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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8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2-21    阅读:1830次

2020年第257号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饼干、冷冻饮品、酒类、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糕点、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类食品11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18批次、不合格样品3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湛江市润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康友食品有限公司铜梁分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浩浪饮用水厂生产的甘峰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佛山市碧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勃朗峰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源龙山泉水厂2020年9月18日和2020年9月20日生产的飞来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永利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正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9月18日和2020年9月24日生产的南方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标称清远市奔威绿色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9月18日和2020年9月22日生产的太和山泉包装饮用水,溴酸盐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佛山市禅城区惠林轩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益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布丁粉风味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标称广州景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东莞市石碣伟顺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奋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仔面(香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广州市海珠区薛蓉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新榕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口水面(烧烤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一)中山市小榄镇粤惠伟兴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州市久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味花生(坚果炒货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中山市新裕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益麦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果味米麻糬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三)东莞市大岭山众兴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创嘉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岩烧乳酪面包和岩烧乳酪味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四)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茂鹏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采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爆浆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兽药残留问题

湛江市赤坎区标叔水产品店销售的斑节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标称清远市奔威绿色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9月21日生产的太和山泉包装饮用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顺德区李顺记水产品店销售的濑尿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阳西县黄俊海鲜档销售的肉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郁南县好邻居超级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新兴县新城镇文润水产品店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封开县江口镇好又多汇景湾商场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盖通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深圳盖通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望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刀削面(快熟面湿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明湖商场销售的标称茂名市万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米粉、菠菜米粉和紫薯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茂名何业祥河粉档销售的来自茂名市茂南区万粤文秀食品加工厂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广州市白云区太和盛太综合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金喜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孜然烤鸡腿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湛江东耀明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腐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化州市下郭粒记食品购销部销售的标称化州市金凰食品厂生产的绿豆风味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大埔县海棠四季贸易有限公司百花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湛江市坡头区群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东莞市峰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锦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面包,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东莞市东城坚盛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子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湛江市赤坎区标哥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23.zip

附件: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9.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10.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11.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1.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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