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THA/549
2019-06-18
2019-06-18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国税厅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酒精饮料(ICS:67.160.10)(HS 2203,2204,2205,2206,2207,2208)。
ICS:[{"uid":"67.160.10"}] HS:[{"uid":"2203"},{"uid":"2204"},{"uid":"2205"},{"uid":"2206"},{"uid":"2207"},{"uid":"2208"}] |
5. |
通报标题:国税厅关于规定进口酒类质量标准的通报页数:5/7 使用语言:英语/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消费税法案B.E. 2560(2017)第154 (2)条的规定,以及经部颁酒类进口许可法规(No.2)B.E. 2562修订的部颁酒类进口许可法规B.E. 2560第5 (2)条和第8 (4)条的规定,国税厅厅长颁布本通报,规定进口酒类的质量标准和测试方法,包括由葡萄、发酵酒和蒸馏酒制成的啤酒、葡萄酒和发泡酒。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消费税法案B.E. 2560(2017)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2019/06/05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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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消费税法案B.E. 2560(2017)第154 (2)条的规定,以及经部颁酒类进口许可法规(No.2)B.E. 2562修订的部颁酒类进口许可法规B.E. 2560第5 (2)条和第8 (4)条的规定,国税厅厅长颁布本通报,规定进口酒类的质量标准和测试方法,包括由葡萄、发酵酒和蒸馏酒制成的啤酒、葡萄酒和发泡酒。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THA549.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90618/THA54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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