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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1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3-30    阅读:1914次

2020年第47号

  近期,在广东辖区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食糖、糕点、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6类食品95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26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农兽药、食品添加剂及质量、营养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淘宝兰强餐饮调料批发(经营者为东莞市大岭山许记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武汉夏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太子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太古汇店销售的标称上海旺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销、Treasure Trading and Distribution Co.,Ltd.生产的暖金芒果干(蜜饯)(原产国:泰国),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皇子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广州市申森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新兴县嘉兴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子牌黑加仑提子干和皇子牌绿提子干,菌落总数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憨巴巴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憨巴巴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花都区荣耀食品厂生产的广东(风味)鸡仔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广州市白云区永平友田万家新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家冠食品厂生产的西樵大福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家冠食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产品不是佛山市南海区家冠食品厂生产的。

  (六)天猫康爱多大药店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詹氏蜂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梅州市梅江区陈超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广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深圳市昶裕隆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角(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揭阳市榕城区东阳街道山东围社区寨后工业区片揭阳市宏兴隆水产农贸市场B1-3号(经营者:袁树彬)销售的罗氏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揭西县河婆俏晖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天猫简妙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深圳市欧倍康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韶关市曲江丹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简妙沙河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销售的河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四会市东城区凤莲河粉档销售的河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淘宝美味潮坊(经营者为汕头市金平区美味潮坊食品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老肥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味牛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云城区梁显深烧腊档销售的叉烧和扣肉,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广州市每一角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市新滨南建材有限公司进口的宿务菠萝干(原产国:菲律宾),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四、质量、营养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淘宝汇吃吕小夏食品贸易商行(经营者为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吕小夏食品贸易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谷米多食品厂生产的藤椒脆片(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标称高州市金桂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茂桂·桑葚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标称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白砂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蘑菇街梦露日记June(经营者为深圳市一一阁贸易有限公司)在蘑菇街(网店)销售的标称龙岩市乡村爱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厦门馅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五)彤博士品牌运营中心(经营者为广州彤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培芝食品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的萌童蓓壮®钙铁锌配方奶米粉,维生素A和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六)广州市番禺区大石乐韬妇婴童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扬州方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纯营养米粉、有机钙铁锌+蛋黄营养米粉和有机核桃黑芝麻营养米粉,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5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6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7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8 食糖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9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0 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1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2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3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4 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5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6 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7 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8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9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0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1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2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3 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4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5 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6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7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8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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