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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警报-预先包装凉果二氧化硫含量超标及违反食物标签规例

信息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2022-12-29    阅读:707次

发出日期

28.12.2022

资料来源

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

食品

预先包装凉果

产品名称及资料

产品名称:蜜糖山楂

品牌:幺凤士多

净重:一百一十二克

分销商:幺凤士多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发出警报原因

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透过恒常食物监测计划,从一间网上商店检取上述凉果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样本的二氧化硫含量为百万分之二百零五,超出法例上限的百万分之一百。而该样本的食物标签亦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名称。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经常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盐腌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提醒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而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例)规定,预先包装食物须加上可阅的标记或标签,用以表列食物的配料。规例亦订明,在香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有关的亚硫酸盐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须在配料表中指明。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采取的行动

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有关分销商已按中心指示对受影响批次产品进行回收。

已知会业界、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给业界的建议

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给消费者的建议

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应停止食用受影响产品。

更多资料

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发出的新闻公报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其热线 2556 5222,查询有关产品的回收事宜。

图片只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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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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