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从中国进口动物源产品采取某些保护措施的修订决定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3-05-29 阅读:810次
2023年5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3/1016号决定,修改2002/994/EC号指令,即关于对从中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采取某些保护措施,修订2002/994/EC的附件第1部分,部分涉及农食产品的替代内容如下:
“未经第3条规定的认证而被授权进口至欧盟的供人类食用或动物饲料使用的动物源产品清单包括:
(1)渔业产品,以下产品除外:
——从水产养殖中获得的产品
——去皮和/或加工的虾
——天然淡水捕获的Procambrus clarkii品种的小龙虾
(2)明胶;
(3)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No 1333/2008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4)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2/46/EC号指令规定的用作或用于食品补充剂的物质;
(5)用于人类消费的维生素D3以及用于生产维生素D3的前体(当符合(EC)No 853/2004附件III第XVI节规定的对这些高度精炼产品(脂肪衍生物)的特定处理时)。
上述决定于欧盟官方公报5月24日发布,自2023年6月1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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