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HKG/18/Add.2
2008-06-05
2008-06-05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2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 2. | 负责机构: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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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 5. |
通报标题:关于“营养资料标签制度”的咨询文件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以下 2008 年 06 月 04 日 的信息根据 中国香港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中国香港在通报G/TBT/N/HKG/18(2004年1月16日)中通知发布了关于“营养信息标签计划”的磋商文件,并且在补遗G/TBT/N/HKG/18/Add.1(2008年1月10日)中发布了经修订的该计划的详细规则。本计划旨在有助于消费者对食品做出知情的选择;鼓励食品制造商在食品配方中应用合理的营养原理;并且控制误导或欺诈的标签和声明。 本补遗通告,采用该计划的法律文件,2008年食品和药品(配方和标签)(修正案:营养标签和营养声明要求)的法规,已经由立法会颁布,并且在两年的宽限期之后,将于2010年生效。 法规修正案的全文(英语和中文)可以从以下链接下载: 英语: http://www.gld.gov.hk/cgi-bin/gld/egazette/gazettefiles.cgi?lang=e&year=2008&month=4&day=3&vol=12&no=14&gn=69&header=1&part=0&df=1&nt =s2&newfile=1&acurrentpage=12&agree=1&gaz_type=ls2 中文: http://www.gld.gov.hk/cgi-?bin/gld/egazette/gazettefiles.cgilang=c&year=2008&month=4&day=3&vol=12&no=14&gn= 69&header=1&acurrentpage=12&df=1&nt=s2&agree=1&gaz_type=ls2&part=1&newfile=1&pid=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品卫生局负责采用相关的法律。联系信息如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食品卫生局 香港中环花园道 美利大厦20层 传达室真:(852) 2136 3281 电子信箱:kkbkwok@fhb.gov.hk 上述文件可以直接向中国香港国家咨询点索取: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创新科技署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入境事务大楼36层 电话: (852) 2829 4819 传真: (852) 2824 1302 电子邮箱: psib@itc.gov.hk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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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下 2008 年 06 月 04 日 的信息根据 中国香港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中国香港在通报G/TBT/N/HKG/18(2004年1月16日)中通知发布了关于“营养信息标签计划”的磋商文件,并且在补遗G/TBT/N/HKG/18/Add.1(2008年1月10日)中发布了经修订的该计划的详细规则。本计划旨在有助于消费者对食品做出知情的选择;鼓励食品制造商在食品配方中应用合理的营养原理;并且控制误导或欺诈的标签和声明。 本补遗通告,采用该计划的法律文件,2008年食品和药品(配方和标签)(修正案:营养标签和营养声明要求)的法规,已经由立法会颁布,并且在两年的宽限期之后,将于2010年生效。 法规修正案的全文(英语和中文)可以从以下链接下载: 英语: http://www.gld.gov.hk/cgi-bin/gld/egazette/gazettefiles.cgi?lang=e&year=2008&month=4&day=3&vol=12&no=14&gn=69&header=1&part=0&df=1&nt =s2&newfile=1&acurrentpage=12&agree=1&gaz_type=ls2 中文: http://www.gld.gov.hk/cgi-?bin/gld/egazette/gazettefiles.cgilang=c&year=2008&month=4&day=3&vol=12&no=14&gn= 69&header=1&acurrentpage=12&df=1&nt=s2&agree=1&gaz_type=ls2&part=1&newfile=1&pid=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品卫生局负责采用相关的法律。联系信息如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食品卫生局 香港中环花园道 美利大厦20层 传达室真:(852) 2136 3281 电子信箱:kkbkwok@fhb.gov.hk 上述文件可以直接向中国香港国家咨询点索取: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创新科技署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入境事务大楼36层 电话: (852) 2829 4819 传真: (852) 2824 1302 电子邮箱: psib@itc.gov.hk
补遗
中国香港在通报G/TBT/N/HKG/18(2004年1月16日)中通知发布了关于“营养信息标签计划”的磋商文件,并且在补遗G/TBT/N/HKG/18/Add.1(2008年1月10日)中发布了经修订的该计划的详细规则。本计划旨在有助于消费者对食品做出知情的选择;鼓励食品制造商在食品配方中应用合理的营养原理;并且控制误导或欺诈的标签和声明。 本补遗通告,采用该计划的法律文件,2008年食品和药品(配方和标签)(修正案:营养标签和营养声明要求)的法规,已经由立法会颁布,并且在两年的宽限期之后,将于2010年生效。 法规修正案的全文(英语和中文)可以从以下链接下载: 英语: http://www.gld.gov.hk/cgi-bin/gld/egazette/gazettefiles.cgi?lang=e&year=2008&month=4&day=3&vol=12&no=14&gn=69&header=1&part=0&df=1&nt =s2&newfile=1&acurrentpage=12&agree=1&gaz_type=ls2 中文: http://www.gld.gov.hk/cgi-?bin/gld/egazette/gazettefiles.cgilang=c&year=2008&month=4&day=3&vol=12&no=14&gn= 69&header=1&acurrentpage=12&df=1&nt=s2&agree=1&gaz_type=ls2&part=1&newfile=1&pid=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品卫生局负责采用相关的法律。联系信息如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食品卫生局 香港中环花园道 美利大厦20层 传达室真:(852) 2136 3281 电子信箱:kkbkwok@fhb.gov.hk 上述文件可以直接向中国香港国家咨询点索取: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创新科技署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入境事务大楼36层 电话: (852) 2829 4819 传真: (852) 2824 1302 电子邮箱: psib@itc.gov.hk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HKG_18_Add.2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80605/G_TBT_N_HKG_18_Add.2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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