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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9期)

信息来源: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9-28    阅读:2975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5号),涉及我省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潮州市福德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京板鸭味(膨化食品)、酱香牛仔骨味(膨化食品)

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检的淘宝享嗑一品零食金冠店(经营者为上海秋桂副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潮州市福德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京板鸭味(膨化食品)(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4730156,规格型号:26克/袋,生产日期:2018-01-17)、酱香牛仔骨味(膨化食品)(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4730090,规格型号:26克/袋,生产日期:2018-01-17),菌落总数项目均不合格。

二、潮州市福德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潮州市潮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潮州市福德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15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4.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安)食药监庵产罚〔2018〕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