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7期)
2021年第176号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饼干、速冻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糕点等8类食品108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061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深圳市康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龟岭包装饮用水和夏日缤纷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中山市西区金庆发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新榕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姜汁红糖(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深圳市九重岩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深圳市宝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湛江市润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齐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蛋黄麦芽饼干,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肇庆康乐北路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华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低糖麦麸消化饼干,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七)韶关市信美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百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桃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河源市源城区客家汇特产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创发食品厂生产的姜枣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揭西县创发食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不是揭西县创发食品厂生产的产品。
(九)阳春市好好多一好超市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天美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美事淮山饼和淮山黑米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阿牌购物城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白云区广裕兴食品厂生产的淮山薏米软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信意冻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天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调制纯正牛肉片,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普宁市流沙友城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秋香园凉果厂生产的九制陈皮和九制柠檬片,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万得利隆百货店销售的标称陆河县叁力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偏硅酸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韶关市大吉利农副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南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三)中山市西区天星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新会区兴德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四)汕尾市城区建仔虹发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广东港洲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包装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五)江门市蓬江区誉昌购销部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恒春园食品厂分装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六)江门市蓬江区伟宏商行销售的标称醴陵市金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七)中山市新万锐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尾乐天派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清远市清城区新盈丰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胜达悠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煜晨百盛佳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肇庆瑞祥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标称雷州市壹加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角和鸡仔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5.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饼干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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