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PKM/415
2016-11-09
2016-11-09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牛精液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X] 特定地区或国家
美国
|
5. |
通报标题:进口美国牛精液的检疫要求: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这是美国牛精液的进口监管要求。修改重点是: 1. 只有指定精液处理企业生产的美国牛精液才有资格向台北出口。美国政府必须向动物检疫机构提供指定精液处理企业的审核名单; 2. 拟取消产地牛牛龄限制。当屠宰期间采集牛精液时,必须从经屠宰所在国家主管机构进行屠宰前后检验后的牛体上采集精液。此外, 牛在屠宰前,不可使用灌注高压气体或瓦斯至颅骨之击昏方法或脑髓穿刺之瘫痪方法; 且 3. 如非在屠宰期间采集精液, 则必须从临床检验证明处于健康状态的牛身上采集。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OIE陆生动物健康法典第11.4.1章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2017年1月6日 拟公布日期: 2017年1月6日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7年1月6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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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是美国牛精液的进口监管要求。修改重点是: 1. 只有指定精液处理企业生产的美国牛精液才有资格向台北出口。美国政府必须向动物检疫机构提供指定精液处理企业的审核名单; 2. 拟取消产地牛牛龄限制。当屠宰期间采集牛精液时,必须从经屠宰所在国家主管机构进行屠宰前后检验后的牛体上采集精液。此外, 牛在屠宰前,不可使用灌注高压气体或瓦斯至颅骨之击昏方法或脑髓穿刺之瘫痪方法; 且 3. 如非在屠宰期间采集精液, 则必须从临床检验证明处于健康状态的牛身上采集。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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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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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是美国牛精液的进口监管要求。修改重点是: 1. 只有指定精液处理企业生产的美国牛精液才有资格向台北出口。美国政府必须向动物检疫机构提供指定精液处理企业的审核名单; 2. 拟取消产地牛牛龄限制。当屠宰期间采集牛精液时,必须从经屠宰所在国家主管机构进行屠宰前后检验后的牛体上采集精液。此外, 牛在屠宰前,不可使用灌注高压气体或瓦斯至颅骨之击昏方法或脑髓穿刺之瘫痪方法; 且 3. 如非在屠宰期间采集精液, 则必须从临床检验证明处于健康状态的牛身上采集。 |
1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牛精液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X] 特定地区或国家
美国
|
5. |
通报标题:进口美国牛精液的检疫要求: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这是美国牛精液的进口监管要求。修改重点是: 1. 只有指定精液处理企业生产的美国牛精液才有资格向台北出口。美国政府必须向动物检疫机构提供指定精液处理企业的审核名单; 2. 拟取消产地牛牛龄限制。当屠宰期间采集牛精液时,必须从经屠宰所在国家主管机构进行屠宰前后检验后的牛体上采集精液。此外, 牛在屠宰前,不可使用灌注高压气体或瓦斯至颅骨之击昏方法或脑髓穿刺之瘫痪方法; 且 3. 如非在屠宰期间采集精液, 则必须从临床检验证明处于健康状态的牛身上采集。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OIE陆生动物健康法典第11.4.1章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2017年1月6日 拟公布日期: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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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7年1月6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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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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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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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6/11/9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进口美国牛精液的检疫要求: |
内容简述:
这是美国牛精液的进口监管要求。修改重点是:
1. 只有指定精液处理企业生产的美国牛精液才有资格向台北出口。美国政府必须向动物检疫机构提供指定精液处理企业的审核名单; 2. 拟取消产地牛牛龄限制。当屠宰期间采集牛精液时,必须从经屠宰所在国家主管机构进行屠宰前后检验后的牛体上采集精液。此外, 牛在屠宰前,不可使用灌注高压气体或瓦斯至颅骨之击昏方法或脑髓穿刺之瘫痪方法; 且 3. 如非在屠宰期间采集精液, 则必须从临床检验证明处于健康状态的牛身上采集。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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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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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6-11-09如下信息: |
这是美国牛精液的进口监管要求。修改重点是: 1. 只有指定精液处理企业生产的美国牛精液才有资格向台北出口。美国政府必须向动物检疫机构提供指定精液处理企业的审核名单; 2. 拟取消产地牛牛龄限制。当屠宰期间采集牛精液时,必须从经屠宰所在国家主管机构进行屠宰前后检验后的牛体上采集精液。此外, 牛在屠宰前,不可使用灌注高压气体或瓦斯至颅骨之击昏方法或脑髓穿刺之瘫痪方法; 且 3. 如非在屠宰期间采集精液, 则必须从临床检验证明处于健康状态的牛身上采集。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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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TPKM415.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161109/TPKM4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