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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5-22    阅读:508次

2023年第80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类食品6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647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清远市清城区新盈丰商行销售的标称清远旭福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信大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梅州市梅县区石扇张小明禽肉档销售的广西鸡,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新城分店销售的活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广州市荔湾区宾玉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小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深圳市南山区启富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州市南沙区李塘艳珍菜档销售的长豆角(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中山市石岐区海更丰水产品档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火炬开发区沈德科水产品档销售的冬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深圳市惠万佳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逍遥八仙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1.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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