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全省共抽检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4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检出兽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州市金洋海产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龙利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中山市海宝酒家销售的珍珠斑,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广州永旺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销售的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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