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345
2008-04-03
2008-04-03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 4. | 覆盖的产品:辛硫磷原药
ICS:[{"uid":"65.100.10"}] HS:[{"uid":"3808"}]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辛硫磷原药》页数:8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辛硫磷原药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本标准适用于由辛硫磷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辛硫磷原药。 |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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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辛硫磷原药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本标准适用于由辛硫磷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辛硫磷原药。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CHN_345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80403/G_TBT_N_CHN_345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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