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7期)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1号),涉及我省3家(韶关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韶关市土大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乐昌市粤兴生态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韶关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韶关市土大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乐昌市粤兴生态农场生产的五谷*鲜鸡蛋
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韶关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韶关市土大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乐昌市粤兴生态农场生产的五谷*鲜鸡蛋(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3330182,规格型号:540g(12枚)/盒,生产日期:2018-02-23)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
二、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韶关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韶关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五谷*鲜鸡蛋”5盒,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韶关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韶关市土大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韶关市土大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从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粤北蛋品购销部”共购进上述“五谷*鲜鸡蛋”30件(360枚/件),已销售29.5件,其中有0.5件是破损(含次品蛋)的蛋品,无库存,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进行销毁。韶关市土大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召回产品合计9.5件,并于2018年7月19日进行无害化销毁。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韶关市土大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四、韶关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乐昌市粤兴生态农场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乐昌市粤兴生态农场与韶关市土大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无业务往来,韶关市土大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五谷*鲜鸡蛋”系假冒伪造乐昌市粤兴生态农场的产品,私自标称乐昌市粤兴生态农场为生产者。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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