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THA/799
2026-01-08
26-0204
2026-01-08
26-0204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1. | 通报成员:泰国 |
| 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国FDA)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 4. | 覆盖的产品:预包装食品(ICS编码:67.230)
ICS:[{"uid":"67.230"}] HS:[] |
| 5. |
通报标题:MOPH通报草案(编号…)B.E....,题为“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第2号)”;页数:4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编号…)B.E.....根据食品法颁布。2522 Re:“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第2号)修订了卫生部通告(第450号)关于“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的标签规定的细节。a.直接销售的豁免: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如果可以在销售点提供信息(如小贩、小吃摊或电子商务),通常不受标准标签要求的约束。此豁免不适用于食品添加剂、婴儿食品和有特殊医疗需求的婴儿食品、6至12个月婴儿的后续配方食品、幼儿食品、婴幼儿补充食品、特殊用途食品和其他食品、膳食补充剂、用提取物、营养素或合成化合物强化的食品、公共卫生部通报指定的专门用于显示警告的其他食品b。过敏原信息:新增芝麻及其制品、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羽扇豆及其制品4项过敏原。标签必须清楚地说明“食物过敏信息:包含……”对于成分或“食物过敏信息:可能包含……”潜在的交叉污染。从过敏原声明中排除乳糖。食品添加剂信息:具有一种以上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除外;其他功能可以根据其技术需要根据需要显示,只要使用的数量符合这些功能的目的。此外,对于载体和包装气体,功能类别的显示是豁免的。数字标签:生产商可以使用数字标签来提供食品信息,前提是该系统可以持续访问和维护。重要的细节,例如食品名称、序列号、制造商地址和过敏原信息,仍然必须显示在容器上。为不包括以下7个类别的食品设立自愿数字标签措施;婴儿食品、有特殊医疗需求的婴儿食品、6至12个月婴儿的后续配方食品、幼儿食品、婴幼儿补充食品、特殊用途食品和其他食品、膳食补充剂、用提取物、营养素或合成化合物强化的食品。容器中食品的标签。装有多种食品(如礼品篮或僧侣供品)的容器必须有一个泰语标签,列出所有食品、其中最早的有效期,以及产品是否可能相互产生有害反应的警告。过渡期:在通报生效后,不符合这些新规定的标签仍可使用长达三年。 |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
| 8. | 相关文件: 公共卫生部通报(第450号)B.E 2567(2024),标题为“预包装食品的标签”,通知G/SPS/N/THA/583/Add.1/Corr.1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公共卫生部通报,标题为“容器中食品的标签,日期为B.E.2553(2010)”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在政府宪报刊登日期的翌日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6年3月9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有关食品和农产品的技术法规:国家农产品和食品标准局(ACFS)50 Phaholyothin Road,Ladyao,Chatuchak,Bangkok 10900 电话:+(662)561 227 7分机。1317 传真:+(66 2)561 403 4 电子邮件:spsthailand@acfs.go.th(主要),spsthailand@gmail.com 网站:www.acfs.go.th,www.spsthailand.acfs.go.th/th/main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THA/26_0013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THA/26_00132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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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编号…)B.E.....根据食品法颁布。2522 Re:“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第2号)修订了卫生部通告(第450号)关于“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的标签规定的细节。a.直接销售的豁免: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如果可以在销售点提供信息(如小贩、小吃摊或电子商务),通常不受标准标签要求的约束。此豁免不适用于食品添加剂、婴儿食品和有特殊医疗需求的婴儿食品、6至12个月婴儿的后续配方食品、幼儿食品、婴幼儿补充食品、特殊用途食品和其他食品、膳食补充剂、用提取物、营养素或合成化合物强化的食品、公共卫生部通报指定的专门用于显示警告的其他食品b。过敏原信息:新增芝麻及其制品、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羽扇豆及其制品4项过敏原。标签必须清楚地说明“食物过敏信息:包含……”对于成分或“食物过敏信息:可能包含……”潜在的交叉污染。从过敏原声明中排除乳糖。食品添加剂信息:具有一种以上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除外;其他功能可以根据其技术需要根据需要显示,只要使用的数量符合这些功能的目的。此外,对于载体和包装气体,功能类别的显示是豁免的。数字标签:生产商可以使用数字标签来提供食品信息,前提是该系统可以持续访问和维护。重要的细节,例如食品名称、序列号、制造商地址和过敏原信息,仍然必须显示在容器上。为不包括以下7个类别的食品设立自愿数字标签措施;婴儿食品、有特殊医疗需求的婴儿食品、6至12个月婴儿的后续配方食品、幼儿食品、婴幼儿补充食品、特殊用途食品和其他食品、膳食补充剂、用提取物、营养素或合成化合物强化的食品。容器中食品的标签。装有多种食品(如礼品篮或僧侣供品)的容器必须有一个泰语标签,列出所有食品、其中最早的有效期,以及产品是否可能相互产生有害反应的警告。过渡期:在通报生效后,不符合这些新规定的标签仍可使用长达三年。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THA799_EN.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60108/THA799_E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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