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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3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1-23    阅读:1762次

2020年第228号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97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6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李禧记珠虫崩䖢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李文源虫崩䖢食品厂生产的椰蓉花生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广州市白云区太和赫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恒丰食品厂生产的水制香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佛山市南海区陈燕君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汇丰盈食品厂生产的话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世界购物广场销售的饺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中山市东凤镇明锋河粉厂生产的粉条(淀粉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标称中山市润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指标问题

标称河源佗王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级压榨花生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6.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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