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724/Add.1
2015-02-13
2015-02-13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2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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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辆尾部标志板》(19页,中文)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以下 2015 年 02 月 11 日 的信息根据 中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此通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车辆尾部标志板”标准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该标准的草案已于2010年02月08日由G/TBT/N/CHN/724予以通报。现对该标准中1.范围、3.2.3-3.2.6的定义以及表4回复反射系数R’做了略微修改。修改单可从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获得。 电话: +86 10 84603950/84603882 传真: +86 10 84603811 电子信箱: tbt@aqsiq.gov.c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5/TBT/CHN/15_0759_00_x.pdf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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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 2015 年 02 月 11 日 的信息根据 中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补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此通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车辆尾部标志板”标准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该标准的草案已于2010年02月08日由G/TBT/N/CHN/724予以通报。现对该标准中1.范围、3.2.3-3.2.6的定义以及表4回复反射系数R’做了略微修改。修改单可从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获得。
电话: +86 10 84603950/84603882
传真: +86 10 84603811
电子信箱: tbt@aqsiq.gov.c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5/TBT/CHN/15_0759_00_x.pdf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CHN724A1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50213/CHN724A1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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