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坦桑尼亚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2-12-05 阅读:780次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1号(关于进口坦桑尼亚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畜牧业和渔业部有关坦桑尼亚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坦桑尼亚野生水产品进口。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2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坦桑尼亚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坦桑尼亚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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