织合作伙伴作为参考。 本欧洲食品安全局意见是香料组评估的科学意见208修订版1(FGE.208Rev1)——“关于含α,β未饱和环/侧链及FGE.19化学组2.2前体细胞的10种代表性脂环族醛基因的毒性数据考虑”而提出: 2015年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13(7):4173, 28页. 内务部系统代码(doi):10.2903/j.efsa. 2015.4173,在线地址: http://www.efsa.europa.eu/efsajournal。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2015年9月7日 拟公布日期: 2015年10月2日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5年10月3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 DGHealthandFoodSafety,(健康食品安全总司) UnitG6-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G6) RueFroissart101 B-1049Brussels(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传真:+(322)2998090 E-mail:sps@ec.europa.eu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 DGHealthandFoodSafety,(健康食品安全总司) UnitG6-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G6) RueFroissart101 B-1049Brussels(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传真:+(322)2998090 E-mail:sps@ec.europa.eu
|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10/23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2015年10月1日委员会第(EU)2015/1760号法规——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取消欧盟名单中香料物质pmentha-1,8-dien-7-al的第(EC)1334/2008号法规附件I(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 |
内容简述:
第(EC)1334/3008号法规附件I制定了欧盟香料与原材料名单。这是批准G/SPS/N/EU/13/Add.1号文(2012年10月12日)通报香料物质名单的委员会2012年10月1日第(EU) 872/2012号执行法规所制定的,现又经该法规修改过的名单。
因欧洲食品安全局2015年6月24日得出有关因p-mentha-1,8-dien-7-al (FL-no 05.117)含体内基因毒性,因而作为香料物质使用会产生安全问题的结论后,本补遗通报撤销欧盟香料名单中的香料物质p-mentha-1,8-dien-7-al (FL-no 05.117)。 鉴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该评估结果,特采取紧急措施。 因此,本措施不作为草案,而作为最终措施予以通报。 现将本措施提交作为世贸组织合作伙伴作为参考。 本欧洲食品安全局意见是香料组评估的科学意见208修订版1(FGE.208Rev1)——“关于含α,β未饱和环/侧链及FGE.19化学组2.2前体细胞的10种代表性脂环族醛基因的毒性数据考虑”而提出: 2015年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13(7):4173, 28页. 内务部系统代码(doi):10.2903/j.efsa. 2015.4173,在线地址: http://www.efsa.europa.eu/efsajournal。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 DGHealthandFoodSafety,(健康食品安全总司) UnitG6-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G6) RueFroissart101 B-1049Brussels(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传真:+(322)2998090 E-mail:sps@ec.europa.eu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 DGHealthandFoodSafety,(健康食品安全总司) UnitG6-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G6) RueFroissart101 B-1049Brussels(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传真:+(322)2998090 E-mail:sps@ec.europa.eu
|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10-23如下信息: |
第(EC)1334/3008号法规附件I制定了欧盟香料与原材料名单。这是批准G/SPS/N/EU/13/Add.1号文(2012年10月12日)通报香料物质名单的委员会2012年10月1日第(EU) 872/2012号执行法规所制定的,现又经该法规修改过的名单。 因欧洲食品安全局2015年6月24日得出有关因p-mentha-1,8-dien-7-al (FL-no 05.117)含体内基因毒性,因而作为香料物质使用会产生安全问题的结论后,本补遗通报撤销欧盟香料名单中的香料物质p-mentha-1,8-dien-7-al (FL-no 05.117)。 鉴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该评估结果,特采取紧急措施。 因此,本措施不作为草案,而作为最终措施予以通报。 现将本措施提交作为世贸组织合作伙伴作为参考。 本欧洲食品安全局意见是香料组评估的科学意见208修订版1(FGE.208Rev1)——“关于含α,β未饱和环/侧链及FGE.19化学组2.2前体细胞的10种代表性脂环族醛基因的毒性数据考虑”而提出: 2015年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13(7):4173, 28页. 内务部系统代码(doi):10.2903/j.efsa. 2015.4173,在线地址: http://www.efsa.europa.eu/efsajournal。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 DGHealthandFoodSafety,(健康食品安全总司) UnitG6-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G6) RueFroissart101 B-1049Brussels(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传真:+(322)2998090 E-mail:sps@ec.europa.eu
|
通报原文:[{"filename":"EU149.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151023/EU149.doc"}]
相关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