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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伊朗鲜食苹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3-02-24    阅读:755次

公告〔2023〕18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有关伊朗鲜食苹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伊朗鲜食苹果进口:

伊朗鲜食苹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pdf

  附件:

  1.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docx

  2.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docx

 

 海关总署

  2023年2月21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伊朗鲜食苹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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