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号 | BPOM2019年第11号 |
法规名称 | 印度尼西亚 食品添加剂规定(2019版) |
法规名称(英文) | BAHAN TAMBAHAN PANGAN |
本法规于2019年7月1日发布并生效。 法规主要内容:食品添加剂的分类、使用限量、食品添加剂遗留物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申请使用食品添加剂流程要求、生产进口和销售食品添加剂、禁止规定、监管和过渡条款。并规定婴幼儿和3岁以下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食品不能使用人工甜味剂。 法规中食品添加剂按功能分27种:防泡剂、抗凝剂、抗氧化剂、乳化盐、渗碳剂、包装气体、湿润剂、光泽剂、甜味剂等等。其中,附表I列举了每种功能添加剂对应能使用的添加剂产品表;附表II是添加剂使用限量规定表,依据食品类别对添加剂的限量规定,比如抗坏血酸(Ascorbic acid)作为抗氧化剂,在婴儿及成长期儿童食品中限量是500mg/kg,法规未规定的食品添加剂规范将使用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联合专家委员会食品添加规范纲要(J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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