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11期食品安全(省本级)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酒类食品的抽检,共抽检样品109批次,合格105批次,不合格4批次(详细信息见附件)。
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省局已在第一时间通知辖区食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进行整改,依法严厉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拔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2.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1日
小贴士:
酒精度和总酸
酒精度是衡量白酒制造工艺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该检验项目不合格,可能是一些白酒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或检验水平不高,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所造成。总酸是白酒中所有挥发性和非挥发性酸的总和,总酸不合格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对发酵时间、发酵温度控制不严,造成酸含量偏低,影响产品口感,属于非安全性指标。
总酯和己酸乙酯
酯是白酒中主要芳香成分,它是醇类和羟酸酯化学反应产物,在酒的发酵后期形成较多,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高低及香型有关,总酯含量过高和偏低,都会影响白酒的品质,若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淡泊;己酸乙酯是浓香型白酒的主体香气成分,其含量高低影响白酒的香型和风格,同时也是判定浓香型白酒等级的关键指标。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甜蜜素是一种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制造的食品添加剂,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白酒中不允许使用甜蜜素。
2015黑龙江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统计表20150806-酒类.xls
2015黑龙江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样品信息统计表20150806-酒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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