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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1-08    阅读:1836次

2021年第4号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冷冻饮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蜂产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14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02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东莞市源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优彤夏之泉包装饮用水、朗深山泉包装饮用水和溪水湖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连平县九连云雾山泉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4日和2020年10月25日生产的九连云雾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汕头市龙湖区金诺纯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中乐包装饮用水和偶封山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汕头市鮀皇饮水有限公司2020年10月31日和2020年11月1日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荣兴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得利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广州酸奶雪糕(草莓味)(Strawberry Yogurt Ice Cream),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荣兴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南宝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奶盖(奶油香草+海苔口味冰淇淋),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广州市黄埔区夏兴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绿豆冰棍和老式红豆冰棍,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八)广州市黄埔区夏兴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奶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九)标称广东佳客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妙酸梅(李子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十)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鹤山商场销售的标称佛山市三水文利源食品厂生产的甜酒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佛山市禅城区鸿昌硕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傻大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味小籽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民兴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味花生,大肠菌群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广州市花都区新雅东发副食购销部销售的标称普宁市泰宁食品厂生产的奶香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问题

  广富市场黄汉松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廉江市新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鱼,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二)广州市天河区黄村福乐多百货店销售的海带结,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广州市海珠区永都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新起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鱼,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禅城区海媚海鲜档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江门市北郊市场李伯思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新会区会城湛明水产店销售的红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鸿昌硕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揭西县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捷兴食品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嘉味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标称佛山亚联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优级绵白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9.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糖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9.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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