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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2155/Add.1
2016-08-2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待宰残疾小肉牛及其它残疾牲畜; 决策申请: 英文: 4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8-22 如下信息:

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处理要求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其宰前检验法规,取消准许企业隔离控制因疲劳或寒冷无法站立行走的待宰小牛的规定。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还拟修改法规,要求所有无法活动的残疾牛屠宰后应迅速处理。此外, 通过拟定法规评议的审议和考虑,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拟修改法规,取消要求在圈内进行宰前检验的规定。该最终法规明确了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检验官有权进行宰前检验,在抵达企业经营场地时对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进行处理。这些修改内容有助于提高符合1978年人道屠宰法案(HMSA)及屠宰场人道实施法规。本修改案还将提高本局的检验效果,取消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检验官耗用在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的复检时间。本最终法规的生效日期为2016年9月16日。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SPS/USA/16_342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美国SPS国家通报机构),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美国农业部, 农产品外销局),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国际法规标准处-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2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8-22 如下信息:

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处理要求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其宰前检验法规,取消准许企业隔离控制因疲劳或寒冷无法站立行走的待宰小牛的规定。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还拟修改法规,要求所有无法活动的残疾牛屠宰后应迅速处理。此外, 通过拟定法规评议的审议和考虑,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拟修改法规,取消要求在圈内进行宰前检验的规定。该最终法规明确了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检验官有权进行宰前检验,在抵达企业经营场地时对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进行处理。这些修改内容有助于提高符合1978年人道屠宰法案(HMSA)及屠宰场人道实施法规。本修改案还将提高本局的检验效果,取消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检验官耗用在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的复检时间。本最终法规的生效日期为2016年9月16日。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SPS/USA/16_342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美国SPS国家通报机构),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美国农业部, 农产品外销局),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国际法规标准处-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2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8-22 如下信息:

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处理要求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其宰前检验法规,取消准许企业隔离控制因疲劳或寒冷无法站立行走的待宰小牛的规定。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还拟修改法规,要求所有无法活动的残疾牛屠宰后应迅速处理。此外, 通过拟定法规评议的审议和考虑,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拟修改法规,取消要求在圈内进行宰前检验的规定。该最终法规明确了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检验官有权进行宰前检验,在抵达企业经营场地时对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进行处理。这些修改内容有助于提高符合1978年人道屠宰法案(HMSA)及屠宰场人道实施法规。本修改案还将提高本局的检验效果,取消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检验官耗用在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的复检时间。本最终法规的生效日期为2016年9月16日。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SPS/USA/16_342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待宰残疾小肉牛及其它残疾牲畜; 决策申请: 英文: 4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8-22 如下信息:

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处理要求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其宰前检验法规,取消准许企业隔离控制因疲劳或寒冷无法站立行走的待宰小牛的规定。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还拟修改法规,要求所有无法活动的残疾牛屠宰后应迅速处理。此外, 通过拟定法规评议的审议和考虑,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拟修改法规,取消要求在圈内进行宰前检验的规定。该最终法规明确了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检验官有权进行宰前检验,在抵达企业经营场地时对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进行处理。这些修改内容有助于提高符合1978年人道屠宰法案(HMSA)及屠宰场人道实施法规。本修改案还将提高本局的检验效果,取消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检验官耗用在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的复检时间。本最终法规的生效日期为2016年9月16日。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SPS/USA/16_342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美国SPS国家通报机构),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美国农业部, 农产品外销局),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国际法规标准处-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2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6/8/22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待宰残疾小肉牛及其它残疾牲畜; 决策申请: 英文: 4页
内容简述: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8-22 如下信息:

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处理要求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其宰前检验法规,取消准许企业隔离控制因疲劳或寒冷无法站立行走的待宰小牛的规定。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还拟修改法规,要求所有无法活动的残疾牛屠宰后应迅速处理。此外, 通过拟定法规评议的审议和考虑,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拟修改法规,取消要求在圈内进行宰前检验的规定。该最终法规明确了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检验官有权进行宰前检验,在抵达企业经营场地时对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进行处理。这些修改内容有助于提高符合1978年人道屠宰法案(HMSA)及屠宰场人道实施法规。本修改案还将提高本局的检验效果,取消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检验官耗用在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的复检时间。本最终法规的生效日期为2016年9月16日。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SPS/USA/16_342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美国SPS国家通报机构),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美国农业部, 农产品外销局),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国际法规标准处-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2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6-08-22如下信息: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8-22 如下信息:

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处理要求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其宰前检验法规,取消准许企业隔离控制因疲劳或寒冷无法站立行走的待宰小牛的规定。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还拟修改法规,要求所有无法活动的残疾牛屠宰后应迅速处理。此外, 通过拟定法规评议的审议和考虑,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拟修改法规,取消要求在圈内进行宰前检验的规定。该最终法规明确了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检验官有权进行宰前检验,在抵达企业经营场地时对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进行处理。这些修改内容有助于提高符合1978年人道屠宰法案(HMSA)及屠宰场人道实施法规。本修改案还将提高本局的检验效果,取消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检验官耗用在无法活动的残疾小牛的复检时间。本最终法规的生效日期为2016年9月16日。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SPS/USA/16_342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美国SPS国家通报机构),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美国农业部, 农产品外销局),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国际法规标准处-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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