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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安办等10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信息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11-01    阅读:3500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要求和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省食安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和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筹备启动阶段(2017年9月):传达宣贯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和相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省直相关部门联系机制,推动各地部署推进专项行动。二是检查整改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1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投诉举报线索及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确定辖区内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或联合执法行动,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抽查检查阶段(2018年2月-4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各地区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四是总结评议阶段(2018年5月-6月):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评估,对全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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