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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物卫生局发布《202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

信息来源:香港食品卫生环境署    发布日期:2021-06-18    阅读:884次

2021年6月7日,香港食物卫生局颁布《202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并于6月11日刊登宪报,该规例将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该规例旨在更新和加强规管食物中三类霉菌毒素,即黄曲霉毒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又称呕吐毒素)及棒曲霉素;以及订定或更新五种其他有害物质,即苯并[a]芘、缩水甘油脂肪酸酯、三聚氰胺、氯丙二醇及芥酸在食用油脂、调味品和拟供婴儿食用的配方产品中的最高含量。

据了解,该规例亦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的建议,将部分氢化油(即工业生产的反式脂肪酸的主要来源)列为食物中的违禁物质,以配合世卫到2023年从全球食品供应中消除工业生产的反式脂肪酸的目标。为了与国际间的现行标准和做法保持一致,政府亦在2021年6月11日的宪报一并刊登《2021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修订)规例》,规定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氢化油(例如完全氢化油)必须在其配料表中作出相应标示。

该规例将分两阶段实施,其中将部分氢化油列为食物中的违禁物质及相关标示规定的条文定于2023年12月1日生效,其他修订条文则一律于2023年6月1日生效。

       新闻公报 – 《2021 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刊宪 

       《202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2021年第86号法律公告) 

       《2021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修订)规例》(2021年第87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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