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3期)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3期)
2020年第105号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饮料、饼干、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9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97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东莞市蓝山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蓝山C40植脂末(风味型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顺德区沃达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博罗县罗浮山益草保健凉茶厂生产的夏枯草桑叶菊花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广州市番禺区大龙和海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酒味花生和山东烤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康之宝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昆宝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冬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佛山季华分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福人品肉类制品厂生产的好福气腊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中山市东凤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名旺购物商行销售的长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汕头市龙湖区秀和海鲜摊销售的三点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澄海中心市场王叙伟销售的标称揭阳空港经济区溪南金源发食用油厂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和麥嘉旺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澄海中心市场陈植平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金龙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潮州市开发区旺客隆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潮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雕五谷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中山市西区刘二妹腊味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永今丰肉类制品厂生产的广式腊肠(加瘦)和广式腊肠(二八腊肠),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江门市永利商场有限公司东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门一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菓子町园道趣味造型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中山市小榄镇顺东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康裕食品厂(分装)生产的玉带蚕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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